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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环保工作6大成效:
2017年,全省环保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强化措施,增强合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圆满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完成“煤改气”“煤改电”113万户,淘汰燃煤锅炉1.1万台,8个市划定禁煤区。取缔“散乱污”企业7433家,“4+2”城市钢铁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煤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限值,2153家重点企业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打出强化督查、信息公开、量化问责、奖惩考核组合拳,采暖期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共下达14次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督促各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7%,较2013年下降23.4%;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7.4%、7.1%。
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五水同治”。推进175项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完工率79%。严格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在92%以上。推进25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实现在线联网监控,钢铁、造纸等六个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完成率达96%。完善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扣缴生态补偿金6.5亿元,奖励1.7亿元。2017年,58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58.6%,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20.7%,同比下降6.9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8.86%、6.21%。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启动土壤污染详查,完成了全省土壤详查点位布设核定及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筛选。编制《山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8个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环境污染治理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了整改措施。核查682家产废单位,达标率为95%。
四是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开展环保强化督查,累计检查企业(单位)6200多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4800余件,已完成整改4100余件。同时,派出9批44组253人配合环保部开展通道城市强化督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省九大重点行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全面推进铁腕治污,加大环境违法企业查处力度,全省行政处罚金额5.8亿多元,查处四类典型案件1851件。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圆满举办“2017-平安太原”核与辐射应急演习,妥善处置19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五是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积极配合中央环保进驻督察,进驻督察期间交办的3584件群众反映问题全部办结并公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实“332”党政领导领办环保问题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整改,2017年应完成的32项任务基本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实现全覆盖,累计处理4507件违法违规案件,批评问责1163人。
六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取得突破。编制并向省政府报送了垂管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完成了火电、造纸等1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顶层设计,完成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上收。下放焦化、垃圾综合利用等项目审批权限,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开发区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科学管理、系统管理、精细管理为方向,以硬约束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硬举措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力度,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保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实现3个预期目标:
空气质量方面,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方面,国家考核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3.4%;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17.2%。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2%。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环境安全方面,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重点抓好6大任务:
1、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继续围绕“控煤、治污、管车、降尘”等领域及早部署,在重点任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举措上精准发力。设区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太原周边12个县市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建设城区达到50%以上,农村达到30%左右。严格煤质管控,禁止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劣质散煤。2018年9月底前,11个设区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2018年9月底前,钢铁、化工、水泥、有色等行业现有企业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
董一兵强调指出,打好蓝天保卫战是硬任务,非常时期就要有非常之举,要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采取硬措施:一要以最严厉的考核压实责任。修订《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考核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改善的奖励权重;参照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量化问责规定,制定空气质量改善考核量化问责办法,对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同比恶化严重,未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的,问责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分管负责人。二要抓住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提高治理大气污染的精准度。重点时段上,夏季重点抓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开展城市建成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精准实施夏季臭氧污染防控;秋冬季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攻坚,解决散煤污染问题。在重点区域上,继续抓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的同时,配合环保部将运城、临汾、晋中、吕梁纳入区域联防联控范围,突出太原周边地区区域联防联控。三要切实加强调度通报和信息公开。每月调度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时段加密调度频次。在每月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的基础上,对各县区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发布。四要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水平。各市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优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和大气组分监测站建设。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观站点,形成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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