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黑龙江省伊春市环境保护局完成了《2018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全文如下:
2018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始终践行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的重要嘱托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市“生态立市”这个中心任务,勇于担当、辛勤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4.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位居全省第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黑龙江嘉荫段和汤旺河干流均能满足地表水四类水质要求,呼兰河、伊春河和西南岔河均能满足地表水三类水质要求,断面水质考核,全省排名第二;伊春市中心城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8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5.4分贝,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辐射环境安全受控;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考核目标内,全市环境质量状况优良,总体上达到了天蓝地绿、山青水秀、宁静整洁的生态与生活环境。
(一)进一步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在省环保督察期间亲自汇报和表态发言,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保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有关会议,对污染防治、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区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全市“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把“坚持主体功能定位,巩固提升整体生态优势”置于首要位置。生态和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工作要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伊春市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绿色化转型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伊春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等重要文件,明确了41个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实行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重点工作指标纳入了县(市)区(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市政府与各(市)区(局)及重点污染源企业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36份。市人大听取了全市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环保意见。
(二)全力完成了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中央环保督察全省共性问题11个,近期整改任务已完成8项,金山屯饮用水源地治理及2项中期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省环保督察向我市反馈了23个问题,近期整改任务已完成18项,伊春林都热电厂脱硝工程及铁力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供热普及率、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建设4项中期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三)全力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市政府印发了《伊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完成《伊春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初稿)、《伊春市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方案》(初稿),我市作为全省第一批7个地市之一通过了省专家组初审。
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落实了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完成了《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起草,经市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乌马河紫貂省级自然保护区、朗乡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待国务院批复;完成伊春河源头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范围调整并经省政府批复。按照国务院“绿盾行动计划”要求,开展了省级以上15个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对照国家卫星遥感反馈的218个问题,经国检、省检和市联合检查,目前已整改核对销号151个。
三是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制定印发了《伊春市畜禽禁养区域划分方案》,全市所辖17个县(市)区共划分禁养区92个(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0个、自然保护区17个、国家森林公园10个、风景名胜区3个、湿地公园5个、城镇居民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26个、伊春区辖区整体划分为1个禁养区,禁养区总面积6880.532平方公里)。开展了畜禽禁养区专项执法检查,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企业10家。对上争取农村环境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资金935万元。
(四)全力推进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完成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落实了《伊春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6-2018年》、《关于加快推进脱硫脱硝项目工程建设的通知》,加强了企业脱硫、脱硝改造,全市共有热电联产企业8家,其中1家完成超低浓度排放改造,2家企业完成了脱硫、脱硝双治理工程,4家企业完成脱硫治理改造,2家脱硝工程正在建设中。
二是完成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完成了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淘汰中心城4个区燃煤锅炉69台。淘汰黄标车1724台,超额257台完成年度任务。全面完成了87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三是常态化监督治理冒黑烟现象。共查处锅炉冒黑烟现象22起,有效的整治了冒黑烟环境违法现象。
(五)全力推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落实了重点流域治理。制定了《伊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专项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全市已建和在建的19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15家已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2家已建成待验收,上甘岭区、五营区2家正在建设中。5家重点涉水工业企业经过连续多年的治理改造,已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关停整治1家涉水企业。
二是加强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了全市4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其中5个待省政府批复。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置地理界标、界碑、交通警示、宣传牌,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是加强“河长制”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水务部门开展“河长制”,推进“一河一策”方案的实施,严查排污口。
(六)全力推进了土壤、固体废物和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制定实施了《伊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7个点位的土壤采样工作。对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资金共2430万元,对金山屯区金南公路五公里废弃垃圾填埋场、美溪区大西林铁矿废弃矿区和伊春市带岭区废弃垃圾场进行土壤修复治理。
二是强化了固体废物环境监管。17个县(市)区39家医疗废物与伊春市循环经济园区医疗废物处理厂签订处置合同,实现全市医疗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由伊春市循环经济园区医疗废物处理厂统一处置。
三是加强了辐射环境监管。完成了省控辐射环境监测点位样品的采集与报送。完成了全市6家放射源及34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与防护现场检查、污染源监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协助省环保厅对2家核技术利用项目进行了验收。妥善处理辐射环境信访案件4起,转移废弃放射源2枚。
(七)加强了环保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完善环保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环保执法监管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落实了案件移送联席制度。
二是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治霾卫蓝”、“治污净水”、“保土护田”、“纳污坑塘”等13个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工业园区内企业72家(次)、钢铁行业4家(次)、水泥行业12家(次)、垃圾焚烧厂6家(次),其它污染源25家(次),运用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保违法案件82起(其中按日计罚案件1起,查封扣押案件10起,限产停产案件22起,涉嫌建设项目案件12起,处罚案件37起),共处罚款 482万元。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电话、网上信访、电子邮箱等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处理信访案件50件,结案率100%。
(八)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一是强化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市里要求,严格执行重污染项目不落地的原则,对建设项目的审批高标准、严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的受理、拟批、批准信息通过网站全过程公开,全年审批环评36个(其中报告书31个,报告表5个),无越级和擅自降低评价标准的情况发生。
二是推进了“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落实了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了放、管、服和对下级审批部门的培训工作,开展了承接登记表网上备案工作。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了行政权力清单,对县、区再次下放了审批权限,规范、简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了让办事人“只跑一次”的目标。
三是落实了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全市14个重点行业所涉及的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相继完成了我市所涉及的火电、造纸、水泥等行业的18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审核工作,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浩良河水泥厂等6家符合发证标准的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全面完成应发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技术审核工作。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政府11月5日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面源精准化管理提升、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政策标准激励提升等八大方面48项重点任务。昆山市空气质量
11月12日,江苏太仓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太仓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化工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实施高排放关键活性物种“指纹化”监测监控和靶向治理。参
今年以来,湖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焦大气污染攻坚,持续开展“利剑”专项执法行动,高效精准执法,精准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市大气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1浙江弘众家具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案2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湖北省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并为全面实现“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湖北省于今冬明春对省内部分市(州)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并制定《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7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依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化涉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办理锅炉登记,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及环境监测领域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11月5日印发《长宁区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提出以PM2.5达标为核心,以持续加强本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和重型柴油车等移动源排放管控,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详情如下:
11月8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明确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城市精细化管控水平显著提高。全市PM2.5平均浓度和优
福建省人民政府11月1日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明确细化重点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有序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结构,全面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11月7日发布关于再次征求《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进一步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详情如下: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再次征求《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近日,江苏如皋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左右,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全文如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区、街道)
福建省人民政府11月1日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明确细化重点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有序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结构,全面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
11月5日,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德宏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提升面源污染治理精细化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督、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加强组织实施等9个方面,提出了德宏州实施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9月13日发布《南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和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汇聚治污合力等8个方面33项任务措施。南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8月12日发布《巴彦淖尔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特点有三个突出。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在重点区域划定时,新增了临河区、乌拉特前旗,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力度。二是突出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坚持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减
河南省登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8月8日发布登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在主要任务方面,主要包括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低碳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完善绿色运输体系;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强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项目的通知,计划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采取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或者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措施,开展工业锅炉、炉窑、涉VOCs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及技术改造的工程减排项目和淘汰相关产污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申报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采取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或者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措施,开展工业锅炉、炉窑、涉VOCs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及技术改造的工程结构减排项目和淘汰相关产污工序的结构减排项目,并形成NOx或VOCs减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八项重点任务,分别是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全面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支持政策。广西空气
7月9日,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包钢会展中心举行。北京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杨仁树,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晓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李晓在致辞中表示,包钢集团与北京科技大学多年来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产品研发、高层次人才
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本预案是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的专项预案,包含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实施方案。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项目的通告,根据“先减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暂按NOx减排奖补1万元/吨、VOCs减排奖补4万元/吨的标准进行激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23年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项目的通告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
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7月15日发布《伊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伊政办规〔2024〕5号),以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详情如下:伊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
6月27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黑龙江省伊春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日前,黑龙江伊春五星抽水蓄能项目启动仪式在乌翠区举行。伊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立新,三峡建工(集团)副总经济师陈书圣、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谊、三峡新能源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郑主平分别致辞,伊春森工集团公司总经理杨公伟,区领导刘志浩、梁倬、李仙春出席启动仪式。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023年12月31日,黑龙江伊春五星抽水蓄能项目启动仪式举行。据了解,五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伊春市乌翠区境内,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也是伊春市历史上首个超百亿元的投资项目。项目工程筹建期18个月,施工总工期78个月。建成后电站装机容量1800MW,设计年发电量16.81亿千
2023年11月13日至14日,伊春五星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枢纽布置格局研究专题报告》《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三大专题”报告(以下简称“三大专题”)审查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主任杨德权主持,参加会议的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
“目前一切正常,注意穿林线路监测点……”10月23日,在国网黑龙江伊春供电公司输电全景智慧物联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正实时关注着监控屏上由现场可视化探头回传的输电线路山火预警画面。据了解,这是该公司采取智能化举措,辅助输电线路防山火隐患排查,确保电力通道运行安全的一个场景。同时,国网伊春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1号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工程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如下: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1号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工程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标段编号:HNZB2023-03-3-044-01
2月18日上午10时,伊春市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竣工庆典仪式正式启动,该项目的顺利竣工标志着伊春市和伊美区智慧能源产业发展从此跃上了新台阶。区委书记段志刚、区长张正强等伊美区领导,上海和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昌宝,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王仁权,以及人民日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热电厂环保设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最高投标限价1154.81万元,详情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
7月22日至7月29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我省牡丹江市林口县、伊春市先后召开黑龙江林口建堂抽水蓄能电站、黑龙江伊春五星站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审查通过了《黑龙江林口建堂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黑龙江伊春五星站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直有关厅局、项
7月22日至7月29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我省牡丹江市林口县、伊春市先后召开黑龙江林口建堂抽水蓄能电站、黑龙江伊春五星站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审查通过了《黑龙江林口建堂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黑龙江伊春五星站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直有关厅局、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