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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环保督察的由来与未来

2017-08-30 08:14来源:泽平宏观作者:郭丽丽等关键词:环保督察环保企业环保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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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各细分领域规划与标准

1.3.1大气治理

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简称“气十条”,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委会决定,在2020年之前对燃煤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

2017年2月,国务院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协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计划,从产能结构调整、冬季清洁取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严控机动车排放等方面,分解落实任务,严格考核问责,以确保区域空气质量改善。

2017年6月,环保部发布《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锅炉、焦化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要求现有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京津冀“2+26”个城市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1.3.2水治理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015年8月,住建部、环保部等联合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提出目标到2015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自2017年至2020年,逐年对上年度各地《水十条》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1年对2020年度进行终期考核,仅考核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60分以下,或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任何一项未达到目标,终期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由环境保护部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向社会公开,并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1.3.3土壤治理

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土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环保督察目标: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各项环保标准的颁布后,企业如何去执行成为新的难题。央企与国有企业率先成为截污减排的先行者,安装治理设备,加大治理设施的投入。但是很多缺少社会责任感的中小企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生产低价产品,这又造成不公平性的竞争。环保督察的实施,针对散乱污企业的环保问题进行严查严打,同时规范了大中企业的环保措施执行。

2.1“查”与“察”有何区别?

督查组和督察组,都是以督为主,两者大方向是一致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督察组是例行检查,上级查看下级工作有何问题,政策落实情况如何,帮助解决。而督查组更倾向于地方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进行的检察。“相较而言,督察组权力更大。”

政府制定出台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措施后,积极有效地贯彻执行,才能使得深化改革得以顺利实施。环保督察是将规划与标准逐步落实的手段,也是供给侧改革产能出清的重要抓手。

2.2《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政策出台

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督察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环保督察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味着地方党委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督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按照中央要求,督察组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左右。在督查期间,各督察组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份环保方面来信和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督察行动开始前要召开动员会,结束后举行反馈会。各省区市整改方案要在30天内上报国务院,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并且同步对外界公开。

2.3中央环保督察

中央环保督察自2016年1月份在河北试点开展以来,已完成三批共计23个省份的督察工作,结办举报问题数6万余个,立案处罚案件数近2万个,问责1万余人。根据督察反馈情况,各省制定并公开整改方案,目前前两批共16个省已公布督察整改方案,第三批8省督察组已给出反馈,地方政府正在制定整改方案。

2017年8月,第四批环保督察已完成在四川、吉林等8省进驻。至此,2016-2017年共2年时间,中央环保督察将完成全国所有省份的督察。

延伸阅读:

【解局】这场覆盖全国的大督察 为何让地方胆战心惊?

原标题:【专题报告】环保督察的由来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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