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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2018年度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2018-04-18 08: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安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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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5月底前,完成市建成区餐饮企业油烟治理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标准排放油烟的,要依法停业限期整治,在完成整治、完善相关证照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依法关闭规范摊群点以外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推广无炭烧烤。制订专项实施计划,明确部门职责,组织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规划设置一批符合餐饮服务业开设条件的配套设施或场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部门: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

3. 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018年4月底前,完成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制定工作,落实市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措施;5月底前,各县政府制定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县城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处罚力度;重点做好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

(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提升监测预警水平。

1. 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提高预报准确性,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市环保、气象部门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环保部门会同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准确预报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未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加强会商。利用天气形势、区域综合观测站、移动在线源解析等环境气象综合观测数据,进一步加强重点空气质量变化分析研判及重污染过程发生、扩散和消退研究分析。(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气象局)

2.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重点督促停限产名单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停产或限产大气污染物排放设备或工序的方式,达到应急减排目标;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力争实现大气污染物浓度“削峰”。重污染天气达到相应级别时要及时提醒公众采取防护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

3. 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要求,完善自动监测站点布点分布,加强县区级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配合做好县级空气质量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逐步加强大气污染立体观测能力建设。(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4.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科研投入力度。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优先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研项目立项,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技术的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高站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网格化管理和行业管控,对本方案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单位、任务和时间节点,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调度。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和部署下一步工作;每月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建立环境问题 “双向交办”制度(反馈给相关辖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并建立不间断巡查调度和问题跟踪督办制度,对上次交办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环境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四)严格考核奖惩。开展县区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对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且持续恶化的县区,市政府将实施约谈;对省、市督查发现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严格量化问责;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将未按要求整改、未按时上报整改进度等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加大支持力度。

(五)强化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跟踪宣传报道,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各县区和各牵头单位明确1名联络人,每月8日前将上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亳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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