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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

2017-09-01 10:57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环境污染污染防治生态文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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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源头管理环评机制。推进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重大建设项目会商机制;开展政策环评、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生态审查制度等方面的研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完成时间:2017年底

5.探索污控管理向乡镇延伸。结合国、省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启动开展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人员向乡镇拓展、延伸的调研、分析、评估。创新基层环境监管机构设置形式,实现环境监管工作全覆盖,在重点镇(乡)及环境敏感区域创造条件单独设置镇(乡)环保机构并配备环保专职人员。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委编办

完成时间:2020年底

(二)强化过程严管

1.探索以环境质量为导向的联防联控转型。推进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 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2.完善污染防治过程管理核查机制。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完成时间:2017年底

3.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制度改革试点。完成全市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开展土壤详查。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重点开展涉重金属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建立健全相关监测制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4.探索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一体化。配合省上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一体化前期调研工作,协调组织开展试点工程,进一步总结、推广。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间: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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