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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环保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征求意见稿)》

2017-08-16 12: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土壤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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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调查内容与要求

8.3.1背景资料收集根据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有针对性收集调查评价范围内的背景资料,主要包括:a)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壤类型分布图;b)地形地貌特征资料(地貌类型、海拔、坡度、坡向、坡型、地形部位等);c)气象资料(温度、降水量和蒸发量)、水文资料(地表水、地下水)等;d)工农业生产及排污、灌溉等资料;e)成土母质、土体构型、土壤容重、土壤质地、孔隙度、饱和导水率、土壤结构、有机质、氮、磷、钾、阳离子交换量等土壤环境相关资料;f)有效土层厚度、土壤盐碱状况、障碍层特征、土壤侵蚀状况、土壤保水供水状况、土壤中砾石含量和地表岩石露头度等资料。

8.3.2土壤理化特性调查内容

8.3.2.1土壤理化特性调查内容根据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与土地利用功能确定,详见表6。

8.3.2.2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还应调查植被、地下水位埋深、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等。

8.3.3土壤环境影响源调查

8.3.3.1应调查与建设项目产生同种特征因子或造成相同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后果的影响源。

8.3.3.2对于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改、扩建的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重点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并参考HJ25.1执行。

8.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8.4.1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影响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工作,掌握或了解调查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技术方法参考HJ/T166执行。

8.4.2现状监测点的布设原则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点布设采用均布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应能充分反映建设项目所在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并兼顾建设项目场地与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值。a)调查评价范围内,每个土壤类型应至少设置1个混合样采样区,主要布设在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及周边,采样区大小可结合厂区平面布置情况适当调整;b)涉及入渗途径污染的,主要产污装置区应布置深层样监测点,采样深度宜至装置底部与土壤接触面,可根据与地下水位的接触关系适当调整;c)涉及大气沉降影响的,主导风向下风向的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应设置点状样监测点;d)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监测点应重点布置在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处,并设置柱状样监测点;e)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的建设项目,现状监测点布设应兼顾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f)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在原厂主要产污装置区附近布置深层样监测点,取样深度应至土壤可能受污染的深度,必要时应根据污染物分布情况分层取样。

8.4.3现状监测点数量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评价工作等级、土地利用功能确定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外)的现状监测点位,详见表7。

8.4.4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建设项目应选取1至2个典型代表样品留取存档。

8.4.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取样方法土壤监测取样方法参照GB/T32740、HJ25.1、HJ25.2、HJ/T166、NY/T395等标准执行。

8.4.6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因子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因子根据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评价工作等级及土地利用功能确定,详见表8。

8.5土壤环境现状评价

8.5.1土壤环境现状评价

8.5.1.1评价因子同8.4.6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因子。

8.5.1.2评价标准评价标准选取应采用GB15618等国家土壤环境相关标准,评价因子不属于上述国家标准时,可参照行业、地方或国外相关标准进行评价。土壤盐化、酸化、碱化等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可参见附录C中分级标准进行评价。

8.5.1.3评价方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应采用标准指数法,评价方法参见附录D,应进行统计分析,给出样本数量、最大值、最小值、均值、标准差、检出率和超标率等。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评价方法可参见附录C。

8.5.2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a)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应给出评价因子是否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明确是否满足相应土地利用功能的结论;当评价因子存在超标时,分析超标原因,必要时可参照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执行。b)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应给出土壤环境现状中土壤盐化、酸化、碱化的强度。

9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1预测原则土壤环境影响预测的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应根据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识别结果与评价工作等级,结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确定。

9.2预测范围一般与现状调查评价范围一致。

9.3预测时段一般包括建设期、运营期以及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根据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识别结果,确定重点预测时段。

9.4预测因子

9.4.1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预测因子应包括:a)将环境影响识别出的特征因子,按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污染物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别中的各项因子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排序,分别取标准指数最大的因子作为预测因子;b)现有工程已经产生的且改、扩建后继续产生的特征因子,以及改、扩建后新增的特征因子;c)污染场地已查明的主要污染物及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中新增的污染物;d)国家或地方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9.4.2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应根据其造成土壤盐化、酸化、碱化的主要因子,选取相应指标作为预测因子,一般包括土壤盐分含量、pH值等。

9.5预测与分析方法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根据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识别结果与评价工作等级选取适当的方法,详见表9。

9.6预测与分析内容

9.6.1土壤环境影响预测应给出预测因子的影响范围与程度。

9.6.2经大气沉降途径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应预测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土壤环境质量。

9.6.3经入渗途径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应重点预测其可能影响的深度。

9.6.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应能定性说明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趋势或程度。

延伸阅读:

环保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9.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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