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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2017-09-26 13:4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污染物排放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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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等,全面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制定绿色制造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制造政策支持体系,率先落实绿色企业、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评价服务标准。建立完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余热余压废热资源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智能微电网运用等机制,建设一批绿色园区。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扩张。加强节能监察,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力争2020年工业能源消费达到峰值,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参加单位: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等)

(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培育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医药、新材料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加快建设贵阳、遵义新材料基地,改造提升金属及合金材料、化工材料生产水平。依托安顺民用航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力发展飞机整机制造和发动机、机载设备、零部件装备制造。大力推进贵安新区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发挥三大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富士康产业园和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的集聚示范效应,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大数据新应用新业态,完善产业链,促进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参加单位: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等)

(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实施“气化贵州”工程,加大力度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加快大容量、高参数燃煤、低热值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加大洁净燃煤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煤制天然气、煤炭间接液化、煤制烯烃多联产等项目,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加工转化增值率和清洁化利用水平。健全能源矿产资源绿色化发展机制,完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合理开发水电,积极推进煤层气、页岩气、太阳能、地热能等勘查开发利用。到2020年,全省煤矿全部为30万吨/年及以上,生产煤矿采煤机械化率达到96%,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力争达7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力争达8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力争达80%,煤炭入选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六)加强工业节能。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进配电变压器、电机能效提升,加大高效锅炉、高效电机等新技术推广力度,推动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狠抓工业节能监察,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推行节能发电调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机制,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进一步提升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轻工等行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质监局等)

(七)强化建筑节能。修订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开展被动式房屋建设示范。加强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等过程中,同步推进节能改造。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健全绿色建筑推广机制,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设计施工规范,推动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小区示范建设。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50%。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开展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及技术体系。推行绿色施工方式,积极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等建筑结构体系。开发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效明显的新型建筑材料,鼓励墙体、装饰、保温隔热一体化应用,推广使用节能门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

(八)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鼓励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船。优先发展以轨道交通、快速交通以及环保汽车为主体的城镇公共交通体系。健全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机制和政策,实施全省充电桩建设规划,到2020年实现县城以上城市5公里充电圈全覆盖。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在综合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探索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构建有效衔接、资源共享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参加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九)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等)

(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结合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小康房建设等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和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清洁化水平。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和高效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牵头单位:省农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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