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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染工业高盐废水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8-01-23 09:1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高盐废水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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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高盐废水Highsalinitywastewater

来自印染工序的废水以及退浆、煮练、碱减量等工序排出的中和后的废水。

3.2全盐量Totalsalt

单位体积废水中所有溶解性盐的总质量,即可通过孔径0.45μm滤膜或滤器并于105℃±2℃高温下烘干至恒重的沉渣重量(如有机物过多,应采用过氧化氢处理),单位:毫克/升(mg/L)。

3.3印染工艺Printinganddyeingprocess

在纺织品生产过程中对各类纺织材料(纤维、纱线、织物)进行物理和化学处理的总称,包括前处理、染色、印花和后整理过程,统称为印染工艺,也称为染整工艺。

3.4印染废水Printinganddyeingwastewater

纺织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是以加工棉、麻、化学纤维及其混纺产品为主的印染厂排出的废水。

3.5染料Dyestuff

能使纤维和其他材料着色的物质,分天然和合成两大类。

3.6环保染料Environment-friendlydyestuff

指符合环保相关规定并可以在印染过程中应用的染料。

3.7印染助剂Dyeingandprintingauxiliary

指在织物印花和染色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能够提高印花和染色的效果,可分为印花助剂和染色助剂。印花助剂包括粘合剂、增稠剂、交联剂、乳化剂、柔软剂、扩散剂和消泡剂等;染色助剂包括匀染剂、固色剂、分散剂、荧光增白剂和柔顺剂等。

3.8浴比Bathratio

浸染或竭染染色时被染物质量与配制的染液质量之比。

3.9分质处理Treatmentbydifferentwastewater

对印染过程排放高盐废水的工艺废水单独收集和处理的过程。

3.10脱盐预处理Pretreatmentforwastewaterbeforedesalination

常规处理不能达到脱盐单元进水水质要求时,在脱盐之前采取的技术措施。

3.11电除盐Electrodeionization,EDI

在电渗析的淡水室中填充离子交换树脂,同时利用电渗析和离子交换脱盐。

3.12多效蒸发Multiple-effectevaporation,MED

将几个蒸发器串联运行,通过升温的方式让盐水中的水蒸发而盐结晶为固体的过程。通过一系列蒸发操作,可使蒸汽热能得到多次利用,从而提高热能的利用率。

3.13机械压缩蒸发Mechanicalvaporrecompression,MVR

利用蒸发系统自身产生的二次蒸汽及其能量,经蒸汽压缩机压缩做功,提升二次蒸汽的热焓,导进冷却塔,冷却塔的冷却水循环预热物料,如此循环向蒸发系统提供热能使盐与水分离,从而减少对外界能源需求的一项节能技术。

3.14多级闪蒸Multistageflashevaporation,MSF

闪蒸是指一定温度的水在环境压力低于该温度所对应的饱和蒸汽压时发生的骤然蒸发现象。多级闪蒸是使加热至一定温度的盐水依次在一系列压力逐渐降低的容器中闪蒸汽化,蒸汽冷凝后得到淡水而盐分结晶的过程。

3.15分盐技术Saltseparation

将废水中的杂盐提纯、分离并回收的过程。

4废水水量与水质

4.1设计水量

4.1.1宜对各生产工序排放的废水量逐一进行测定。废水排放量测定方法应符合HJ/T91的要求。

4.1.2新建企业的废水排放量可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相同原料及产品、相同生产工艺企业的排放数据确定。以全厂用水量进行估算时,废水量宜取全厂用水量的90%。

4.1.3脱盐车间的设计流量应以实测水量为准。

4.1.4印染废水治理工程的经济规模为废水处理量Q≥1000吨/日。

4.2设计水质

4.2.1宜对各生产工序排放的废水水质逐一进行取样检测。水质取样检测方法应符合HJ/T91的要求。

4.2.2当生产废水和其它废水混合处理时,其水质按混合比例确定。

4.2.3新建企业的废水水质可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相同原料及产品、相同生产工艺企业的排放数据确定。

4.2.4脱盐处理车间的设计水质应以实测水质为准,对进入脱盐单元的废水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HJ/T91的要求。

5总体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企业应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降低废水污染负荷。

5.1.2印染企业废水排放前,企业应对废水进行处理,以削减污染物对收纳水体的污染。

5.1.3全盐量超标的废水排放前,企业应对废水进行脱盐处理,以削减盐分对受纳水体的污染。

5.1.4高盐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应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脱盐过程不得造成其它污染物的超标排放。

5.1.5废水治理工程处理后的产水及副产品应进行综合利用。产水作为生产工艺用水和环境保洁用水时的水质应符合GB/T19923和GB/T18920要求。

5.1.6企业宜对浓盐废水进行综合利用或分盐处理,对不能利用的浓盐废水应进行末端固化或征得海洋部门同意后排海处置。排海处置宜在海洋部门规定的安全区域进行。

5.1.7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遵循“三同时”制度,并以企业生产情况及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废水分质处理和集中处理、现有工程和新(扩、改)建工程的关系。

5.1.8废水治理工程的出水水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的要求。

5.1.9废水治理工程的噪声应符合GB3096和GB12348的规定,对建筑物内部设施噪声源控制应符合GB/T50087中的有关规定。

5.1.10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采用符合HJ/T15、HJ/T96、HJ/T101、HJ/T377等标准规定的监测仪器,运行和数据传输应执行HJ/T355和HJ/T212的规定。

5.2建设规模

5.2.1建设规模应根据废水水量、水质和预期变化情况综合确定,现有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应以实测数据为依据,新(扩、改)建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应根据原料种类和用量、产品类别、清洁生产水平,采用类比或物料衡算的方法确定。

5.2.2印染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规模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新建工程的格栅、集水井等调节池前的构筑物按最高日最高时流量设计;调节池、调节池后的构筑物包括脱盐构筑物按最高日平均时流量设计;浓水及污泥的处理与处置工程按最高日平均时产量设计。

5.3工程构成

5.3.1高盐废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废水处理构筑物与设备、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等。

5.3.2废水处理构筑物与设备主要包括:废水常规处理设施、脱盐预处理设施、脱盐车间、蒸发或冷冻车间、污水泵(站)、蒸汽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

5.3.3辅助工程包括:厂(站)区道路、围墙、绿化工程、独立的供电工程和供排水工程等;专用的化验室、控制室、仓库、修理车间等。

5.4厂址选择

5.4.1印染废水治理工程厂址选择应纳入企业建设规划,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

5.5总平面布置

5.5.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014、GB50187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

5.5.2废水治理工程总体布置应根据各构筑物的功能和处理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和地质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5.3竖向布置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和高差,尽可能做到土方平衡、重力排放、降低能耗。

5.5.4污泥或固化物处理间等运输量较大的建(构)筑物应靠近道路,并远离人员经常出入的区域。

5.5.5应合理布置超越管线和维修放空设施,确保放空水或浓水、污泥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

5.5.6当在原有污水处理基础上增加脱盐处理时,应统筹考虑原污水处理设施与新增脱盐设施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布局。

延伸阅读:

重庆:《电镀废水治理适宜技术选择指南 (20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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