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以进一步规范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危害程度,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全文如下:
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我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危害程度,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即将发生空气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加强预警、分级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2 组织指挥机构
2.1 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成立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指挥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统一领导和组织红色、橙色预警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区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成立相应的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和具体应急措施;组织、指导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落实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响应。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3.1.1 日常监测
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发布空气质量实时报、日报及预报。监测项目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要素的监测与预警预报,开展空气重污染天气下天气情况预测及气象状况的趋势分析。监测项目包括常规气象要素、大气成分观测、大气能见度等。
3.1.2 应急监测
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要在常规大气环境监测和环境气象监测网络的基础上,视情况增加高空和移动监测手段,开展高空污染物和高空环境气象要素监测以及重点区域移动车载式连续监测。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按照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1)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500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2 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权限。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黄色、蓝色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同时报市政府备案。
(2)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空气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3.2.3 预警行动
蓝色和黄色预警每8小时、橙色和红色预警每4小时通过市和区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及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博、微信、商圈大屏幕等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告知公众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引导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达到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时,监测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加强监控,对空气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等情况及时作出预测预报。
3.2.4 预警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发布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预警有升级可能时,由有权限的发布单位重新发布预警信息,并宣布预警级别调整;预警有降级可能时,由原发布单位宣布预警级别调整。
经预测,预警区域未来空气质量不满足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分别启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由有关区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
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燃煤及工业应急组、城市扬尘应急组、机动车排气应急组和宣传引导组,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见附件2)
4.2 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分为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4.2.1 Ⅳ级响应措施
4.2.1.1 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提醒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减少室外作业时间。
建议或要求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减少学生户外活动。
减少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4.2.1.2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适当调高、冬季适当调低空调温度;暂停开放城市景观灯光,缩短城市路灯开启时间。
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交出行或乘坐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建议主城区及渝西片区等重点区域水泥生产企业和砖瓦窑生产企业施行错峰生产作业。
倡导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物排放。
鼓励节庆时段(如元旦、春节、大型活动期间等)减少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4.2.1.3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减少燃煤污染。
监督重点燃煤企业调配使用优质煤炭,加大发电调度力度,优化电力企业发电调度排序,减轻燃煤污染。
(2)减少工业废气污染。
加强对响应区域内产生扬尘、粉尘、烟尘等空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现场检查,监督大气污染重点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排污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有效开展污染物减排。加大对汽车整车制造、摩托车整车制造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企业管控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3)减少扬尘污染。
加强对响应区域内的工程建筑、市政管网、园林绿化、土地整治、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工地的现场检查,督促落实有关控制扬尘的强制性规定,依法责令控尘设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严查土石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加大城市主次道路及内环快速路的冲洗保洁、机扫和洒水频次,加强对冒装撒漏和未冲洗运渣车辆的执法查处工作。强化对散装码头堆放、装卸、运输河沙等易扬散物料的控尘监管,督促业主落实控尘措施。
(4)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严格执行高排放机动车限行要求,加强对排放黑烟车辆的执法检查。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加油站和油库车用油品环保指标的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5)减少生活污染。
加大户外烟熏腊肉、露天焚烧、餐饮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等行为的管控力度。
(6)增加管理措施。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实行分片包干,定期巡查通报,强化考核追责。
(7)增加人工增雨。
强化气象观测,在具备人工增雨条件时,采用高炮、火箭、飞机等多种方式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预案》主要从总则、组织机构和责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监督问责、附则等8项做出明确规定。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及依据。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一批绩效分级企业评定结果,2家企业评为绩效A级,4家企业评为绩效B级(含生产线),1家企业评为绩效引领性企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一批绩效分级企业评定结果的通知西安、铜川、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5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的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属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系列标准。
《淮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3日,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由于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大面积秸秆焚烧等污染物排放而发生在较大区域的累积性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3号)同时废止。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
甘肃省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公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级结果,共评定C级企业16家、D级企业111家、非引领性企业2家。武威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级结果公示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环大气发〔2023〕10号)有关要求,结合《重污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4月22日发布《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138号)同时废止。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区域联防联
据悉,近日,广西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
近日,河北省发布了2024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清单,A级企业共327家,B级企业共2132家,绩效引领性企业共555家。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清单的公示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5日,山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预案》主要从总则、组织机构和责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监督问责、附则等8项做出明确规定。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及依据。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
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近日,扬州市发布2024年度水、气、土环境工作计划,部署2024年144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守护扬州“蓝天、碧水、净土”。2024年,扬州市确立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其中,扬州市国考断面优Ⅲ比例为86.7%,省考断面为95.7%;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估目标中,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16日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详情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广西2024年度大气
5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的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属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系列标准。
《淮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3日,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由于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大面积秸秆焚烧等污染物排放而发生在较大区域的累积性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
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02.9万元,目标通过建设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各县(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全面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为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着眼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集中治理,企业集群综合整治以及减排明显的淘汰类项目的谋划,统筹考虑重点难点区域、领域和行业,有效引导和推进大气污染减排。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
5月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多名个人、企业被罚。案例1:蔡某某水泥彩砖项目“未批先建”案【案情简介】2023年12月5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北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蔡某某租用该公司厂房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泥彩砖项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重庆市璧山区重庆市璧山区2024年度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公示发布,预算金额1684.48万元,拟定供应商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详情如下:一、项目信息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名称:2024年度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拟采购的货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第六批售电公司注册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一季度重庆电力交易简报,一季度,全年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净成交电量累计43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均为售电公司与燃煤发电企业交易电量。其中,年度交易净成交电量为434.3亿千瓦时,月度(月内)交易净成交电量为-3.7亿千瓦时(新增电量少于回购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件提到: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铜梁区聚焦储能领域,围绕新型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镁基电池、智能化光伏/储能系统集成与运维等环节,实施市级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7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的通知》。文件指出,在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0月31日24时期间,对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购买裸车价2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2000元市级财政
2024年4月重庆电力交易简报
5月15日,从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获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会同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功组织西藏清洁能源替代重庆关停火电机组的发电权交易,向重庆输送西藏光伏发电1394万千瓦时。这是西南地区首笔清洁能源替代关停火电机组的省间发电权交易,标志着西藏电力市
5月16日,重庆市江津区经信委对罗小燕代表提出的《关于石蟆镇低电压改造的建议》,进行回复,其中提到,在用电高峰期,因大量的降温设备及生产设备同时使用,部分区域电网承受极大压力,电压质量下降。2024年,江津供电公司已下达项目148个,资金5683.9万元用于江津区域严重低电压治理。原文如下:重庆
5月16日,重庆潼南高何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顺利投运,这是今年重庆电网迎峰度夏首个电力保供输变电工程,该工程可提升潼南地区30万千瓦电力供应能力。据了解,工程总投资2.35亿元,工程本期新建220千伏180兆伏安主变压器2台、双回22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27.385公里,铁塔74基。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截至2024年4月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重庆)累计标识注册量达到325.7亿个,累计标识解析量达到300.3亿次,双双突破300亿大关。据悉,在运行的5年多来,已接入标识解析二级节点51个,接入企业节点超3.6万家,服务西部10个省市,实现了对重庆“33618”现代制造业集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5月15日,重庆高新区2024年-2027年度镇街城乡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一体化管护服务(GXQ24C00027)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1.92亿,项目共分为5个分包,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详情如下:项目概况:“重庆高新区2024年-2027年度镇街城乡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一体化管护服务”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