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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

2017-11-28 13:2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安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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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众绿色出行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使用公共交通(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班车等)、自行车、步行等绿色方式出行的人次占交通出行总人次的比例。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交通、统计等部门。

24.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组织部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的人数比例。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组织、环保部门。

25.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指标解释: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程度。该指标采用省生态文明评估考核组现场随机发放问卷与委托独立的权威民意调查机构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以现场调查与独立调查机构所获取指标值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现场调查人数不少于行政区人口的千分之一。调查对象应包括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职业等人群,充分体现代表性。

数据来源:问卷调查、独立机构抽样调查。

(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规划实施年限要求达到1年以上。

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3.河长制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4.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5.环境信息公开率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6.环境空气质量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7.地表水环境质量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8.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9.森林覆盖率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1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11.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12.生态保护红线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13.耕地红线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14.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17.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秸秆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域内综合利用的秸秆量占秸秆产生总量的比例。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包括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质化等。秸秆产业化利用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产业化利用方式包括秸秆肥料化(不含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肥)、饲料化、秸秆制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原料化利用等。

数据来源:农业、统计、环保等部门。

(2)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域内畜禽养殖场通过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方式,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量占畜禽粪便产生总量的比例。有关标准参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等执行。

数据来源:农业、环保等部门。

1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量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当年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处置往年贮存量和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之和)的比值。有关标准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19.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农村地区以自来水厂或手压井形式取得合格饮用水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雨水收集系统和其他饮水形式的合格与否需经检测确定。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且连续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卫生、住建、环保、水利等部门。

20.城镇污水处理率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2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2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执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19379-2003)。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卫生、住建等部门。

23.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的数量占行政区行政村总数的比例。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认定标准为:村容整洁,无“脏、乱、差”现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100%、60%、70%和70%。

数据来源:环保、住建、农业、统计等部门。

24.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25.公众绿色出行率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26.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27.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指标解释参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内容。

三、有关问题说明

1.本指标所称市指设区的市;所称县指县级市、县、设区市的区。

2.本指标个别指标项不适合某些地区的实际情况时,不纳入考核范围。

3.本指标解释中引用的标准、管理办法如修订或有相关新标准颁布,将自动成为本指标解释的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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