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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18-05-24 14: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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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强化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建立农业节水体系,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优先推进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节水灌溉发展,提高田间灌溉水利用率。在井灌区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积极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推广用水计量和智能控制技术。在地下水超采区严格控制新增灌溉面积,大力提倡合理利用雨洪资源、微咸水、再生水等。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明晰农业水权,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在重点水源地汇水区内,大力提倡使用有机肥,加快实施环水有机农业。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积极争取国家休耕轮作试点。

(二)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强化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管理,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大力实施种养业循环一体化工程,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标准化改造,推动规模化大型沼气建设,散养密集区逐步实现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到2022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县为单位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广秸秆高效利用模式,到2022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推进废旧地膜、微灌材料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开展地膜使用全回收、机械化免膜生产、消除土壤残留等试点。创建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三)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着力解决土壤酸化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探索实施渔业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清理开放性湖泊、饮用水源地网围网箱养殖。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养殖尾水排放监管,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实行达标排放。加强近岸海域水产养殖监管,优化海水养殖布局。


三、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深入实施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原则,深入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更加注重生态保育。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加强农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对鲁东丘陵区、鲁中南低山丘陵区、鲁西北平原区、黄河三角洲四个主体功能区,分类施策,提高林业生态发展的平衡性,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沿河、沿湖、沿路、沿海造林绿化及农田生态林网建设。

(二)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湿地修复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有效遏制自然湿地萎缩和河湖生态功能下降趋势。开展沙化荒漠化治理,以东营、德州、聊城、滨州、菏泽五市为重点,积极推进乔灌结合的防风固沙林网、林带、片林建设。推进荒山、荒沟、荒滩整治修复。积极推进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国家试点工程。支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支持资源型城市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持续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抵御洪涝灾害、气象灾害等应急处置水平。


(三)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陆域和海域,2018年完成省级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和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登记,制定方案,分类逐一提出退出意见。各市先行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试点,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勘界定标,强化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开展水土保持、自然植被恢复、物种保护、清除人类建设痕迹和影响工作,恢复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编制实施自然保护区中长期保护规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以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等为重点进行审计监督,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四、推动实现生态资源价值

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提高自然资源的科学利用水平,提高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效益,让保护生态环境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

(一)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以森林植被碳储量为切入点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实施国家、省级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生态效益补偿。在国家级湿地公园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并逐步在省级湿地公园推广。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将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逐步退出。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研究制定市县补偿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支持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办法,对现有生态补偿政策进行整合,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到2020年,实现全省森林、湿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初步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基本形成符合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二)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顺应人民群众对乡村优美风光、生态产品和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河湖生态观光、冰雪海上运动、温泉度假旅游、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实施原生态保护,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

(三)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进一步盘活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占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设施农业等相关产业开发的优惠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和运输管理,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建立林权收储担保补助政策,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纳入信用评级


第八章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格局,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执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党在农村基层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乡村振兴能否实现。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打造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优秀的党组织书记,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积极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中建立党组织力度,及时调整优化合并村组、村改社区、跨村经济联合体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的领导。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求,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倒排整顿对象,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整顿措施,开展集中整顿。坚持政治标准,强化“从好人中选能人”导向,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鼓励政治性、组织性、纪律性强的退伍军人进入村“两委”班子。统筹城乡人才资源,拓宽选人视野,积极探索优秀书记跨村兼职、机关干部脱产任职等方式,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加大农村干部学历教育和后备干部递进培养力度,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提升长效化,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和致富带富能力。统筹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坚持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建立和完善农村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出台《山东省 2018-2022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纲要》。

(二)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关乎执政党的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标准条件,注重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宗旨、党性、党纪、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健全落实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强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健全党员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党员挂牌、设立党员责任区、结对帮扶、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强化党员意识,真正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度,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推动精准驻村帮扶。做好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三)推进基层党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以“主题党日”为载体,抓严抓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探索提升党的组织生活活力的途径和办法。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积极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严格落实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村级重大事项制度,促进村级事务运行健康有序。认真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坐班值班、岗位目标责任制等制度,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述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村级事务运行。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落实基层组织保障政策。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低于9万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最低保障标准,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各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可参照大、中、小村分别确定最低保障标准,由县级财政兜底保障。加大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力度,以县为单位逐村分析研究,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鼓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有贡献的村干部可以进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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