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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贵阳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2017-09-22 11: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温室气体排放二氧化碳排放绿色低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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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完善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基础设施,到2020年建设充电桩28万个、充电站55座、加气站总数达到90座,甲醇燃料综合加注站点不少于23座,初步建成覆盖我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气、甲醇加注基础设施。鼓励在新能源汽车购置、投融资、运营模式等方面的商业创新,鼓励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电网、大数据等信息产业高度融合。改善优化使用环境,对新能源汽车在车牌选取、尾号限行、车辆年检、停车费用等方面提供便利或优惠。(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理。加大农村垃圾治理,探索建立户分类基础上的县城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乡镇周边“村收镇运片区处理”、边远乡村“就近就地处理”的模式。创新城乡社区生活垃圾处理理念,谋划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和处理体系,科学配置社区垃圾收集系统,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成白云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保障餐厨废弃物回收和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成花溪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到2020年全市焚烧发电处理生活垃圾规模达到1200吨/日,县城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推进政府和企业低碳办公,推行无纸化、网络化办公。鼓励购买使用低碳、节能、节水、环保型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反对过度包装。提倡低碳餐饮,推行“光盘行动”,遏制食品浪费。倡导低碳居住,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支持建设步行型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文明委、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五、加快区域低碳发展

(一)实施分类指导的碳排放强度控制。综合考虑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战略定位、生态环保等因素,分类确定各区(市、县)碳排放控制目标和具体措施。“十三五”期间,贵阳市碳排放强度下降20%,作为“中国达峰先锋城市联盟”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开展碳峰值研究,制定减排路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二)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选择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和城镇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总量控制为重点,继续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深化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商业、低碳旅游区、低碳学校、低碳医院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到2020年,创建省级低碳区(市、县)试点1—2个、省级低碳城(镇)试点1—2个、低碳产业示范园区1个。做好各类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教育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探索贫困地区低碳发展。将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大扶贫战略行动,制定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差别化扶持政策,形成适合不同地区的低碳发展模式。探索建设低碳扶贫产业体系,促进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防止接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转移。大力推广低碳旅游模式,打造乡村旅游升级版。继续深化与定点帮扶单位、对口帮扶城市的合作,推动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低碳产业和技术协作,共建一批扶贫产业园区,实施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支持贫困地区碳减排项目开发,大力推动贫困地区碳减排项目进入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六、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一)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贵州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相关配套办法。按照省统一部署,完善市、区(市、县)协调机制和部门间协作机制,明确责任目标,完善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碳排放权交易基础支撑能力。加强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培训,不断提升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报送能力、碳排放权交易能力。构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体系,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系统。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培育壮大碳交易专业技术支撑机构。整合多方资源,构建碳交易专业咨询服务平台。持续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重大问题跟踪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七、强化基础能力和科技支撑

(一)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和低碳技术应用。加强我市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气象要素变化监测和预测研究,开展我市气候变化对水资源、农业、林业、生态系统、防灾减灾等关键领域的影响研究,不断加强气候变化趋势的科学监测和预测能力。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与低碳发展融合研究。加强生产消费全过程碳排放计量、核算体系及控排政策研究。开展低碳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耦合效应研究。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支持开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等重点领域经济适用的低碳技术研发,完善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发布的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进电力、煤炭、建材、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关键低碳技术的引进与转化,鼓励企业采用有利于节能降耗的设备和技术。实施低碳技术产业化项目,推进低碳技术集中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生态文明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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