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安徽铜陵印发《铜陵市2018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铜陵市2018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认真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
2018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52微克/立方米以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下降,重污染天气不断减少,全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以上。
(二)枞阳县空气质量年度考核指标
县城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7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9%以上。
(三)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
2018年,全市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4.3%(3000吨)和12.1%(7800吨)。
二、主要任务
围绕“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整治重点工程,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1.强化煤炭消费管控。贯彻落实《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4月底前,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年度削减目标,并分解到县区(铜陵经开区)和重点企业。加强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措施,以削减煤炭消费需求为重点,着力整治燃煤设施,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确保2018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达到省控目标要求并实现负增长。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2.加强燃煤煤质管控。强化劣质煤、散煤监管,组织开展全市燃煤散烧治理专项督查行动,对违法加工、销售、燃用劣质煤和在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等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继续开展煤炭煤质月度抽检工作,对燃煤煤质达不到我市管控标准(煤炭硫分小于0.7%、灰分低于16%)的企业(电煤企业执行设计煤质标准),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促进企业加大燃煤煤质整改力度。(牵头部门: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强天然气供应能力保障,大力实施以气代煤工程,扩大清洁能源利用规模。加快开发风电资源,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要求,稳步推进枞阳县三公山等风电项目。有序发展光伏发电,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新模式,科学合理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多元化利用生物质能,加快推进皖能枞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县区政府)
4.持续加强锅炉监管。巩固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弹,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大力推进县区及乡镇燃煤锅炉淘汰,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公路沿线、铁路沿线及江河沿线燃煤锅炉整治任务。有序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加快横港扫把沟工业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6月底前,完成皖能电力30万千瓦机组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推动安纳达钛业2台3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县区政府、铜化集团公司)
5.开展城市建成区工业燃煤设施拆除改造。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标准,10月底前,完成全市建成区内的煤气发生炉、热风炉等燃煤工业炉窑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拆除改造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铜陵有色公司、铜化集团公司)
6.有序推进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和中办专题回访调研要求,组织完成市主城区内现有工业企业摸底排查工作,6月底前,制定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搬迁计划要明确市主城区工业退城搬迁的范围、方向、时序和方式,有效解决重污染企业对市区空气质量影响问题。(牵头部门: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铜官区政府、铜陵有色公司、铜化集团公司)
(二)加强工业污染综合防治
7.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专项行动。6月底前,完成全市钢铁、水泥、垃圾焚烧厂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排查与评估。10月底前,完成全市其他工业行业废气污染源排查和评估。在全面排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逐一建档,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督促超标企业及时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逐一销号,并向社会公开。对问题严重、整改达标无望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关闭。要督促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和规范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报告。(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8.实施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全面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9月底前,完成全市钢铁、建材、有色、火电、化工、焦化、非煤矿山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对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应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对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苫盖、洒水、雾炮等综合抑尘措施进行贮存;对生产工艺过程产尘点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配备除尘设施,车间内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对汽车、火车、皮带输送等散料装卸点要配备集气除尘设施或水喷淋、喷雾装置进行降尘。实施工业企业运输车辆升级改造,严格落实《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封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要求,7月1日起,全市所有工业企业运输粉状、粒状物料等易产生粉尘的车辆必须更新为全封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加快推进企业物料堆场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物料堆场整治要求,按期完成全市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整治任务。11月1日起,对未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工业堆场整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9.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全市详查工作,在2017年“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基础上,4月底前,市环保、工商及供电等部门联合,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确保排查工作覆盖到位、不留死角。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发现的违反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审批手续不全且无法补办、非法使用土地且无法取得合法使用权限、建设或使用违章建筑、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违法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原则清理到位;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的严格实施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关停;对应进驻而未进驻工业园区的,实施责令停产、限期搬迁措施;对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严格依法实施关停取缔、吊销营业执照措施。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清理整改任务,基本消除“散乱污”现象。(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铜陵供电公司)
10.推进涉气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执行《安徽省重点控制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要求,制定出台全市重点行业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方案,编制钢铁、水泥、化工、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企业清单,达不到国家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企业应于4月底前制定限期治理计划,并于10月底前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任务。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12月底前,完成有色动力厂2台热电联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自11月1日起,对未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和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企业,实施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铜陵有色公司)
11.强化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VOCs排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加快推进重点企业VOCs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和重点企业VOCs专项治理,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13家重点管控企业VOCs治理设施改造工程。继续推进漆包线有机废气面源污染治理,通过封闭漆包线VOCs废气产生环节、无组织废气收集治理、漆包机废气深度治理等措施,促使漆包线废气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整治。(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12.实施重点企业错峰生产。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常态化开展重点企业冬春季(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运行负荷调控,科学制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和便于核查的要求,督促全市钢铁、水泥、有色冶炼、化工、焦化、铸造等行业企业完善冬春季运行负荷调控清单编制,落实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加大限产比例等管控要求。按照“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原则,对10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并稳定达到国家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企业,实行冬春季错峰生产豁免,原则上不再实施运行负荷调控,但须按照《铜陵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相应污染管控等应急响应措施。(牵头部门: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13.健全完善重点企业在线监控体系。开展全市错峰生产、应急减排企业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情况全面排查,对应安装但未安装的涉气企业,要于10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基本实现重点污染源的全面监控。健全在线监控设施监督管理措施,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在线设施运行、比对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管,切实发挥自动在线在环境监管中的“千里眼”作用,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14.强化机动车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新车准入标准,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重型及轻型柴油车。开展报废汽车上路行驶专项督查,加强报废汽车拆解情况督查,督促报废车辆履行报废手续,确保报废汽车做到“应拆尽拆”。严格农用车“入城”管理,严查各类报废汽车及无证无照农用车违法上路行驶。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县区政府)
加强新车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县区政府)
15.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提升。禁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确保国Ⅴ标准汽柴油的供应保障。(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县区政府、中石化铜陵公司、中石油铜陵公司)
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持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品质量抽检,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产、销售油品,非法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全面推广车用尿素,10月底前,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县区政府)
16.加强重型车辆道路行驶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调整市区货车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严查货运车辆违规行驶,不断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加强农用机动车入城管理。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10月底前,通过新建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完善制定重型载货车辆绕城方案,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及绕行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县区政府)
加强重型柴油车辆尾气排放情况执法检查。完善环保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动机制,重点在货运通道、交通干线、城市建筑工地周边等重型柴油车行驶较多路段,联合开展尾气排放抽查抽测。督促超标车辆整改治理和复检,依法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县区政府)
17.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按期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依法划定并公布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排放不合格、禁用区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港航局、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18.加快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10月底前,在全市主要出入境、城区主要道口等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区域,完成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安装任务。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遥感监测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加大尾气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力度,对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要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经地等,并依法实施处罚,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淘汰更新超标车辆。(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县区政府)
19.强化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管控。大力推进港区内作业的水平运输机械、装载机、运输车辆“油改气”、“油改电”工程。7月底前,制定全市船舶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年底前,完成集装箱码头、大型货运码头靠港船舶岸电系统改造以及内河运输船舶低硫油(含硫不高于0.5%)等燃料替代工程。完成靠岸LNG加注点布局规划,加快推进靠岸LNG加注站建设。持续实施港口码头综合整治,统筹推进“一江两岸”港口码头协同治理,严格落实码头物料堆场、物料转运及分区作业等控尘抑尘措施,新建港口码头必须配备绿色环保装载、运输工具。改进散货码头现有装卸方式。7月1日起,港区货运车辆一律更新为全封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加强航运执法监管,依法取缔无证港口码头,督促货运船舶对敞装易产生扬尘货物采取全遮盖措施。(牵头部门:市港航局、铜陵海事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县区政府)
20.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全市新增140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淘汰到期客运车87辆。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鼓励电网公司、投资机构等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与维修、电池维护与回收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铜陵供电公司)
21.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城市道路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强化道路养护维修,畅通城区道路交通。2018年,万人公交车拥有量确保达到12标台以上。(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22.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调整我市铁路运输布局,加快推进铁路北环线和南环线工程。9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提高铁路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增加铁路运输量,减少货物公路运输。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综合组织,推进“多式联运+”工程,实施市内铁路与物流园区、集装箱集散地、重点企业的无缝衔接。(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港航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积极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监督管理,促进互联网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县区政府)
(四)持续推进面源扬尘污染整治
23.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拆迁现场、开发场地、道路、港口码头、露天散料堆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施行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构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各类工地封闭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继续实施冬春季“封土行动”,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城市建成区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除施工。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等,确实无法停止土石方作业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住建等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准施工。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确保施工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检测设备并与住建部门联网。加强多功能喷雾抑尘车辆运用,在拆迁现场、道路工地及扬尘污染较重路段,推广使用“雾炮”等控尘抑尘措施。强化收储地块扬尘防治,征收闲置3个月以上的裸地,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有效覆盖;加大现场督查频次,严查收储地块露天焚烧垃圾、烧制火粪等行为。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按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施工单位和业主,依法实施责令改正和罚款处罚措施;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牵头部门:市住建委、市建投公司、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24.巩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成果。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场地和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保洁和骨料仓、配料仓、传送带以及搅拌站全封闭等整治要求,完善搅拌主机、粉料筒强制集尘、硬式密闭接口、车辆防滴漏装置等设施,确保各项措施运行效果。禁止在城区施工工地现场配制砂浆、搅拌混凝土。加大沥青搅拌站现场检查力度,对非法经营或久置不用的沥青搅拌站要依法全部取缔。(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25.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落实《铜陵市非煤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及整治标准,完成年度矿山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分类整治矿山开采、破碎、生产、堆放及装卸运输等生产环节粉尘污染,实施矿区分区作业,实行破碎加工区、输送廊道等区域封闭管理,落实控尘抑尘措施,运输道路必须硬化绿化,矿区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严格控制车辆超载超限泼洒等行为,7月1日起,矿区货运车辆一律更新为全封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对扬尘整治措施不落实、扬尘污染严重以及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等行为的,依法实施罚款、责令停业整治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无证盗采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石、采矿及其加工利用企业。持续推进裸露矿山、山体修复和美化工程,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原则,加强修复美化,减少扬尘污染。提升行业准入门槛,暂停露天矿山新建项目核准或备案、环评审批,暂停新设露天矿业权审批。(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县区政府)
26.强化渣土及道路扬尘污染管控。7月1日起,全市所有运输建筑垃圾和砂石的车辆必须更新为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并配套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加强渣土运输前置管理,实施渣土运输企业化运行,所有渣土运输车上路前必须进行车身、轮胎冲洗,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确保运输过程不丢弃、遗撒渣土。严格渣土(临时)消纳场许可审批,对消纳场道路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场地控尘抑尘及保洁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的,不得通过审批许可。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大型机械化清扫专用车辆配置,落实城区和城郊结合部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要求,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主城区可机扫道路每天洒水保洁3次以上、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加大货物运输量大、扬尘积尘较重路段保洁力度,每天洒水保洁8次以上。加强市建成区主次干道的支线道路建设,所有支线道路必须硬化,凡未硬化的,一律封闭路口,禁止车辆通行。(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投公司、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27.加强环城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机扫保洁。重点加大绕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机械化清扫清洗力度,绕城高速公路每2日至少清扫1次,绕城国道省道路每日至少清扫2次,有效减轻绕城和环城公路的扬尘污染。(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沪环大气〔2025〕8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6月11日,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热风炉废气脱硫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工程要求投标方对热风炉废气脱硫进行改造,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装置,利用高性能钙基吸收剂(消石灰)进行干法脱硫,保证出口SO2排放≤35mg/Nm(干基、标态、实际氧),粉尘排放≤10mg/Nm(干基、标态、实际氧),且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山东德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德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暨2025年推进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据介绍,近年来,德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一是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拟对现有三台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达到国家《GB13223-2011》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设计依据:锅炉额定燃煤量45t/h、风量67万m/h。结合历年入炉煤及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本次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先行”。国网廊坊供电公司精心策划并实施了以“绿色希冀伴你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旨在将绿色发展的理念深植于城市每个角落,引领公众共筑生态文明。活动当天,廊坊市人民公园成为了绿色理念的传播热土。国网廊坊供电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精心设计
6月3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山西调研高考组织保障和能源改革发展等工作。丁薛祥首先前往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太原市晋源区实验中学考点,听取高考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考务组织各环节工作情况。他说,高考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周口,一座魅力非凡的城市。这里是羲皇故都、老子故里,历史文化厚重。还有那丰富的美食、精彩的杂技,无不展现着它独特的风情,令人心驰神往。近日,多辆宇通环卫纯电动压缩车在此正式交付并完成上牌,周口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运正式迈入绿色新时代!本次车辆的集中交付,是响应周口“全面推进新能源环卫
北极星氢能网讯: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4月共发布33项氢能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有6个,地方层面28个。截至目前,2025年度共计发布氢能相关政策96条,4月份为峰值。注:以上统计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从国家层面来看,4月21日,财政部下达2025年第一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超135亿元。4月28日,国家发展改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
北极星环大气网获悉,4月29日,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推动重点行业产能装备升级改造;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光能、水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实施绿电替代,优化用能结构,到2025年非化石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9日~6月13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新疆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6月10日,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投运。工程起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换流站,途经甘肃、陕西、四川,止于重庆市渝北区渝北换流站,采用±800千伏额定电压、800万千瓦额定容量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
6月11日,全球新能源盛会SNEC2025在上海盛大启幕。新能安携“安鑫”全生命周期全栈闭环解决方案及五大硬核产品矩阵强势登陆8.1H-E390展台,以“长寿命、高安全、强收益”的颠覆性技术,为工商储、家庭储能、绿色数据中心等场景提供可持续价值引擎,为储能行业注入长期主义新范式。“安鑫”解决方案让储
6月12日,国网涡阳县供电公司领导按照分工对全县中考考点供电保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中,该公司领导听取了两个考点靠前电力隐患排查、消缺以及应急电源调试情况的汇报。深入考点配电房、语音室、视频监控室等中考重要保电场所,了解设备运行及应急预案措施落实情况。叮嘱考点保电人员,要像重视高
6月11日,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隆重启幕。中环新能源控股集团(01735.HK)旗下中环低碳新能源(安徽)集团有限公司携零碳综合能源解决方案、光伏电站全流程数智化解决方案、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双子星C-STAR系列光伏电池产品及环曦ENSOL
6月12日,安徽紫朔环境公司焦化厂焦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安徽紫朔环境公司焦化厂焦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6月12日招标编号:25AT50019303932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安徽紫朔环境公司焦化厂焦炉烟
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消纳矛盾日益凸显,原有的管理规范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发展环境。(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作者:Chloe)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印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
一、现货运行情况实时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正式运行五省与省间,除甘肃、广东价格上涨外,其他市场实时月均价均下降。多数市场需求同比上升,但新能源等供给增加更显著,最终价格同比下降的市场更多。甘肃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了56.18%,上涨幅度较大,原因是负荷与外送大幅增长,尤其外送上升显著,相比
6月10日,皖能集团在皖能智能管控中心举办聚变与氢氨能源工程应用联合实验室揭牌暨皖能股份公司与聚变新能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韩军,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宏,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吴劲松,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晓明出席仪式,中国工程院院士、合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