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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2017-2018年大气污染冬防工作方案

2018-01-22 13:14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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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扎实推进“四禁”工作

27.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各地要加强无人机、高清摄像头、激光雷达等“技防”能力建设,主城区必须在11月底前,选取1-2个重点区域的制高点安装高清摄像头,加强对辖区内秸秆露天焚烧情况巡查,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并依法处罚。(市环保局牵头)

28.禁止垃圾露天焚烧,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宣传教育,城市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新的城市建成区要及时规划清理转运体系。(市城管委牵头)

29.冬防期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市城管委牵头)

30.城区进一步巩固禁鞭成果,各县市实施县城和主要乡镇全时段禁鞭,尤其是春节期间加强管控。(市公安局牵头)

(六)推进饮食业油烟专项整治。

31.市大气办将对油烟治理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未按时间进度完成治理任务的城区要扣减专项治理资金,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饮食业单位冬防期一律停止经营。主城区列入第一批改造的餐饮企业和居民小区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必须按期完成。(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委、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市卫计委配合)

(七)常态化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32.冬防期间人工增雨作业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一旦具备气象条件,及时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市气象局负责)

(八)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33.环保和气象要抽调技术人员组成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专班,研判气象条件和外来输入影响,依据每五分钟均值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突变预警。

34.加强应急联动。当PM10≥120或PM2.5≥60,市大气办通过微信群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各地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市大气办通过大气污染防治应急联动群、电子政务网、电话等督办的事项要第一时间回应并及时调查处理,24小时内报告处置结果,逾期未报送的将书面督办并计入年度考核。当AQI达到200时,启动临时管控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35.当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预警级别时,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并及时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报道和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总结评估等工作,避免因重污染天气产生其他不稳定因素。(市环保局牵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曝光力度。基于第三方巡查和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图文形式在《三峡晚报》、“宜昌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每周曝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接受社会监督。冬防期组织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二)强化督办措施。各区要成立巡查专班,每天对重点管控区域内和上风向通道上的污染源进行例行检查。市环保局抽调人员成立冬防工作督查专班开展突击督查,持续开展第三方巡查,督促落实各项冬防措施。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由市大气办主任约谈分管负责人,约谈后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约谈主要负责人。

(三)完善信息调度。冬防期内,市大气办将对各地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信息调度工作。(联系电话:6442370传真:6459805)。

重点管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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