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0.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
开展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理专项整治,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参与)。严格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严禁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设置排污口和建设与供水无关的项目。要加快城镇备用水源地选址、保护区划分、建设等工作,肃州区2018年6月底前完成酒泉城区备用水源地选址及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工作,并报省政府审批,年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双水源”并实现联网串供。其他县市年内完成城市备用水源地勘探选址等前期工作。瓜州县要进一步加大石岗墩水源地水质超标原因排查及整治工作力度,确保2018年水质实现稳定达标。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对城镇集中式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供水设施安全巡查和卫生监督检查。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从2018年起,金塔、玉门、瓜州、敦煌、肃北、阿克塞等6县市每季度在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厂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检测、抽测)结果(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负责)。加大乡镇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和保护。2018年完成全市所有千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源地,各县(市、区)要另行选址建设水源地或制定水质达标整改方案,并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新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及时上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年内完成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新划定的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从2018年开始,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市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负责)。
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各涉水管理部门职能,统筹优化水环境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共享水质监测数据,共同分析研判水量水质变化情况(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国土部门2018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地下水监测点位(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水务部门2018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按期实现全省国家级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市水务局负责)。农牧部门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水生生物监测体系,2019年建成覆盖全市的水生生物监测体系(市农牧局负责)。
11、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狠抓工业、城镇及农村生活面源污染治理,年内完成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污水处理厂、玉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玉门市老市区污水处理厂、肃州区金佛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涉水减排项目建设及验收。不断加强执法监管,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确保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及指标(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发改委、工信委、农牧局等部门配合)。
12、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完成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及省第三环保督察组通报中指出的中水回用率低、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等涉水问题的整改落实。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要以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涉水环境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建立清单销号制度,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市建设局等市直责任部门牵头负责)。
13、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及省上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工作(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本年度计划安排实施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共计131个(含2017年续建项目),其中,污染减排项目50个:分别为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改造工程13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13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含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完善工程)7个,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5个,有机肥项目4个;污染治理项目81个,均为未完成规范化建设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各县(市、区)及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按期建成并有效发挥防治作用,同时要做好新项目的筛选确定工作(市环保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建设局牵头,发改委、工信委、农牧局等部门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分解实施
1.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和省属驻酒有关要落实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饮水安全状况、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环境信息。
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好省、市两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公布本辖区下一年度《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备案。2018年度市级工作计划于2月底前制定公布。要建立完善重点任务管理台账,认真做好水环境监测、工作信息和简报报送等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委等参与)。
各县(市、区)政府是落实国务院、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的主体,要依据本工作计划划分的考核断面控制单元,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明确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行业监管,统筹做好辖区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市环保局负责)。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分工职责,指导各级对应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完善月预警、季通报综合督导机制,按月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对环境质量出现下降及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及部门,及时向相关县市及部门进行预警和采取督政措施,重大问题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市直有关部门、省属驻酒单位等参与)。
3.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国有企业和省属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要建立识别污染排放和预警管控体系,提高区内企业环境保护自我管控、自我拘束能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自律机制(市环保局牵头,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参与)。
4.严格落实考核责任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六个问责”。市政府每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环保局、组织部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委等参与)。
(二)资金投入
1.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设立,推进水处理领域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有效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公共服务项目,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建设局、人民银行酒泉中心支行、银监局等参与)。
2.增加政府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力度,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同时,市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重点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跨界跨省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等方面。按照“谁减排、谁得益”原则,对省级污染减排项目根据减排效益和环境效益实行以奖代补。按照事权划分,对各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予以必要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三)政策保障
1.加快水价改革
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建制镇逐步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争取于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建设局、水务局、农牧局等参与)。
2.推行绿色信贷及责任保险
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通过应收账款抵押、股权质押、保险等方式扩大节能环保企业的融资来源,加大对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型骨干企业和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人行酒泉中心支行牵头,市工信委、市银监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参与)。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工业企业环保“一考双评”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将环保执法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合作,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市环保局、人民银行酒泉中心支行牵头,市发改委、市银监局等参与)。继续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环保局负责)。
3.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市政府每年公布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县(市、区),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市上将暂缓受理其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国家荣誉称号的请示,取消其市级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水务局、卫计委等参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省级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要统一在市环保局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等参与)。
4.明确考核奖惩措施
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结果市政府将作为对各县(市、区)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工信委、建设局、水务局、农牧局等参与)。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政府将约谈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暂停有关地区和企业涉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以及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纪委监委机关等参与)。
5.加强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依规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法规培训和咨询,适时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主动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市环保局负责)。
6.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以“环境日”、“世界水日”、“地球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继续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各类绿色单位的创建工作,培养公民环境意识,鼓励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环境道德观和绿色消费新风尚,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全国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配合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市环保局牵头,市教育局、建设局、水务局等参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15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以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条例(草案)》适用于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练江流域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及相关的生态保护活动。本条例所称练江
为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管理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活动。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日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全文如下: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近日,生态环境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南方科技大学,围绕国家土壤与地下水重点任务开展工作,郑春苗任实验室主任。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三、四批),其中包含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15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项目1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74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三、四批)的通知各
为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程序,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精准性。《条例(草案)》聚焦自治区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监测,对污染防治作了科学、系统规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其中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88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2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8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1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的通知各
11月22日,江西南丰县河东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1:江西昌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730443.58元;中标候选人2: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6445736.99元;中标候选人3: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6317298.23元。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
近日,山东宁津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A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排名不分先后):中标候选人1:北控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标候选人2:曲阜市红星建筑工程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1月21日,江西遂川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投标报价129429709.04元。据悉,该项目占地42560平方米(约63.84亩),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为2万吨/日。新建管径DN600-DN1200污水管网约10公里。本项目投资14372.17万元。
近日,清徐县东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总投资12793.65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12.19亩,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软化、预处理、超滤、反渗透、加药装置、浓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系统等,配套相应公辅和管线工程。设计处理规模4.5万m?/d(分三期建设,每期处理规模
近日,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公开招标,工程规模:八师133团、136团、141团、142团、144团、147团、148团和149团8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11月22日,闽东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596.5千瓦,由北区污水处理厂、三
近日,由中建二局承建的扬州市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程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试运行阶段。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主要用于处理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光伏企业所产生的工业污水。投运后,预计日处理工业污水5万立方米,出水水质可达到准一级A标准。工艺创新破解降解
中国土木工程协会水工业分会2024排水年会将于2024年11月29日在广东省韶关市举行,深圳清泉作为本次活动的协办单位,全程深度参与其中,为促进行业发展贡献了一份绵薄之力。(2023年排水技术年会现场)本次活动将聚焦城镇排水行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城市污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污水污泥资源化与再生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VFL垂直流迷宫技术、集中管控分布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村镇污水处置设备、土壤覆盖型微生物多级协同净化污水技术、人工强化湿地深度处理北方寒冷地区污水厂尾水的组合技术、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于固化载体微生物发生系统的河道水
11月19日上午,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委托运营协议签约仪式在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举行。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焕防,北控水务集团副总裁于良法,高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天遨,东部大区副总经理王正国、青岛区域公司总经理崔显平出席签约仪
随州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万m/日,随州火电厂每日取水量3-6万m,因火电厂用水非恒定水量,导致入河水流量最低1100m/h,最高可达5000m/h,水流量变化达3900m/h,水位落差又小。为解决这一难题,项目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定制出一款贯流式水利发电机组。2024年9月,所有定制设备到达现场,在不能完全停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白银景泰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190MW/76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旗下的白银景泰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储能场地内新建1座330kV储能电站,经1台新建200MVA(330/35kV)升压变压器升压至330kV,出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1月21日,甘肃能源发布关于同意甘肃能源重大资产重组注册的批复,批复如下:同意甘肃能源向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308,202,20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同意甘肃能源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0,000万元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12月份第三批新增准入电力用户名单公示的通知,新增电力用户共74家。
11月20日,甘肃华电甘南夏河1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及储能系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甘肃夏河华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桑科镇日芒村,项目规模为100MW光伏电站、10MW/20MWh储能系统。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
11月20日,甘肃华电甘南夏河1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及储能系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甘肃夏河华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桑科镇日芒村,项目规模为100MW光伏电站、10MW/20MWh储能系统。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
11月19日,甘肃陇南市发改委公布《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补充竞争性配置结果公示》。《公示》显示,西和县马元5万千瓦风电项目中选企业为远景能源有限公司。11月11日,《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补充公告》显示,为进一步促进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落地,经
日前,甘肃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示广核新能源甘肃玉门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用地选址的公告》,项目总装机规模为400MW,主要建设64台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64台机组变电站,详情如下:关于公示广核新能源甘肃玉门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依据《中华人民
11月14日,甘肃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了2024年三季度电力厂网联席会暨迎峰度冬电力保供部署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保供工作部署,强化厂网沟通协作,确保电力稳定供应。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国网甘肃省电力公
11月14日-15日,甘肃省工信厅组织省电力公司和天津安捷物联专家团队,在天祝县开展助企纾困电力市场化业务现场宣讲调研活动,为碳化硅企业现场宣讲电力现货市场、虚拟电厂及综合能源管理等业务知识,走进工业园区和企业现场调研并解答企业疑虑,取得较好效果。活动中,专家团队在天祝宽沟工业园集中宣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今日,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200MW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次共有200兆瓦配置规模,根据项目选址区域实际情况划分2个项目进行竞配。申报项目储能系统要求储能配置不低于项目装机规模的15%,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原文如下:嘉峪关市“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甘肃省2025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第十七批准入名单,符合2025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予以公示,共计2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