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十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目标为构建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完成1183个土壤点位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完成2018年度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下降三项目标任务。
十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85号),推进《十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十政发〔2017〕33号)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打赢净土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构建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完成1183个土壤点位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完成2018年度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下降三项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调查监测排查,夯实土壤污染防治根基。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详查。加快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统筹推进土壤和农产品样品的采集、流转、制备、检测等各环节,做好全程质控,保障质量。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计委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在国控、省控土壤监测点位实施监控的基础上,补充设置市控土壤监测点位,点位设置上突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污染行业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采矿区及周边、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等区域重点。(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启动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工作。2018年6月前,启动化工(含制药、石油加工等)、电子、制革、电镀、铅蓄电池及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及“十三五”期间已关停污染类企业原址等疑似土壤污染地块(含闲置待开发)的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等参与)
(二)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农用地生产环境安全。
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2018年上半年,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积极组织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全面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推进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018年7月起,各县(市、区)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着手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推广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严格重度污染耕地管控。2018年7月起,根据重度污染耕地面积和分布情况,着手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方案;对威胁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地块,制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市农业局牵头,市畜牧兽医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电局等参与)
(三)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8年起,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和居住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等参与)
明确管理措施。2018年下半年,在土壤环境详查及专项调查评估基础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管理要求。市、县两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规划局等参与)
(四)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土壤保护。自2018年起,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周边布点监测和污染防控,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水电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加强未利用地管理。自2018年起,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防止土壤污染。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受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水利水电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严厉打击非法排污。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对涉嫌犯罪及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格审批排放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各类建设项目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市环保局负责)
(五)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加强企业污染监管。自2018年起,对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行年度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地方人民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逐年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督促企业按照环评批复及有关监测规范要求,每年自行开展厂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参与)
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自2018年起,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总量控制要求,以铅、镉、汞、砷、铬为重点,全面排查全市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强化涉重企业日常监管。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削减重金属排放量。(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等参与)
规范工业废物处置。自2018年起,清查尾矿、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摸清底数,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有序实施综合整治。(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2018年上半年,制定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的清理、规范整顿方案,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加工工艺集聚发展。(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等参与)
严格危险废物处置。鼓励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加强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等参与)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直接用作肥料;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供销社等参与)
回收利用废弃农膜。各县(市、区)要统筹规划,制定回收利用废弃农膜和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具体办法,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健全回收利用网络,开展回收利用试点工作,鼓励引导农资供应商和种植户积极参与,形成废弃农膜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等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自2018年起,根据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一场一对策” ,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与)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加强规模化农作物种植区灌溉水管理,制定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计划,开展评价工作。(市水利水电局牵头,市农业局参与)
(六)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制定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各县(市、区)要以重污染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结合受污染耕地情况,组织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确定治理与修复目标、优先区域、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建立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库,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各地规划与项目库应于2018年底前报市环保局备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参与)
自2018年起,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月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修复治理效果等。到2018年底,完成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参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7月13日发布《贵港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制定持续加强耕地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在产企业环境监管与污染预防等六项重点任务。贵港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深入打好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2023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1%,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达到35%,全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2%。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晋中市土壤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目标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梅州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目标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梅州市推进建立全市地下水污水防治管理体系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有效保障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
1月6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重庆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提出工作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布设重点工程,强化保障措施,引领提升重庆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水平。重庆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土壤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重要的自然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到2025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体系逐步形成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
吉林省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平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四平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业面源污染得
2022年10月18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霆在市生态环境局421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我们需要挖掘匹配不同应用场景之间的通用技术,提升模型应用效能,确保人工智能大模型在设备管理、配电运维、客户服务等多个业务领域中真正发挥作用。”3月3日,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北电力人工智能特战队成员易忱与同事们正围绕光明电力大模型应用场景开展技术研讨。近年
3月11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7年,碳市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中碳登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碳金融功能进一步拓展,湖北区域碳市场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到2030年,
华星东方承建的湖北省十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烟气净化项目于2023年06月15日开工建设。ThefluegascleaningprojectofShiyan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powergenerationinHubeiProvince,undertakenbyHuaxingEast,hasstartedconstructionsince15th.Jun2023.该项目设计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20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3月第二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湖北联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7年,碳市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中碳登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碳金融功能进一步拓展,湖北区域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湖北能源披露2025年2月发电情况,2025年2月,公司完成发电量29.3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5.60%。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57.56%,火电发电量同比减少5.74%,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74.25%。公司本年累计完成发电量63.1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6.13%。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59.17%,火电发电
湖北省首个国家级氢能项目——大冶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7日21时40分在黄石大冶市宋晚村姜桥制氢厂成功接电。该项目是湖北省唯一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清洁低碳氢能创新应用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34.37亿元,将形成涵盖光伏发电、绿电制氢、氢储运加、氢能源车辆采购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25年市场主体注册流程。详情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大唐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冀志军,注册资本2001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供冷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3D打印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充电桩销售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详情如下: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
截至2月28日,湖北公司全年累计发电10.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连续两个月超额完成发电量任务。今年以来,湖北公司深入落实“均衡增长战略”,以“开局拉满弓、起步卯足劲”的状态,全力以赴保安全、抢发电、创效益。强化生产调度,建立24小时主动预警机制,实行“精准+实时”常态化调度,紧盯机组异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