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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废气治理行业2016年发展综述

2018-01-25 15:52来源:《中国环保产业》作者: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关键词:VOCs污染VOCs治理有机废气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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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综述了中国有机废气(VOCs)治理行业的发展环境,介绍了行业技术发展进展,分析了行业的经营状况及市场特点,针对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和建议.。

12016年有机废气治理行业发展环境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VOCs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随着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的颁布实施,各地对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逐步加大,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1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为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开始实施,对既有条款进行了大规模增删、调序、重新修订,大幅增加了与VOCs污染防治相关的条款与内容,要求分别从源头控制、清洁生产和排放管理等方面对VOCs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在源头控制方面,明确规定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在清洁生产和排放管理方面,要求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服务活动必须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对于违反相关条款排放VOCs的,处以罚款、关停等处罚,严重时有机废气治理行业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上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纳入了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范围,给排污企业带上了“紧箍咒”,为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1.2《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颁布实施,极大地推动了相关行业的VOCs治理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和《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进行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试点范围为石油化工行业中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和仓储业,以及包装印刷行业的包装装潢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颁布实施,对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以此为基础,诸多省市在2016年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已经有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海南省、湖北省、福建省、云南省和江西省等17个省市发布了VOCs排污收费办法(见表1)和实施细则,包括收费行业范围、收费费率和收费方式等。此外,北京、上海等地颁布了不同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体系。

在收费制度的重压之下,之前还在观望的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VOCs减排工作开始全面启动,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与VOCs的减排能力已成为相关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清洁生产水平高、VOCs排放量少的企业将会得以生存,反之将会面临被淘汰的危险,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管理要求高、执法力度强的地区,这种趋势已成为共识。

1.3国家和地方加大了重点行业排放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力度,VOCs排放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为了推动VOCs的治理工作,“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全面启动了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批国家排放标准,如《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等3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6年又增加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目前涉及到VOCs的大气固定源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已经扩展至15项。新标准的制定强调从源头、过程和末端进行全过程控制,严格了常规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大幅度增加了涉及到VOCs的控制项目(目前VOCs的控制项目已经拓展到了76项),重视无组织排放控制,实行排放限值与管理性规定并重的原则,明确了无组织排放的管理要求。

由于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非常复杂,特别是涉及到VOCs排放标准的制定需要有相应的基础科研工作支撑,虽然近年来已经立项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制定工作还有很多,但总体上进展缓慢,还有一批行业标准尚在制定过程中。

和国家标准相比,近年来诸多省市区根据各地产业结构和减排方向,明显加大了与VOCs排放相关的地方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力度,被视为各地推动VOCs减排的主要政策依据。北京市已发布与VOCs有关的排放标准13项,上海市9项、广东省5项、重庆市4项、天津市3项、河北省2项、浙江省3项、江苏省3项、山东省1项。国家及地方发布的与VOCs有关的排放标准见表2、表3。

原标题:有机废气治理行业2016年发展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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