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政策正文

河南郑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12-06 10:0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地块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积极开展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煤矸石、粉煤灰、赤泥等大宗废物资源化利用,支持从废弃电子元件、废电器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中回收利用战略性稀贵金属,推进多种工业固体废弃物协同利用,鼓励建设产业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开展煤矸石、粉煤灰、赤泥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排查和责任主体确认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对有责任主体的,督促责任方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完善防风、防尘、防雨、防渗等综合整治措施,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并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委、安监局、城管局、环保局、煤炭局等部门参与。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活动监管。对接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相关建设工作,及时完善、动态更新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2018年底前,全面摸清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公安局等部门参与。

按照环保要求,对全市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储存和处置设施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从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台账资料记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构建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相关规定,建立相应跨区转移合作机制和工作程序。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等造成土壤污染的违法行为。以产生种类较为单一的大宗危险废物的行业企业为重点,鼓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加快完善城市和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严格环境准入的基础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引导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裕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均不低于90%,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高10%以上。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公安局、规划局、卫计委等部门参与。

规范废旧产品拆解、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按照相关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完成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金属、废旧机动车等回收、拆解、处理和再生利用企业排查工作,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限期关闭,对满足准入条件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督促整改。鼓励废旧产品拆解、废旧资源回收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市商务局和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等部门参与。

积极推进新密市开展静脉产业园建设试点,促进“城市矿产”开发利用。

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城管局、环保局、商务局等部门参与。

3.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料,减少化肥使用量,在农田基本设施配套齐全、能充分保障灌溉用水的地区,重点推广秸秆腐熟堆肥还田技术;在沿黄河水稻种植区,重点推广绿肥翻压还田技术,增施有机肥。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农田肥料,生产、销售、使用的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应达到相关标准,用作肥料原料使用的各种污泥、废弃物等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科学施用农药,通过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引导农民使用低毒生物农药。在中牟、惠济等蔬菜产业重点县区建设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县区,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按照河南省相关部署,健全完善“监管部门+农资企业+农户”的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行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名购买农药制度。充分利用农药监管平台,加强线上巡查,适时掌握本辖区农药产品特别是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向动态,及时调查处理购销异常情况。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有机肥养分还田率达到60%。

市农委牵头,市城管局、环保局、工商局、供销社等部门参与。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建立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健全贮运和回收加工网络,创新回收与再利用机制,扶持回收网点和处理能力建设。到2020年,在中牟、惠济蔬菜产业重点县区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鼓励用加厚地膜,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加快生态友好型可降解地膜及地膜残留捡拾与加工机械的应用。按照河南省相关工作安排,在中牟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处理省级试点工作,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供销社等部门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规范、限制饲料中铜、锌、铅、镉、砷等重金属含量,规范抗生素等药品使用,严格定期抽查、抽检制度。指导养殖户科学使用兽药、饲料,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鼓励专业化污染防治机构受托运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提高专业化治理水平、提升防治减排效果。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

市畜牧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农委、供销社等部门参与。

加强灌溉用水水质管理。根据河南省灌区水质监测计划,开展全市灌区水质监测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大中小型灌区的全市农业灌区水质监测网络体系,确保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市水务局牵头,市农委等部门参与。

4.加强生活污染控制

在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制定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省级试点工作,规范分类收集、分类储运、分类处理处置与再生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设置规划、建设、监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落实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场所和总量,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完善一次性用品废弃物分类收集,逐步提高资源化利用程度。按照河南省相关部署,建立全市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蓄电池、废弃电子产品及废弃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运、安全处置网点,使之成为全省此类含重金属废物贮存网络和安全处置体系重要环节,避免随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贮运和处理处置,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

市城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参与。

加强垃圾和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在用、停用和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查,摸清数量、分布及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并按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坚决查处渗滤液直排和超标排放行为,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漏、防扬散等措施。推进新郑、荥阳、中牟等地城市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建设,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填埋向焚烧转变,力争到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完成覆盖半径60公里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并配套完善焚烧污染物控制措施,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焚烧处理比例达到30%左右。对占用农田、河渠及待开发建设用地等存量建筑垃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有序实施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城镇基础设施和生态水系建设、海绵城市创建等方面,通过特许经营或PPP模式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到2020年,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覆盖,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50%。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厂和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综合利用配套能力建设,加大污泥去向检查力度,规范污泥处置活动,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或建材制造。

市城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安全利用

1.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

划定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建立分类管理清单和动态档案。按照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根据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综合考虑农产品超标情况、土壤污染来源和途径、集中连片程度、农作物种类等,以耕地为重点,按照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的划定工作,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并报省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每三年对各类耕地面积及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

市农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参与。

2.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探索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预警制度。根据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网络监测数据和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预警技术指南要求,定期研判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在接近警戒线的区域,禁止新(改、扩)建造成土壤污染物增加的项目;现有企业应严格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地方标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标升级改造,着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对超出警戒线的区域,要对造成土壤污染物增加的企业依法有序实施搬迁或关闭。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农委等部门参与。

加大对农用地保护力度。各县(市、区)要将辖区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严控非农业建设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确需占用的,从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补数量和质量并重等要求,在加强对占补耕地质量评价基础上,通过提高耕地开垦费标准等增加占用耕地成本的方式予以供给。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牟、惠济等蔬菜种植重点县、区,应结合基本农田划定,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7年底前,完成辖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制定工作。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市国土资源局、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畜牧局等部门参与。

3.积极推进耕地安全利用

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在全市划定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建立分类管理清单完成的基础上,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结合主要作物种植品种特点,制定实施本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增施安全有机肥、钝化剂、阻隔剂、改良剂及种植绿肥等农艺调控和替代种植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到2020年,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轻度、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市农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全省农业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2018年底前,完成在全市和相关县(市、区)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业化服务组织,针对受污染耕地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对农民、种植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工作。

市农委负责,市财政局、畜牧局等部门参与。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将安全利用类耕地产出的可食用农产品纳入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及时优化调整安全利用措施。逐步提高县(市、区)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推进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制定全市和各县(市、区)超标农产品应急处置预案;对受污染耕地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期农产品临田检测,一旦发现农产品污染物超标,要对其实施专企收购,分仓贮存和集中处理,严禁超标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4.全面落实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措施

推进禁种区划定,严格监管污染耕地。在全市耕地土壤污染详查、灌溉水质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成果基础上,按照全省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技术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种植区划定工作。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应及时实施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休耕或变更土地利用类型等防控措施,严禁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对因耕地污染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到2020年,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

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参与。

5.加强林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加强林地园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在全市林地、园地集中分布的县(市、区)开展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工作;发现食用农(林)产品超标的地块和区域,应及时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对超标的食用农(林)产品应在所在县(市、区)范围内分类收集、贮运,并进行集中安全处理处置,严防流入市场。开展林地园地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进一步完善物理和生态防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大力推广生物农药。根据土壤环境质量详查结果,对林地、园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块和区域,逐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或变更用地类型。

市林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委等部门参与。

延伸阅读:

安徽马鞍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土壤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土壤环境查看更多>污染地块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