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1.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按照国家、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逐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重点仓储场所、尚未开发再利用的已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场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所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规划局、市经信委等配合)
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各县区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和定期监测结果,对化工、医药、农药、焦化、制革、电池制造、印染、金属冶炼、石油加工、有色金属矿采选、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及其他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等行业企业用地、重点仓储场所污染地块及其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地块、尚未开发再利用的已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场地开展排查工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具备土壤污染修复条件的地块,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实施修复;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水利局等配合)
2.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依据《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各级住建部门根据已有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方面的结果,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国土资源、环保、规划、住建、发改、经信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对处于各种土地流转环节下的地块实行联动监管。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规划等规划的多规合一进程,统一标准。2018年6月底前,制定临沂市污染地块环境安全联动监管办法。(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负责)
3.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应当明确修复责任主体并编制治理修复方案,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转为城乡住宅、公共设施用地和农用地。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以及治理修复后的环境监测等环节的文件资料及论证评审资料,应当报市级环保部门备案。(市国土源局、市规划局牵头,市环保局等配合)
(四)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1.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红线管控,重点保护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等重点红线区域,切实保护好临沂的资源禀赋。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且有污染风险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渗井、渗坑、河流、河道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配合)
2.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加油站及其他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在环境影响评价时,同步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本底值,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土壤污染防治设施的,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保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企业对现有土壤污染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不得建设除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以外的其他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自2017年起,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配合)
3.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准,优化和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重点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节能办、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等配合)
(五)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1.严控工矿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县区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园区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布。自2017年起,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监测,数据及时上传我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出现变化时,园区或企业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风险管控。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经信部门制订本辖区污染企业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规划或方案的,应当及时向同级环保、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提供拟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名单。各类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企业关停、并转、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前,应认真排查拆除过程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源和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包含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在内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环保和经信部门备案;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按照
有关规定对残留污染物实施安全处置。拆除活动残留污染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各级环保部门应当督促企业公开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信息。(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配合)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矿山企业在矿山开采、选矿、运输等活动中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尾矿、矸石等污染土壤环境;矿业废物贮存设施和矿场停止使用后,采矿企业应当采取防渗漏、封场、闭库、生态修复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环境。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督促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督促尾矿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尾矿库治理力度,落实尾矿库闭库责任,做好闭库尾矿库土地复垦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开展采煤塌陷地复垦治理。到2020年,煤炭企业治理已稳沉采煤塌陷地达到80%,新增塌陷地达到同步治理,各地治理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达到80%。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等配合)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现有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提高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推行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节能办牵头,市发改委等配合)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含放射性废渣、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并纳入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节能考核指标。各县区要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汽车拆解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再生资源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重点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污染土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全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国家、省有关要求。自2017年起,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到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理率达到95%。(市环保局、市节能办、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配合)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制定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学校及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机动车维修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管理。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可监控、可追溯管理水平。(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负责)
组织处置查处的涉危险废物案件中遗留的危险废物及被污染的土壤、水体,对被污染的场地开展土壤、地下水等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生态修复,防控土壤污染。(各县区政府、发区管委会牵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配合)
2.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稳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实施,建立减肥增效集成示范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强化高毒、高残农药源头监管,全面建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大力推广生物农药,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4年减少10%,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物回收处理,2017年起,选取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到2020年,推广到全市30%以上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程,积极开展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供销社等配合)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示范推广光热降解、全生物降解地膜和0.008—0.01mm以上标准地膜,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自2017年起,开展产粮(油)、蔬菜产业和果品生产大县的废弃农膜回收试点工作;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等配合)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以提高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水平为重点,根据养殖规模,选择性推广粪便肥料化利用技术。依托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畜禽粪便肥料化生产设施,生产有机肥。积极推进农村废弃物三级网络试点工作。到2020年,按照省三级网络试点项目要求,做好我市三级网络试点工作,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市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配合)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耕地,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局等配合)
3.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防渗措施,定期对垃圾处理场所开展无害化评估,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处理场所的综合整治。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规范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提高综合利用率。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到2020年,完成940个行政村整治任务,全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5%,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园林局等配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科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科左后旗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绿电直供+增量配电网+下游产业的“N+1+N”产业结构初步形成。在现有的新能源99.21万千瓦装机规模基础上,重点推动3个新能
聚焦多元有机废弃物处置,打造固废治理技术新高地2025年4月22日,广东省环境学会重磅公示2024年《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入选名单。此次仅有7项技术脱颖而出,覆盖当前固废与土壤污染治理的前沿方向。由衡燃科技联合清华大学共同研发的“多元有机废弃物湍动床(TF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1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评估重点工业园
贵州省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12月30日发布《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九个章节共二十一条内容,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多个层面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本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关
2024年11月,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主办的“2024年广东省造纸行业创新发展大会暨协会第八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东莞成功举办。大会汇聚了造纸行业的顶尖专家和创新者,共同探讨行业发展的新机遇与未来方向。为大会亮点之一,衡燃科技带来了国家重点推荐的清洁生产技术——“多元有机废弃物湍动流化床清洁高
近日,由东方电气集团所属东方光能投资建设的云南禄劝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该项目是目前已投运的国内规模最大高海拔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将助力西南地区“光伏+农业”融合发展迈入新征程。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占地面积约3800亩,直流侧装机240兆瓦,总投资约8亿元,是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兴德路与倚阳路
虚拟电厂(VirtualPowerPlant,VPP)是将分布式发电机组、可控负荷和分布式储能设施有机结合,通过配套的调控技术、通信技术实现对各类分布式能源进行整合调控的载体,以作为一个特殊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和电网运行。(来源:能源新媒文/李忆作者供职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金璐作者供职于中国华电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八期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八期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煤电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建设地点: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现有厂区南侧扩建端建设内容:国家能源集团谏
当春日的暖阳开始驱散冬日的冰雪,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新疆洛浦县,仍残留着丝丝寒意。在苍茫的戈壁深处,遥遥望去,无数道沙石涌起的皱褶如凝固的浪涛。在这片广袤而又充满挑战的沙漠戈壁中,一场与自然共生、与时间赛跑的建设“战役”却进行得如火如荼——中广核新疆洛浦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项目
近日,广州环投集团下属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穗土公司)牵头中标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金额达2.39亿!本次中标是穗土公司在市场拓展方面所迈出的关键一步,是广州环投集团在“市场化年”和“抓落实年”取得的又一成果,体现了集团在环境综合整治领域的硬实力。该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天水循环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项目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内容,在不改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处置规模的情况下,对入炉燃料进行调整,掺烧一般工业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什么是接地网?在电网领域,接地网非常关键。需要通过它将电气设备的故障短路电流或雷电引至地下,以此来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以往都用啥接地材料呢?常见的有镀锌钢、纯铜,但这两种材料在精益求精的电网人眼中还不够完美……因为镀锌钢在高盐碱土壤地区,耐蚀性差,纯铜则成本较高。有没有更好的解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六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第六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土壤污染等新领域,在部门联动协作、非现场监管、有奖举报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请各地认真学习、参考借
福州市人民政府8月5日发布《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详情如下: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善可再生能
会议背景“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将电子信息材料行业发展列为重点项目,各相关机构、企业也开始在电子工业领域布局。科技的进步才能带领人们开启更好的生活方式,随着国家对芯片、新能源等行业的重视以及电子工业发展的迫切需求,超纯水这个概念逐渐被公众所熟知,而电子级纯水更是目前超纯水领域最重
日前,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壮大,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多彩人文之韵充分彰显,巴山蜀水更加秀美安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美丽四川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四川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近日,黑龙江省发布关于开展北方寒冷地区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征集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及地下水修复与管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生态环境监测、碳达峰碳中和、生物环保等相关技术,详情如下:关于开展北方寒冷地区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征集
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的通知。其中指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和“十大重点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0个,建设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1万个,修复改造城市污水管网228公里,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着力推进合肥水网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水利投资
5月11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格落实国家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政策要求。大力削减煤炭消费,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对绿色低碳修复有原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提出鼓励采用绿色的、可持续的和资源化修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
2023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定位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是土壤污染防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新征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