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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

2017-10-26 09:5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生态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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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合理布局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处置场所,完善建筑垃圾许可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和日常监管,有效提高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含建筑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无序收运、偷倒乱堆等现象,提升城市市容环境面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品质,根据《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导向,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合理布局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处置场所,完善建筑垃圾许可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和日常监管,有效提高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导向,资源整合。依据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完善全市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区域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形成城区与外围区域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共享的格局。

(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市级统筹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及处置工作,形成统一平衡、统一调度、统一消纳的体系。区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前期审核、日常监管、执法保障等工作,构建属地负责制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体系。

(三)部门协同,强化监管。发挥市、区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强化源头管控、规范转运、有效处置等方面的执法保障和日常监管,形成联控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环境优先,资源利用。积极推动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促进源头减量化、利用资源化,切实提高我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创新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思路,与重点工程建设、低洼地防汛提标改造、土地整理利用相结合,用2年时间,按照“合理布局、全纳处置”的目标,规划建设包括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在内的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处置场所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全面满足社会需要;建立联控共管机制,完善执法保障制度,实施全程许可控制,构建“全程许可管理、综合资源利用、统一平衡消纳”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市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四、工作内容

(一)加快终端处置场所建设

结合我市实际的地貌地势,用2年时间,规划建设3处建筑渣土消纳场(锡山区1处、惠山区2处,总容量1010万方)和5处装修垃圾消纳场(梁溪区、锡山区、滨湖区各1处,新吴区2处,总容量253万方)。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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