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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

2018-04-26 09: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治理攻坚战生态环境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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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精细管理能源运行,确保首都能源运行万无一失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握特大型城市能源运行特点,围绕首都四个服务中心任务,健全运行保障机制,以首善标准提升城市精治共治水平,筑牢能源安全运行底线。

(一)强化供需平衡衔接

落实保供主体责任,完善与国家部委、资源产地、能源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落实资源供应,确保满足总量平衡和高峰需求;统筹“煤改清洁能源”工程与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资源落实,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确保在落实资源的前提下实施改造;落实区域能源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山西、内蒙古等能源产地合作。

(二)确保用能高峰安全平稳

研究热电联产机组解耦运行技术路径,优化电网热网运行调度,有效平衡采暖季本地热电机组供热出力。完善热电气联调联供机制,强化需求侧管理,统筹安排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两节”等重要节日的能源运行保障工作;积极应对季节性需求高峰等突出矛盾,提前研究制定迎峰度夏、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方案,确保冬夏高峰能源运行平稳有序。

(三)切实防范安全风险

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做好2018年运行安全大检查,及早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北京电网“黑启动”电厂电源,建立多条“黑启动”恢复路径,制定“黑启动”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工作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防控裸露在外燃气管道和电力管网风险隐患,完善应急抢修服务机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大能源惠民力度,不断提高能源安居惠民实效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向城南着力,逐步形成城乡协调、南北均衡的基础设施布局;优化能源服务供给,切实呼应市民关心的能源民生诉求,提升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完善郊区天然气设施体系

加快天然气管网向郊区延伸,年内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管道天然气“镇镇通”;加快布局村镇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储备设施,建立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为辅的天然气多元保障体系。

(二)提升农村电网供电水平

提速平原地区电力配套设施建设,以城南地区为重点,基本建成全部46座“煤改电”配套输变电工程,确保户均变电容量提升到9千瓦以上;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农村变电站布局,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

(三)实施可再生能源惠民工程

实施光伏增收工程,鼓励农村户用光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力争新增农村户用光伏2万户。实施清洁供暖惠农工程,推进太阳能光热、光伏、地源热泵技术在农户、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公共文化设施等场所的应用,鼓励整村实施新能源供暖系统改造,力争建成20个新能源供暖示范村。

(四)推动老旧小区管网消隐改造

继续推进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工程计划,年内完成90个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确保户均变电容量由2千瓦提升到6千瓦,惠及约4万户居民;落实2016-2018年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作计划,年内完成100个小区老旧供热管线改造任务,提升老旧小区供暖品质,惠及约5万户居民。推进电力架空线入地工程,实施核心区79公里主次干路电力架空线入地,全面完成本市核心区主次干路架空线2018年底全部入地的目标,显著净化空间环境。

七、推动内涵促降,持续强化能源领域节能

树立能源绿色消费理念,坚持源头控制,实现过程管理与末端治理并重,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引导促进能源生产、运行、消费和利用全过程节能,促进能源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一)严格节能目标考核

继续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机制,加强节能形势分析调度,加强对节能工作进度落后的区开展督导,强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进度不低于时间进度”。

(二)加强能源系统节能

开展重点单位节能管理,对于能源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利用数据采集、信息远传、自动调控等信息化技术,优化运行方式,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进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实现电力系统节能;组织实施老旧管网消隐改造,治理“跑、冒、滴、漏”,有效提升居民用能效率。

(三)加快推进节能工程建设

组织开展能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以节能量为导向积极推进工程节能,以路灯领域智慧照明改造为重点,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绿色照明示范等一批节能改造重点工程,全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40万套以上。

八、聚焦重点领域,积极稳妥完善能源体制机制

落实国家能源领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统筹用好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着力加强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提升首都能源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取得更大突破。

(一)培育竞争性能源市场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设施,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推进配售电改革,完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套政策,加强售电侧市场规范和引导。配合推进京津冀电力交易市场建设,按照京津唐电力市场建设统一安排,深入推进北京地区相关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开展交易。推进供热资源整合,完善供热设施特许经营制度。

(二)深化能源领域价格改革

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制定实施本市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核定城市配气价格;加强电网监督监管,健全完善销售电价体系,推进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电价并轨,合理配置电力资源,进一步评估完善阶梯电价政策。

(三)推动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深入实施《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紧紧围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的中心任务,严格落实区域能源设施协同、能源治理协同、绿色发展协同等八大协同工作任务,共同推进区域内燃煤压减安排,合理布局能源设施,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高效绿色电力送京;强化区域内能源运行监测和联合调度,提升区域内煤电油气运综合保障能力和区域能源设施一体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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