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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安徽芜湖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7-10-19 14:3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农村污水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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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立日常保洁管护机制。

1.2017年乡镇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落实本辖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2.2017年各县、区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率达到85%以上;结合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落实农村环卫作业人员配备要求,并将环卫保洁岗位向贫困人员倾斜,优先聘用贫困人员从事环卫保洁工作,建立稳定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到2020年各县区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率达到95%以上;

3.健全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建立村民认可遵从的农村卫生保洁制度。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要建立农村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县、区政府要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各县区每年投入农村垃圾治理经费不少于农村户籍人口人均50元。各级要善于运用市场办法解决资金难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项目。

附件2

芜湖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27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123号)及《芜湖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农户非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100%。

二、年度计划

1.镇政府驻地。全市所有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尚未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镇(不含县城城关镇、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的镇),2017年全部启动污水治理项目建设,2019年6月底前建设完成。

无为县高沟镇、芜湖县六郎镇、繁昌县荻港镇,2017年年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

无为县石涧镇、襄安镇、严桥镇、开城镇、蜀山镇、牛埠镇;芜湖县陶辛镇、红杨镇、花桥镇;繁昌县平铺镇;南陵县弋江镇、许镇镇、三里镇、何湾镇、家发镇、烟墩镇,2017年年底前启动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无为县陡沟镇、刘渡镇、姚沟镇、泥汊镇、福渡镇、泉塘镇、赫店镇、红庙镇、鹤毛镇、十里墩镇、昆山镇、洪巷镇;繁昌县新港镇;南陵县工山镇,2017年年底前启动污水管网(泵站)建设。

2.中心村。中心村污水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年度任务与美丽乡村中心村年度建设任务一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要求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80%。

3.自然村。从2017年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农户非卫生厕所改造与危房改造同步实施,2017年改造1478户,2018年改造1029户。

4.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年度任务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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