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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18-05-24 14: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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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坚持农业提质导向,以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省为目标,启动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绿色富农“三大行动”,加大农业领域“山东标准”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一)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全链条标准体系,创建农业领域“山东标准”。加快农业生产、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粮食流通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基础标准制定,积极创建国家蔬菜质量标准中心,以标准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各类标准化生产基地。到2022年,我省标准化建设基本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

(二)推进“食安山东”建设。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全域推进食品安全市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打造食品安全放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鼓励开发生产高效、低风险、低残留农药,加强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管,构建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最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预警、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和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到2022年,所有涉农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

(三)打造山东农业“金字”招牌。加快“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建设,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提高涉农地理标志商标及其他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组织实施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塑造工程,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推进“三品一标”示范县、镇、村创建。到2022年,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70个、企业产品品牌600个;“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种植业食用产品产地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三品”数量达7500个以上。


六、构建农业开放发展新格局

发挥山东农业开放优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国率先基本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农业开放合作新格局。

(一)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高水平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支持潍坊创建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推动农产品出口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引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境外注册商标,支持涉农企业自主品牌出口,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打造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农业龙头企业。强化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企业联盟在推动和开拓国际市场中的作用,搭建农产品出口交易平台,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赴境外建设农产品展示中心,举办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外贸”等新型市场拓展方式,拓宽农产品出口渠道。加强重要农产品出口监测预警,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纠纷。优化农产品进口结构和来源渠道,适度增加紧缺农产品进口。

(二)深入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拓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重点区域的农业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布局产业链条。鼓励企业到国外进行农业资源开发,建设生产基地、研发基地和营销网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优先建设一批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产业园区。推动企业“抱团出海”,促进产业集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培育打造高端远洋渔船及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试点推广远洋渔船液氮速冻模式,发展壮大大洋性渔业,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积极发展南极渔业,加快推进远洋渔业海外综合性基地建设。用足用好国家远洋渔业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德州、聊城等市承接京津农业产业转移与技术合作,打造京津冀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区。

(三)强化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引进,重点引进国外优良种质资源以及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领域的关键技术。鼓励涉农企业、高校、科研单位通过联建研发机构、委托或联合研发、技术论坛等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种质资源的管理经验,建成一批农业科技技术转移、示范服务基地。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蔬菜园艺、农业大数据、节水农业等领域国际合作。


第五章积极培育乡村多层次人才 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戏好要靠唱戏人。要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一、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山东省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充分用好乡村本土人才,加大现代高效农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引导各类人才资源向农村流动。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解决好“谁来种地、怎样种地”为重点,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提升农民生产经营素质,积极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机构、培训单位、实训基地、田间学校的准入标准,加快建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市场主体多方参与、适度竞争的多元化培育机制。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任务。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探索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二)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推进“齐鲁乡村之星”工程,加大选拔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力度。实施乡村技能培训计划,通过田间课堂、网络教室等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普遍培训。依托农科大讲堂、“庄户学院”、农民讲习所等平台,让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致富能手等现身说法,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发展一批“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育一批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深入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20条措施,发挥好农业专家顾问团、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作用。结合实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支持地方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调整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范围,做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人才申报遴选工作。调整和规范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人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接农业领域人才需求,按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质项目(优势学科)”模式,实行“特事特办、一人一策”,面向全球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依托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省“外专双百计划”等平台,加大现代农业领域高端外国专家引进力度。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制定吸引省内外人才到县域挂职的激励措施,开展科技副职选派工作,指导市县探索选派科技副镇长工作。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建立健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人才评价制度。

二、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发展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乡村对人才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促进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

(一)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以乡情乡愁为纽带,以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为重点,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心怀农业、情系农村、视野宽阔、理念先进的“新农人”。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做好选拔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和选拔基层人才访学研修工作,推动人才双向流动。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大对西部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力度,遴选乡村振兴急需的紧缺人才。

(二)培育壮大新乡贤队伍。实施新乡贤培育与成长工程,引导村内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退伍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等群体扎根本土,发现、培养、壮大新乡贤队伍。建立完善新乡贤吸纳机制,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告老还乡”,到乡村发挥余热、施展才能,实现宝贵人才资源从乡村流出再到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鼓励各地挖掘整理乡贤资源,研究制定吸引新乡贤的支持政策。

(三)引导工商资本下乡。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休闲旅游、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综合经营,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人才回流农村,培养本土人才,为乡村振兴注入现代生产元素和人力支撑。

三、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环境,促进人才向农村集聚。

(一)创新培养成长机制。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吸引山东籍各类人才柔性回归乡村,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措并举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制定农村人才培养和评价标准,因材施教进行课程设定,开展人才评价与认定工作。运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在线培训、手机客户端管理考核等新型服务方式。启动“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开设涉农专业,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参照近年来培养公费师范生、医学生的政策,在农业院校、农科类专业中探索开展公费农科生招生试点,对贫困家庭学生给予适当资助。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农科类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二)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探索招聘特殊人才的办法,建立健全编制周转使用制度,为基层引才提供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村庄人才公寓或专家公寓,为农业科技人才短期性、周期性下乡提供便利。加强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三支一扶”等人员的管理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引领力量。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从2018年开始,把乡村人才振兴重点任务分解到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将乡村人才振兴作为17市人才工作考核重点内容。

(三)健全使用激励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完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农业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按规定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方面的权益。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创业扶持、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健全农业科技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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