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六)坚持统筹发展,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更加美好
1.全面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大城市管理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力度,持续提升市容环境、城市品质和人居质量。优化城乡生态风貌,推进一批重大生态项目建设,实施基础设施、绿化景观及配套工程建设。
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清淤疏浚、水系沟通、生态修复、引清调水等综合措施,使城市河道水质、水景观明显改善。继续推进城乡河道整治工程,开展生态清淤和疏浚,减少内源污染,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开展“绿色护考”等专项行动,巩固噪声达标区成果,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城区,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地布局的均衡性,打造以乡土植物为主的绿地系统,严格保护古树名木,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加强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绿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城市绿地生态功能和景观质量,建立科学长效的绿化养护管理机制。2017年,市区建成区绿地率达40.8%、绿化覆盖率达43.4%,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1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镇)
2.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深化农村环境整治,积极开展“美丽镇村”建设,深入推进《苏州市美丽村庄建设新一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2017年计划建成康居特色村1个、三星级康居乡村27个。完成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时序任务,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农村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实施《苏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深入开展绿色村庄建设活动,把村旁、宅旁、路旁、水旁作为绿化重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村庄绿化格局。2017年,新增绿化示范村2个。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各区镇)
3.有效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严格执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完成省下达的绿色建筑建设任务。新建甲类公共建筑继续全面执行节能率65%强制性标准,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率65%强制性标准。大力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中的应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进行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以及抗震加固时,综合采取节能、节水等改造措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区镇)
4.大力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根据《苏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太仓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积极申报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基本完成省级示范项目太仓港区七浦塘生态修复工程二期。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镇)
(七)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参与氛围更加浓厚
1.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地球日、环境日、海洋日、无车日、国际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保护臭氧层日、地球一小时等重要主题节日,强化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根据全省第三届环境宣传教育周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启动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建设,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生态文明读本的开发与试点工作。在党校等干部培训基地开设生态环保讲座。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新《环保法》及配套文件、《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贯彻落实。开展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倡议活动,强化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社会责任。制作播放环保公益宣传片,培育环境文化,传播生态文明。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有效利用《中国环境报》等宣传阵地,充分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各区镇)
2.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积极倡导厉行节约的生活方式,党政机关带头开展反对浪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强化资源回收意识,鼓励个人和家庭养成资源回收利用习惯。
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城乡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倡导和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公众选择树葬、可降解骨灰葬、骨灰撒海(江)等生态安葬方式。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和殡仪服务市场建设,完善惠民殡葬服务体系,实现以镇(街道)为单位的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机关事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各区镇)
3.强化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质量等信息,所有排污企业排放口、污水处理厂外排口设置排污信息公示牌,应公开环境信息的公开率达到100%。进一步扩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参评覆盖面,提高参评质量,国控重点企业全部参评,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实行有奖举报,鼓励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区镇)
4.强化健康生活保障
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成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巩固和完善“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到位、应急保障”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实行“双源供水、双重保障”,推进自来水深度处理、城乡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强化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供水水质全面稳定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乡镇覆盖率达100%,公共供水末梢水水质达标率达100%。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体系,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委,各区镇,水处理公司)
5.引导消费模式绿色化
加大宣传力度,提示经营者和消费者有偿提供、合理使用合格塑料袋;引导商贸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支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识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
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积极推行绿色采购,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推进绿色办公,推进节约型、环保型机关建设,党政机关率先使用节水设备和节能灯具,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提倡节约使用、重复利用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镇)
6.培育苏州特色生态文化
大力倡导和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当代公平、代际公平,全民参与、全球参与”的现代生态理念,把“生态优先、环保至上”方针作为培育苏州生态文化的鲜明导向。加强历史街区、古民居、古村落、古河道、古井、古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展示地方特色生态文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各区镇)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3年底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未来一段时间大气治理工作画出蓝图,在颗粒物、硫化物、氮氧化物排放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无疑是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要措施。有研究报告指出,“十四五”期间我国VOCs治理市场规模年均超过千亿,并将保持稳定增长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了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济南富聚春包装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入选,豁免类型包含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末端治理设施共两类。关于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4月4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省涉VOCs行业企业于4月30日前认真开展自查活动。济源涉VOCs行业企业要迅速行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企业自查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源头控制情况,包括原辅材料替代、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巴彦淖尔市德源肥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提标技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预算4800万。该项目计划针对企业现有生产车间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实施提标技改,进一步减少企业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具体包括(1)对现有生产车间实施密闭改造,同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主要由浙江省牵头,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相关平台建设由浙江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的相关事项总体按照《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到,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大力解决高值区域污染问题、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秋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力推进
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倡议各企业加快源头替代,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末端治理,提升管理水平,按期开展监测,开展错时生产,减少VOCs排放,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各企业家:你们好!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环
为切实做好湖南省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网的运行维护、质量检查和日常保障,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7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厅最新要求,通过进一步修改完
西青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27日对天津某管路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参考该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单位涂胶工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集气装置+喷淋塔+干式过滤棉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胶工序的含挥发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4年重庆市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旨在聚力打好夏秋季“治气”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据介绍,本次攻坚时段为2024年4月1日—9月30日。攻坚目标为到2024年9月30日,全市优良天数较近三年平均值稳中有升,细颗粒物(PM2.5)累积浓度
5月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多名个人、企业被罚。案例1:蔡某某水泥彩砖项目“未批先建”案【案情简介】2023年12月5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北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蔡某某租用该公司厂房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泥彩砖项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5日,山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近期,四川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发现部分涉气污染源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充分警示、曝光典型,现公布2024年第二批部分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污染源名单。成都市龙泉驿区富奥威泰克汽车底盘系统成都有限公司主要污染问题:1.表面处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现场开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示范创建申请、验收命名、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
《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经2023年12月28日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发布,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8部门4月10日联合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2023年河北省大力实施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分行业制定创A标准,发布最优实用技术指南,逐企业指导编制“一企一策”创A方案。在针对行业特点制定钢铁超低排放差别电价、水泥错峰停窑天数减免、支持垃圾发电企业创A等政策基础上,出台15条进
3月2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泰州市政府在泰州举行合作共建美丽泰州会商会议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围绕重要改革、重点项目推进实施,形成高频互动、高效推进的市厅共建模式,共同做好泰州水、文、产、人四篇文章,打造美丽江苏泰州样板、长三角生态“后花园”。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泰州市委副书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由2024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6月5日起施行。该条例用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3月2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美丽新宁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
近日,江苏省全面启动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江苏省委、省政府组建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南京、无锡、宿迁、连云港和镇江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据悉,本次督察将重点关注被督察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情况;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2023年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大力实施绿
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印发《海南省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等8大类共19项具体措施,推动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海南省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