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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防治与土壤修复行业2016年发展综述

2018-01-30 09:14来源:《 中国环保产业》作者: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关键词: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土壤修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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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修复行业困境分析

2.1土壤污染详细情况有待进一步摸清

目前,虽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已经发布,明确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土壤的点位超标率为19.4%、林地和草地土壤的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0.0%和10.4%等土壤的基本污染情况,但由于全国普查点位密度小,无法进行污染详查。因此,土壤污染详细情况仍需进一步摸清,包括典型地块及其周边土壤污染情况,建立全国土壤样品库和调查数据库。为了落实国家“土十条”要求,全国各地正在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

2.2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基础薄弱

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涉及多个学科领域,技术复杂,门类众多。相较国外发达国家,我国土壤修复起步较晚,研究基础薄弱,真正经济可行的技术路线较少。同时,我国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种类较少,修复技术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和整体性,且大多停留在实验研究阶段,工程应用较少。

2.3土壤污染修复设备化、规模化、产业化研究滞后

我国在污染土壤及场地修复技术研发方面比发达国家落后近20年,修复技术、装备及规模化应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关键修复装备严重不足,很多关键设备和修复药剂依赖进口,从而制约了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具体来讲,在快速检测方面,污染现场的便携式快速检测仪器主要依赖进口,国产仪器的精度、适用性及可靠性有待提高;关键装备方面,支持快速修复的自主研发设备刚刚启动;工程应用方面,缺乏规模化应用及产业化运作的技术支撑。

2.4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资金筹集困难

由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因此土壤污染的法律责任主体、污染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等问题缺乏明确的界定,导致土壤修复的商业模式难以建立,而土壤修复资金需求量大,防治资金短缺是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一大难点。

3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与土壤修复行业发展情况

3.1行业发展前景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结果显示,在实际调查面积630万平方公里中,全国土壤污染总超标率为16.1%;全国工业企业用地中有高于30%的土壤受到污染。目前,随着我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及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等工作的部署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已经开始,重污染企业造成的工业场地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针对这一现状,全国不同类型的数万家污染企业将在未来几年内实施搬迁。而企业关闭或搬迁后遗留的场地在再开发利用时,存在较大的环境健康风险。因此,土壤修复行业存在着极大的发展空间。

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污染修复工作从土地流转和开发前移到了工业企业关停搬迁之后,并对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范提出了要求。

从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即将完成的全国第四次环保产业调查结果来看,我国土壤修复产业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同时,在我国环境服务业中,涉及土壤治理的生态修复企业占3.7%,这意味着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市场将迎来新生,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不少环保行业企业已经率先开始在我国土壤修复市场中进行战略布局,一些起步较早的企业,尤其是集成技术与工程经验的综合型公司,已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在行业起步阶段,这些位于产业链终端的公司更容易获利。而随着土壤修复市场的规模化发展,包括检测、评估、技术设备研发及工程设计施工在内的一系列产业链都将迎来旺盛的市场需求。

3.2政策环境分析

随着“土十条”的发布,土壤污染防治战役将正式揭幕,治理修复工作的推进速度以及开展的地域范围将进一步加大,场地调查、棕地修复、农业用地修复有望率先启动。

“土十条”中规定了十项工作内容,其中第一项就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并且给出了具体的时间表,将促进全国各地开展深入细致的土壤质量调查工作,给环境监测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因此将会促进第三方检测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第二项和第三项工作内容“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将促进“互联网+”与土壤修复行业的进一步融合。第七项工作内容“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将促进国内土壤修复工程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土壤修复企业的快速成长,也将促进环保企业与跨界企业尤其是与资本的并购与融合。

2016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技术规定》,以确保参加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实验室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该“筛选规定”的颁布将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检测企业,为“土十条“第一项工作内容实施保驾护航。

2016年9月,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提出了“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指导开展工作,充分集成整合资金政策,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真正改变治山、治水、护田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

2016年7月,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提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尽快形成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对于矿山污染修复指明了方向。

2016年7月,国家农业部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有机遇及时掌握耕地质量状况,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3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2016年全国土壤修复工程项目超过200个。土壤淋洗、原位加热、微生物处理、化学氧化还原、热脱附等相对成熟的土壤修复技术被实际运用在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程项目中。项目建设资金大约为60亿元。已开展的土壤修复项目中的污染物仍旧以重金属和VOCs为主。其中重金属修复项目比例超过60%,VOCs修复项目比例约为20%。治理企业是本地企业的项目占总量的50%以上。

资金问题仍是很多修复项目的主要障碍,与脱硫脱硝有电价补贴、污水处理有污水处理费不同,土壤修复没有一套成熟的商业模式,资金大多数依赖于政府,缺乏明晰的盈利模式。目前,70%以上的资金仍来源自政府,而通过市场融资的项目较少(低于10%),其余资金来源于污染企业自身。

4市场特点及重要动态

4.1市场特点

2016年,土壤修复项目主要集中在江浙沪和鄂湘粤等地区,项目总数占到全国项目的95%以上。我国大部分省市(如陕西、山西、河南、山东、云南、海南、甘肃、新疆等地)工业污染场地项目处于初期阶段,主要受到修复资金来源的限制。污染场地修复项目集中的地区基本属于经济比较发达且经济转型导致工业企业搬迁较为紧迫的区域。

对于项目类型,绝大部分为污染场地修复,其修复用途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如重庆某化工厂污染场地修复)、遗址公园建设(如首钢污染场地、北京焦化厂污染场地等)以及商业用地开发(如南通江南农化污染场地)等。农田土壤修复占比很少(低于10%),仍然处于技术摸索和技术示范阶段。

4.2重要动态

(1)污染场地修复和管理对策已由早期的“消除污/染物”转向了更为经济、合理、有效的“风险管控”,强调针对污染源—暴露途径—受体链采取综合性的管控措施。

(2)原位修复技术正在兴起,将替代异位修复技术,成为土壤修复的主导技术。

(3)农田土壤修复技术正转向可大规模应用的区域性适应技术及装备。

(4)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正在向集成设备的快速修复技术发展。

5重金属污染防治与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趋势

污染场地异位修复仍然是主要的技术措施,原位修复技术的应用将明显增加。对于场地水文地质和污染物迁移转化的模拟将变得更为重要,中试实验是必不可少的前期程序。农田土壤污染将以风险管控为主,试点修复为辅,在实践中摸索经验。

“土十条”中的第一项就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并且给出了具体的时间表,使土壤监测检测和调查市场迎来了重大利好,给环境检测监测行业带来了新的商机。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分析监测的机构将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土十条”颁布后,各地政府陆续出台的实施细则将进一步明确各省市的土壤修复项目清单和投资规模。国内主要的修复企业将根据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工程经验,寻求与项目所在地企业或者国外企业开展进一步的深度合作,以满足项目实施对于技术、资金和商业模式的要求。因此,2017年的土壤修复市场对于修复企业而言是更加合纵连横的一年,甚至可以说,2017年是国内修复企业能否成功的关键年份。

原标题:重金属污染防治与土壤修复行业2016年发展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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