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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环境污染要素pollutants本标准规定的环境污染要素指水、气、固体和声等环境污染物。
3.2跨介质污染cross-mediapollution自然环境中各个独立存在的物质形态称之为环境介质,一般以气态、液态和固态三种常见的物质形态存在。跨介质污染是指一种或多种污染物从一种环境介质迁移到另一种环境介质的污染转移过程。
3.3可行技术availabletechniques已在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全过程中取得了一定规模的应用,达到或优于相关排放标准,并通过工程实践证明应用可行、经济合理的技术。
3.4最佳可行技术bestavailabletechniques针对各种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全过程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措施预防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在污染防治过程中采用可行技术,并通过实施管理手段达到最佳环境效益的综合技术。
3.5新技术newtechniques指正处于研发阶段、或首次从国外引进能降低能耗、物耗且优于现行排放标准的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的设备和技术。
3.6生产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availabletechniquesofpollutionandcontrolinmanufacturing在工业生产行业的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实践中,被行业证明能达到或优于相关排放标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技术。
3.7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技术availabletechniquesofpollutionabatementfacilities针对目标污染物的处理达到或优于相关排放标准的,并经过生产实践证明可行、经济合理的技术。
4总体要求
4.1指南的构成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构成包括指南正文、指南编制说明。
4.1.1指南正文指南正文内容按“生产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技术指南”两种类型决定。
4.1.2指南编制说明指南编制说明是对指南制定编制的背景、必要性、国内外相关技术管理情况、基本原则和基本路线、技术内容、国内外对比、实施方案、指南征求意见、送审稿处理等进行说明。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见附录A。
4.1.3指南体系构成对于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中包含多个子领域的行业或部门,最佳可行技术可以根据相应行业、部门或子领域编制相应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按子行业编制的,可由多个子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形成该行业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体系。
4.2指南编制总体要求指南编制的全过程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规定执行。本标准对开题报告论证、技术评价遵循原则、指南结构和术语、编写格式体例补充规定。
4.2.1开题报告论证在开题报告中,应重点讨论能够满足技术调研需要的企业规模、产能、技术类型和地域覆盖等情况,论证技术评估的指标体系构建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满足技术评价要求。
4.2.2技术评价遵循原则技术评价工作应贯彻污染综合防治、全过程控制的理念,将经济可行、环境效益最佳的技术选作评价目标,编制组应遵循以下原则:
a)科学性原则,应构建科学、准确、全面、避免交叉重复的评估指标体系,应形成科学的评估方法;
b)客观性原则,应确保评估材料的客观、真实,并对评估指标实现定量化,以保证评估专家客观地开展评估工作;
c)公正性原则,合理地选择行业专家和管理专家,评估专家应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d)独立性原则,确保评估专家不受各方面人为因素干扰开展独立评估。
4.2.3指南结构和术语4.2.3.1指南结构。指南的结构需按照行业领域的总体结构和内在关系确定。
a)若行业领域内包含多个子行业的,则指南的结构和内容应按子行业分章编制;
b)若子行业内有不同技术工艺的,则指南的结构和内容应按不同技术工艺分节编制。
4.2.3.2术语。行业内不同子行业指南中出现的相同术语其概念应相同,含义应唯一。
4.2.4编写格式体例指南的编写应按照GB/T1.1、GB/T1.2和HJ565-2010的格式体例进行编写。
5最佳可行技术确定方法与步骤
5.1技术初筛技术初筛的目的是获得备选技术清单。技术初筛应以定性评价为主,采用基于专家经验的同行评议法。对较为复杂的工艺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5.2技术调查与实证
5.2.1调查目的与方法技术调查与实证的目的是获得达标技术清单。根据备选技术清单,以书面调查、现场调查、实证测试和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术调研。
5.2.2调查对象和指标调查对象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在规模、产能、技术类型、地域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一定覆盖度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调查的指标主要包括资源能耗、环境性能、经济性能、技术性能、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5.2.3调查与实证
5.2.3.1书面调查。以查文献或调查问卷的形式全面了解国内外行业发展、生产技术发展、产业分布、企业地域分布等情况;了解企业采用的工艺水平、能耗、物耗、技术类型、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等。
5.2.3.2现场调查。在书面调查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为获得技术评价信息,需调查资源能耗、工艺性能、经济性能、技术性能、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状况;对复杂的技术工艺,调查需涵盖所有工艺环节。调查均应有相应调查数据,并形成完整的调查报告。对缺乏支撑技术评价的数据和重要的关键信息,需要开展实证测试。
5.2.3.3实证测试。编制组应在实证测试前制定测试方案和工作程序,在实证测试时严格按方案和程序进行。现场实证测试应涵盖所需调查的各生产单元技术处理效果和污染治理技术处理效果。应形成实证测试报告,确定达标技术清单。5.2.4资料审核在调查和实证测试后,编制组应对调查报告和测试报告进行审核。若审核过程中发现某—12—些关键信息、数据缺乏或不符要求,应对数据进一步补充。
5.3技术评价
5.3.1评价方法评价专家组根据调研和实测数据,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技术进行评价,对客观技术指标宜采用定量评价。定量评价推荐层次分析法,其分析步骤见附录B。
5.3.2构建指标体系技术评价应首先构建指标体系。在行业范围内定性地将资源能耗、环境性能、经济性能、技术性能、环境效应和社会效益等作为一级指标,采用定量的层次分析法逐层细化一级指标,构建第二层、第三层指标。各行业可按照上述顺序根据其行业特点构建适合的指标体系。
5.3.3指标赋权构建指标体系后,可选择生产行业、工艺技术、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对指标赋权。
5.3.4达标技术排序根据调研与实证测试得到的各指标数据,结合权值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按计算结果对达标技术排序。5.3.5达标技术经济综合评估按排序结果选择一定数量(一般不大于5个)的达标技术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形成推荐达标技术。5.3.6最佳可行技术确定对清洁生产技术与推荐的达标技术中的技术进行匹配优化,并结合管理手段达到最佳环境效果的技术组合,形成最佳可行技术。
6指南结构要素
指南分为“生产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及“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技术指南”两种类型。其结构要素分别如下
6.1封面、目次和前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的规定。
6.2行业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
6.2.1行业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
6.2.1.1描述行业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可附图、表),并在排污节点中标示出污染物类型及主要的特征污染物。
6.2.1.2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同环节,可按环节分段进行描述。
6.2.1.3有多种生产工艺的行业,可按每项工艺分别描述。
6.2.2污染物排放
6.2.2.1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描述生产工艺产生的水、大气、固体、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包括污染物种类、浓度等特性。
6.2.2.2结合产污节点及污染物浓度,计算出该行业每个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总量。
6.2.2.3分析系统物料平衡情况(结合图表),计算主要物耗、水资源消耗、单位能耗等。
6.3污染防治技术
6.3.1简要阐明污染防治技术的原理、过程环节及适用范围。
6.3.2列出采用技术的工艺设施运行时条件、运行参数及污染物削减和排放情况。
6.3.3评价技术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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