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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河湖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与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7-08-14 14:1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泥处理河湖污泥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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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3采样方法

应在污泥混合均匀后采用人工取样,且采样的同时,应由专人填写样品标签、采样记录,标签上应标注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样品编号及采样人。

6.1.2.4样品的保存

样品采集后宜用可密封的聚乙烯瓶或玻璃瓶在4℃以下避光保存,且样品应充满容器。应避免用含有待测组分或对测试有干扰的材料所制成的容器盛装或保存样品。

6.1.2.5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储泥场污泥的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应按表1规定确定。

6.2预处理系统

6.2.1污泥监测

6.2.1.1采样点的布设

在预处理系统的泥沙分离出口处应布设采样点。如采用多级沉沙池,应将采样点布设于每级沉沙池出口处;如采用机械旋流设备,应将采样点布设于出泥口、震动筛分出泥口。

6.2.1.2采样频率

宜每24小时采样1次。

6.2.1.3采样方法

应在满负荷运行阶段采用抓斗取混合样,且采样的同时,应由专人填写样品标签、采样记录,标签上应标注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样品编号及采样人。

6.2.1.4样品的保存

样品采集后宜用可密封的聚乙烯瓶或玻璃瓶在4℃以下避光保存,且样品要充满容器。应避免用含有待测组分或对测试有干扰的材料所制成的容器盛装或保存样品。

6.2.1.5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预处理系统的污泥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应按表2规定确定。

6.2.2余沙监测

6.2.2.1采样点布设

应在临时堆沙区采样。采样部位应分布均匀,且采样前应先将采样部位表层铲除。

6.2.2.2采样频率

宜每5000t取样1次。

6.2.2.3采样方法

应采用人工取混合样,且采样的同时,应由专人填写样品标签、采样记录,标签上应标注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样品编号及采样人。

6.2.2.4样品的保存

样品采集后应妥善包装,可使用聚乙烯瓶或玻璃瓶存储样品。

6.2.2.5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预处理系统的余沙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应按SZDB/Z236的相关规定执行。

6.3浓缩系统

6.3.1采样点布设

采样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按HJ495的规定执行。

b)应在沉淀池进水区、沉淀区、缓冲区、污泥区和出水区各选取有代表性的1个点位进行采样。

c)为反映沉淀池沉淀效果,宜安装以下在线监测设备设施:宜在沉淀池代表性区域安装污泥界面仪,以实时监测污泥沉降效果;宜在沉淀池设置液位仪,以对沉淀池深度进行实时在线监测。

6.3.2采样频率

在沉淀过程中,宜每2小时记录污泥界面仪数值至沉淀过程结束。沉淀完成后,宜每24小时对污泥采样一次。

6.3.3采样方法

采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样时,采样器放下与提升时应做到动作轻缓,避免搅动已沉淀好的污泥及上层液体。

b)用机井泵对泥样进行采样时,应待管道中的积泥排净后再采样。

c)泥样的采集量应满足检测项目与分析方法所需量及备用量的要求。

d)采样的同时,应由专人填写样品标签、采样记录,且标签上应标注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样品编号及采样人。

6.3.4样品的保存

样品采集后应妥善包装保存,可使用聚乙烯瓶或玻璃瓶存储样品。

6.3.5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浓缩系统的污泥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应按表3规定确定。

6.4调理改性系统

6.4.1采样点布设

采样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在调理池入口、调理池中央处的污泥1/2深度各选取有代表性的1个点位采样。

b)调理池宜设置液位仪,对调理池污泥深度进行实时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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