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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上海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在沪从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在沪从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日常管理,规范环评机构行为,提高环评工作质量,根据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在沪从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自《规定》实施之日起,原《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沪从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沪环保评〔2014〕123号)同时作废。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3日
关于加强在沪从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对在沪从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的日常管理,规范环评机构行为,维护环评行业秩序,提高环评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环评资质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如下:
一、严格依法开展环评业务
(一)凡在上海境内从事环评服务的环评机构,必须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按照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在有效期限内开展环评业务;自觉接受环境保护部和市、区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二)环评机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环评各项技术导则和规范开展环评工作,加强本机构的资质、人员和环评质量等管理,依法对其机构出具的环评文件负责,对以机构名义开展环评服务的人员及其经营、服务行为负责。
(三)环评机构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讲求专业信誉,承担相应社会责任,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管理要求承担环评业务。
(四)在环评文件审查期间以及审批后,环评机构应为建设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并在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群众信访答复等工作中做好必要的配合工作。
二、严格加强环评机构资质管理
(一)环评机构须在环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接受环评业务委托和开展环评工作,禁止涂改、出租、出借环评资质证书。环评机构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不得由内设、分支机构或个人、其他中介机构代签。设置分支机构的环评机构,应加强对分支机构管理,进行全面、有效的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管理。
环评机构承担本市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应符合相应的资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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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福山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详情如下: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华能烟台2
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茂名电白绿能环保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本次技改依托焚烧发电厂现有工程(一期)进行,在保证现有项目(一期)处理规模1500吨/天不变的前提下,拟削减现有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量450吨/天,掺烧10%(150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受理公示。项目新建综合主厂房(设有1条处理规模600t/d焚烧系统、68.96t/h余热锅炉)、汽机房(设有余热利用系统、20MW凝汽式汽轮机)、新建炉渣综合利用厂房、新建全封闭垃圾卸料大厅、垃圾贮坑、垃圾抓斗起重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内蒙古远景绿色新材料有限公司达茂旗源网荷储高质量绿色纯净铁合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内蒙古远景绿色新材料有限公
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优化制药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制药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优化制药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推动制药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优化制药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为“加强源头预防与过程监管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王志华首次亮相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王志华此前任生态环境部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局)党委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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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1月6日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规定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目录》实施情况及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结合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能力,适时对《目录》开展动态评估
为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相适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月1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4年本)》,其中涉及水利等8大类共38项。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加强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详情如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全面规范我省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和环评文件质量提升,推进环评
2月15日,佛山市首批环评机构“白名单”公布。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服务市场秩序,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增强环评服务市场优质供给,旗帜鲜明地树立诚信经营、优质规范的正向激励导向,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公布第一批环评服务机构“白名单”联合自律承诺书,具体名单见下表(排名不分先后)。希望单位按照联合
日前,河南公布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从业机构名单。共331家。其中河南省环评机构256家,在河南开展业务的省外环评机构75家。详情如下:河南省环评机构名单1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3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4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5河
日前,江西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省政府公文处理单(关于推动江西省环评中介服务减时间、减费用、强监管的改革建议)的反馈意见。全文如下
日期,丹东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服务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推进“放管服”改革需要,环评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取消了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对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激发基层改革活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环评领域弄虚作假现象仍屡禁不止,给环评制度带来了负面影响。
近年来,安全、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因违规事件被卷入行政处罚及刑事犯罪的案例有所增加。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明确将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包含在内的中介机构,就“弄虚作假”行为首次纳入刑事制裁范围。该修正案生效后,作为中介组织的安评机构、环评机构、监测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安评文件、环评文件、监测报告的中介服务时,如果弄虚作假,将承担严厉的刑事制裁。
日前,河北发布关于加强河北省环评机构从业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关于征求《加强河北省环评机构从业管理的通知》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等文件要求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这是今年3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中的一句话。深圳市工程的环评文件35次出现“湛江”,不可谓不魔幻。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19〕3号)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
中金环境公布,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0万元-4500万元,同比下降89.54%-95.35%。业绩变动原因如下: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商誉减值: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公司经营策略调整,公司环保咨询与工程板块经营业绩下滑,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
8月19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指出,制定《办法》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
2018年12月29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公布施行,法律中取消资质相关条款2019年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9年4月3日),取消环评资质管理事项,同时公告指出: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
日前,围绕“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解读,记者采访了文登区环保局总量办主任刘士军。记者:为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
趋势终究无法阻挡,“安评”资质改革来了。今年初,《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环评资质”取消正式官宣,第三方中介的从业者们一片哗然,尽管心中早有准备,但当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真正落下,心头还是诚惶诚恐。尤其是很多“安评人”,心中更是不免顿生疑云:“环评天下大变,安评岂能独善其身?”
春节刚过,很多公司还没有开工,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网站上却惊现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关问题线索的移交单,生态环境部向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河南等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移送部分环评机构问题线索,并要求上述地区依法开展调查取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19年5月15日前报送。好快的节奏,好大的决心!
近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公告,公布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此外,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负责人就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的背景、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后续工作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在持续两年多的种种揣测和议论纷纷之后,终于到了要和“环评资质“说再见的时候了。1“环评”去资质化历程2017年10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对环评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自此,民间就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我部正在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正式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取消了环评资质,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技术单位编写环评报告。新编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正式签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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