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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家具制造业等五大行业VOCs废气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017-10-23 11:30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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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附段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

(1)脱附操作可采用升温、降压、置换、吹扫和化学转化等脱附方式或几种方式的组合。

(2)脱附气源可采用热空气、热烟气和低压水蒸气。

(3)当回收脱附产物时,应保证脱附后气体达到设计要求的冷却水平。

(4)有机溶剂的脱附宜选用水蒸气和热空气,当回收的有机溶剂沸点较低时,冷凝水宜使用低温水;对不溶于水的有机溶剂冷凝后直接回收,对溶于水的有机溶剂应进一步分离回收。

(5)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脱附气体的温度宜控制在120℃以下。

2.生物净化

通过附着在反应器内填料上的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将有机废气中的污染物转化为简单的无机物(CO2、H2O和SO2-等)和微生物。

使用生物净化时,应注意:

(1)生物法适合处理“高水溶性+易生物降解”的VOCs,去除效率能达到30%-50%,对其余类型的VOCs处理效果较差,生物法处理效果从大到小依次为醇类、酯类、苯系物>醛、酮、卤代烃>小分子烯烃、烷烃。

(2)主要应用于中低浓度(一般在<1000mg/m3)有机废气的处理;风量较大的情况下,其处理的浓度更低(一般在<200mg/m3)。

(3)微生物的筛选和挂膜的时间较长。

(4)要通过有效预处理和合理管理,尽量降低填料堵塞带来的影响。

(5)更换填料或是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或废水需要有明确的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若作为危险废物处理,需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应有规范的危险废物转移记录。

3.直接燃烧

燃烧分为常规直接燃烧(TO)和蓄热式燃烧(RTO)。是利用辅助燃料燃烧所发生热量,把可燃的有害气体的温度提高到700-900℃的反应温度,从而发生氧化分解。由于燃烧焚烧炉可于较短时间内达到在线状态,非常适合用于高浓度废气及间歇性批式排放工艺。蓄热式燃烧(RTO)处理系统中加温和氧化分解产生的热能利用具有高热容量的陶瓷蓄热体作为蓄热系统,实现换热效率达到90%以上的节能效果。

使用燃烧时,应注意:

(1)处理净化效率高,能达到90%以上,连续运行稳定,技术成熟且安全可靠、操作维护简单,使用寿命长。

(2)一次性投资成本高,运行成本较高;

(3)严格控制进口有机物的浓度,使其入口浓度必须远低于爆炸下限,控制在一个安全的水平。

(4)不适宜处理小于8000m3/h以下风量的废气,对含有机硅成分较多的废气容易造成蓄热体堵塞,更换蓄热材料费用较高;

4.催化燃烧

催化燃烧分为常规催化燃烧(CO)和蓄热式催化燃烧(RCO)。利用结合在高热容量陶瓷蓄热体上的催化剂,使有机气体在300~400℃的较低温度下,氧化为水和二氧化碳。蓄热式催化燃烧(RCO)的处理系统加热和氧化产生的热量被蓄热体储存并用以加热待处理废气,以提高换热效率。

使用蓄热催化燃烧时,应注意:

(1)处理净化效率较高,能达到90%以上,比蓄热式燃烧节约25%~40%运行费用,其热回收效率可达90%以上;很少产生NOX和SOX,不受水气含量影响。

(2)催化剂的选择需要与处理对象相吻合,处理成分复杂的废气时效果不理想;

(3)催化剂的工作温度应低于700℃,并能够承受900℃短时间的高温冲击,设计工况下催化剂使用寿命应大于8500h。

(4)设计工况下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中蓄热体的使用寿命应大于24000h。

(5)催化燃烧装置预热室的预热温度宜控制在250-350℃,不宜超过400℃。

(6)催化剂床层的设计空速应考虑催化剂的种类、载体的型式、废气的组分等因素,宜大于10000h-1,但不宜大于40000h-1。

5.冷凝

废气中的VOCs在冷凝器中冷凝,通过降低气体温度使VOCs达到过饱和后从气体中液化出来而得到净化,冷凝下来的有机物可以回收利用。

使用冷凝法时,应注意:

(1)主要用于处理高浓度废气,特别是组分比较单纯的、有一定回收经济价值的废气,去除效率为30%-40%;

(2)冷凝法吸收效率波动幅度大,可作为燃烧或吸附处理的预处理工段,特别是VOCs含量较高时,可通过冷凝回收降低后续净化装置的操作负担;

(3)可处理含有大量水蒸气的高温蒸汽。

(4)冷凝法对废气的处理程度受到冷凝温度限制,要处理效率高或处理低浓度废气时,需要将废气冷却到非常低的温度,经济上不合算。

5.2.7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治理组合技术

通过对废气的成分进行分析,印刷行业废气中VOCs废气通常为中低浓度(<1000mg/m3),因此,根据该废气特性,通常采用物理吸附-(回收)-销毁处置方法。

其中物理吸附-(回收)-销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为使用介质对产生的原始大风量、低浓度有机废气进行吸收,并将有机废气中的污染物转移到介质上;第二步为通过特定条件,将介质吸收的有机污染物释放出来,成为小风量、高浓度的有机废气;并采用物理的方法,将有机废气中有价值的部分回收,第三步为对回收后剩余的有机废气采用化学方法,将其转换为小分子有机物或者无机物,以达到对小风量、高浓度有机废气进行销毁的目的。其中,步骤一为治理有机废气的必要步骤,可以选用多种步骤一处理工艺串联使用,企业根据自身生产规模、财务状况、废气性质可选择实施或省略步骤二或步骤三,但必须对步骤一吸收有机废气后的产物制定合理去向。

1)典型组合工艺介绍

活性炭吸附(沸石转轮吸附)+蓄热催化燃烧(蓄热式燃烧)

首先采用活性炭(沸石转轮)对废气中的VOCs进行吸附浓缩,再通过升温脱附,将大风量、低浓度的含VOCs废气转变为小风量、高浓度的含VOCs废气,再通过蓄热催化燃烧(蓄热式燃烧)对其继续销毁。

活性炭吸附+冷凝

首先采用活性炭对废气中的单一成分的VOCs进行吸附浓缩,再通过升温脱附,将大风量、低浓度的含VOCs废气转变为小风量、高浓度的含VOCs废气,通过冷凝对其进行回收后再利用。

2)典型组合工艺的优缺点分析

5.2.8各种工艺的指标分析

几种治理技术的各项经济和技术指标列表于下,供企业选取时参考之用。

5.2.9二次污染控制

废气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进行集中收集,并通过处理后达到相应标准后排放。

废气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渣及更换后的过滤材料和催化剂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的相关规定,属于危险废物的需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进行最终处置。

燃烧后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应采用吸收等方法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的控制应满足《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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