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河北邢台市政府印发《邢台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邢台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政发〔201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邢台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11月16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5日
邢台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明确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促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严控新增污染,减少污染存量,提升土壤环境承载力;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系统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强化技术、政策、法治和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全市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新局面和建设京津冀南部生态环境支撑区提供有力保障。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控制,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市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一、加强基础监测调查,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分析整合相关调查成果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铅酸蓄电池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全面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2020年底前,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初步掌握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建立10年为一个周期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制度。(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按照省统一部署,启动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2018年底前,结合土壤详查情况,在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配合省有关部门补充设置省控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综合考虑农用地利用方式、地形地貌、集中连片度、土壤类型、区域产业结构布局等因素,逐步完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三)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结合省以下环保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制定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方案,逐步推进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土壤理化指标、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2018年底前,配合省有关部门建设满足土壤环境监测样品存储、信息采集、数据查询的全市土壤样品库。自2017年起,全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整体规划,整合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现有资源,提升各级各有关部门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水平,引导企业完善自行监测能力,到2020年,建成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统一高效的全市土壤监测体系。(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四)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土壤环境数据整合集成,2018年底前,利用各部门土壤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检测、耕地质量监测、污染源排放、土地利用现状等相关数据,建立全市土壤环境数据库,构建邢台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存储、大数据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2019年底前,实现数据实时查询、动态更新。完善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编制数据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逐步扩大共享范围,提高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资源利用和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水平。2020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全市土壤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科学划分农用地质量类别。根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要求,将农用地按污染程度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2018年6月底前,制定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类别划分工作方案。结合土壤详查结果,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2019年底前,先期完成4个产粮(油)大县的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数据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在太行山地区林地比较集中的地区探索开展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依照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农用地面积、分布、质量等信息进行更新,并对各县(市、区)不同类型的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开展评估。(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等参与)
(六)加快建立优先保护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结合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实施成方成片土地规划,推进万亩方、千亩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依法修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选址特殊、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优先保护类耕地的,按规定报批,此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2018年底前,全市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各地要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标准农膜使用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切实保障优先保护类耕地质量。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受让方和出让方要对土壤环境质量及修复保护工作进行约定,受让方要履行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实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用地限批、环评限批等措施。(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七)着力提升安全利用水平。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根据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类型与程度,结合当地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耕地安全利用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耕休耕等有效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继续抓好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试点。加强技术培训和示范指导,提高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户参与土壤环境保护能力。有关县(市、区)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及时掌握土壤质量和农产品质量状况。2018年底前,有关县(市、区)制定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八)全面落实严格管控措施。制定严格的用途管制措施,加强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涉及重度污染耕地的县(市、区)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明确界限,设立标识,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按照省统一要求,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2018年底前,有关县(市、区)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目标任务。(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九)加强其他农用地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鼓励推广生物农药、引诱剂等鼠虫病害绿色防控技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建立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制度,检测超标的禁止进入食用领域,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确保林地、园地安全利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负责)
三、推进建设用地用途管控,防范城乡人居环境风险
(十)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对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排查,建立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的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并及时更新。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铅酸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基础上,对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市环保、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十一)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自2017年起,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建设用地用途管理,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规划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十二)强化土地利用监管责任。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对土地收回、收购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负责)
(十三)严格用地审批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应进行治理与修复,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治理与修复后不能满足新的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应的规划、供地、建设等审批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等参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1371家。详情如下:关于发布天津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告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根据《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沪经信规范〔2023〕5号)的通知的要求,对实现工艺突破或流程再造,以及企业首次应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
3月11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印发2025年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计划治沙面积7.2万亩以上,加快推进一期1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二期6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国家第三批120万千瓦风电大基地、光伏帮扶工程、霍煤鸿骏
3月13日下午,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揭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苏州太仓市举行。江苏省环保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郭玉臣,太仓市副市长童刚,出席签约仪式为兴太公司揭牌并致辞。郭玉臣代表省环保集团对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挂牌表示祝贺。他指出,省环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第一师阿拉尔市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项目总投资约3319万元,年处理固体废物15万吨。固体废物填埋场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满后进行封场处理。批复如下: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年。近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召开地方两会,讨论和部署新一年的发展改革工作。笔者梳理发现,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地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虚拟电厂(VirtualPowerPlant,VPP)是将分布式发电机组、可控负荷和分布式储能设施有机结合,通过配套的调控技术、通信技术实现对各类分布式能源进行整合调控的载体,以作为一个特殊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和电网运行。(来源:能源新媒文/李忆作者供职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金璐作者供职于中国华电集团
3月13日下午,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揭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苏州太仓市举行。江苏省环保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郭玉臣,太仓市副市长童刚,出席签约仪式为兴太公司揭牌并致辞。郭玉臣代表省环保集团对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挂牌表示祝贺。他指出,省环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八期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八期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煤电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建设地点: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现有厂区南侧扩建端建设内容:国家能源集团谏
当春日的暖阳开始驱散冬日的冰雪,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新疆洛浦县,仍残留着丝丝寒意。在苍茫的戈壁深处,遥遥望去,无数道沙石涌起的皱褶如凝固的浪涛。在这片广袤而又充满挑战的沙漠戈壁中,一场与自然共生、与时间赛跑的建设“战役”却进行得如火如荼——中广核新疆洛浦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项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乌兰察布绿电入京9.3亿度,绿算进京超2万P。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增长35%,项目建设速度和并网容量居全区前列,全国首个“源网荷储”示范项目顺利并网。“源网荷储”技术试验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善可再生能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善可再生能
会议背景“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将电子信息材料行业发展列为重点项目,各相关机构、企业也开始在电子工业领域布局。科技的进步才能带领人们开启更好的生活方式,随着国家对芯片、新能源等行业的重视以及电子工业发展的迫切需求,超纯水这个概念逐渐被公众所熟知,而电子级纯水更是目前超纯水领域最重
日前,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壮大,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多彩人文之韵充分彰显,巴山蜀水更加秀美安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美丽四川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四川基
近日,光大绿色环保旗下光大生态修复(江苏)有限公司成功中标两项环境治理项目,分别为江苏省连云港灌云县临港产业区20个工业企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二标段)(以下简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项目(二标段)”)、苏州吴江区七都镇受控(简易)填埋场长效管控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苏州七都填埋场服务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近日,黑龙江省发布关于开展北方寒冷地区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征集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及地下水修复与管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生态环境监测、碳达峰碳中和、生物环保等相关技术,详情如下:关于开展北方寒冷地区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征集
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的通知。其中指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和“十大重点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0个,建设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1万个,修复改造城市污水管网228公里,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着力推进合肥水网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水利投资
5月11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格落实国家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政策要求。大力削减煤炭消费,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对绿色低碳修复有原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提出鼓励采用绿色的、可持续的和资源化修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
2023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定位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是土壤污染防治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