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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

2018-02-06 11:0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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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环保部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全文如下: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应急[2018]8号

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评审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评审工作指南》规定了企业组织评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评审内容、评审方法、评审程序,供企业自行组织评审时参照使用。请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切实发挥评审作用,推动企业不断提升预案质量。

附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1月30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办。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1月31日印发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

(试行)

为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组织评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提高评审的规范性、客观性、针对性,有效发挥评审作用,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组织评审环境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评审内容、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并附有评审表等表格,供企业和评审人员参考。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备案的企业组织对其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的评审。

2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0〕10号);

《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5〕48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环境应急预案

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环境应急预案评审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代表、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文件进行评议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查看核实,以发现环境应急预案中存在的缺陷,为企业审议、批准环境应急预案提供依据而进行的活动。

4评审基本要求

4.1评审主体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

4.2评审时间

环境应急预案审签发布前。

4.3评审人员

评审人员及其数量由企业自行确定。

评审人员,一般包括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的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代表、单位代表。其中,评审专家可以选自监管部门专家库、企业内部专家库、相关行业协会、同行业或周边企业具有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知识经验的人员,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一般应当回避。

评审人员数量,原则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企业不少于5人,一般环境风险企业不少于3人;其中,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代表、单位代表不少于2人。

4.4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文件,包括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表)等文本。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或其他形式预案的,可整体评审,并将这些预案之间的关系作为评审重点之一。

4.5评审方式

评审可以采取会议评审、函审或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一般应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并对环境风险物质及环境风险单元、应急措施、应急资源等进行查看核实。

会议评审是指企业组织评审人员召开会议集中评审。

函审是指企业通过邮件等方式将环境应急预案文件送至评审人员分散评审。

4.6评审经费

企业应将评审经费纳入编修环境应急预案的预算中。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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