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五)移动源。
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获取移动源保有量、燃料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结合典型地区、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和燃料销售数据,根据机动车排污系数,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动源: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保有量、燃料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自治区、盟市与旗县(市、区)分级负责,属地统一调查,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组织。
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方面确定,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保厅,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各盟市成立本盟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和协调本盟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盟市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各旗县(市、区)成立本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所在盟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规定和要求,完成本级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规定和要求,完成园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辖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监测结果。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
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成果,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
(三)普查实施。
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进展和工作需要,在各阶段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
1.前期准备。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污染源普查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建立普查制度,组织编制各级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完成普查信息系统部署及其他技术准备工作。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工作。
2.清查建库。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污染源清查方案,指导各盟市开展清查,统一建库、分级部署。建立全区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全区清查质量控制核查与评估。汇总全区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明细,确定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单;排查市政入河(湖、库)排污口名录,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
各盟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本行政区域污染源清查名录,按要求开展清查工作;开展清查质量控制核查与评估;对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进行放射性指标初测,确定伴生放射性污染物普查对象。
3.普查试点。选取呼和浩特市为普查试点,完善普查制度、技术规范和信息系统,为全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经验。
4.全面普查。
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普查工作,为各盟市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开展质量控制抽样监测,对各盟市普查表填报及收集情况、数据核算及录入审核情况等进行质量控制核查;建立全区污染源数据库并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盟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盟市普查工作。印制普查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各类污染源的入户调查、抽样调查与现场监测;开展伴生放射性污染物普查;开展各盟市质量控制抽样监测,对各旗县(市、区)及工业园区普查表填报及收集情况、数据核算及录入审核情况等进行质量控制核查,定期上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5.总结发布。
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验收评估、总结发布普查成果、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及应用,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其他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污染源普查自查评估工作;开展本地区普查成果分析、总结与应用。
(四)普查培训。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级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各盟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盟市普查人员的培训。
(五)宣传动员。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发〔2016〕59号文件和自治区要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污染源普查,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五、普查经费
本次普查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自治区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本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经费使用方案,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按原经费落实途径纳入各部门预算,分年度拨付。盟市级、旗县(市、区)与工业园区财政负担部分,由盟市、旗县(市、区)与工业园区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考核目标。
自治区级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研究制定全区普查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入户抽查与抽测,购买第三方服务,办公场所及运行经费保障,普查人员经费补助,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购置普查所需设备及搭建信息平台,普查资料的建档,检查验收、总结、表彰、成果开发应用等。对开展普查试点工作的地区和贫困旗县(市、区)予以补助。
盟市级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制定盟市级普查实施方案,印制普查表、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抽查与抽测,办公场所及运行经费保障,普查人员经费补助,普查质量核查,购置普查所需设备及搭建信息平台,普查资料的建档,检查验收、总结、表彰、成果开发应用等。对贫困旗县(市、区)予以补助。
旗县(市、区)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场所及运行经费保障,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入户调查、现场监测、数据录入与审核报送,普查人员经费补助,普查质量控制,购置数据采集及其他设备,普查资料的建档,总结、表彰等。
工业园区财政安排经费用途同旗县(市、区)。
六、普查质量管理
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须认真执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一户一档”,全流程痕迹化管理,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
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8日,记者从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本月上旬正式发布,标志着南平市历经三年所得的普查成果正式启用。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规定,2017年至2020年,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公布,全文如下: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要求,开展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末,工业企业烟气脱硫设施244套,脱硝设施112套,除尘设施2481套;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1315套,设计处理能力71.54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8220.13万立方米。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6464.46吨,综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24号)要求,开展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兰州市境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发布《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特此公告。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2月9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
12月2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3年来,陕西省清查了16万余家企业,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本情况,掌握了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据了解,陕西省建立了近1500万个数据指标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绘制了4.7万余个调查对象
21日,青岛市新闻办就青岛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包括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及污染治理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途径。17日上午,昆明市发布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相关数据情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期间,昆明共对11234个对象开展普查工作,从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各方面摸清了污染源底数。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文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1月30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着眼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集中治理,企业集群综合整治以及减排明显的淘汰类项目的谋划,统筹考虑重点难点区域、领域和行业,有效引导和推进大气污染减排。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评选结果,再生铅连续富氧侧吹低温熔炼技术等16项技术入选,涉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噪声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等领域。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评选结
4月27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营业收入71,65万元,同比变化-26.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7万元,同比变化-197.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3万元,同比变化-218.66%。变化原因:主要系报告期销售规模下降,投产的募投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完善生态建设标准体系,健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标准保障生态共融,加快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报预警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丰台建设。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通过严格环境准入要求等措施,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多元共治大气污染治理格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发改委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指出本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337号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部署十大专项行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作,现将《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到,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大力解决高值区域污染问题、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秋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力推进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业主)(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九龙坡区兰美路秦安机电原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月17日,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内工信投规字〔2024〕214号),其中提到,推动工业等各领域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到2027年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产能占30%。方案指出,加快工业互联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首个油气电氢“四位一体”能源岛在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投用。该项目集为车辆加氢、加油、加气、充换电多功能于一体,极大方便了来往车辆和低碳产业园职工。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油气电氢“四位一体”能源岛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
5月21日23时33分,内蒙古电力集团阿拉善供电公司首个属地运维500千伏变电站——500千伏阿拉腾变电站及500千伏祥阿一、二线顺利投运。500千伏阿拉腾变电站位于巴彦诺日公苏木辉腾霍勃嘎查,将原阿拉腾敖包220千伏开关站扩建升压为500千伏变电站,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本次工程共新建1200MVA主变压器2组
近日,中国能建建筑集团总承包建设的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1700兆瓦光伏(二期内蒙古冀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00兆瓦)项目开工。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是国家第二批沙漠、戈壁、荒漠地区重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500兆瓦,新建一座220千伏
1-4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新能源发电量60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1%,较一季度加快3.3个百分点;新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23.6%,较上年末提高3.5个百分点,也较一季度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风力发电量5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太阳能发电量7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6%。分盟市看,全区8
5月22日,内蒙古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对张海青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在政策层面支持电力基础设施提质提速建设的建议》进行答复。其中指出,目前,包头正全力打造“两个稀土基地”“世界绿色硅都”,这导致招商引资项目迅速落地,用地需求急速增加。答复中提到,张海青代表提出的22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选址
5月22日,内蒙古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海峰,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忠一行到访内蒙古电力集团,围绕新能源发展、煤电保供、工程建设等方面开展座谈交流。内蒙古电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闫宏光,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晓虎,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闫军,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张卫江及双方相关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青春塔煤矿等9处煤矿智能化验收结果的公示。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青春塔煤矿等9处煤矿智能化验收结果的公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和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能安监二字〔2023〕1
5月16日,包头市山北地区500千伏新能源输电通道——包风2(包头后山风电汇集二期)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包风2工程”)全线竣工,通过213千米的输电线路与500千伏英华变电站成功相连,架起纵贯包头南北的新能源输送通道,将为包头市打造更高能级的“世界绿色硅都”提供源源不断的“绿电”供应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主要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核查范围为石化、焦化、化工、现代煤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煤电八个行业中包含30类主要高耗能产品或工序、202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5月16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召开第二次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各级人员统一思想,坚定目标,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开工建设,确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按期完成。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晓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闫军布置项目前期工作,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许晓斌主持会议并对工程建设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