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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厅举办《2018年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8-07-26 15:34来源:陕西省宣教处关键词: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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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上午10时,陕西省环保厅举办《2018年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先生、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胡世军先生、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孟卫萍女士、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主持。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环保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为持续改善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省环保厅严格贯彻落实《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8市(区)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先生、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胡世军先生、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孟卫萍女士、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先生,将向大家通报2018年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孟局长介绍2018年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孟卫萍: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18年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

为持续改善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2018年6月11日至7月13日,省环保厅抽调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五市和省执法局环境监察执法骨干及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站、宣教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干部206人,组成5个督查组,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8市(区)开展了为期32天的专项督查工作。

一、督查情况

本次督查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关中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主要围绕重点涉气行业、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散乱污"企业整治、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载货柴油汽车等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等13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展开督查。督查期间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铁腕打击"与"规范监管"并重,分析研判问题,集中力量重点督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个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问询、手机定位技术支持等方式,实现了关中区域督查全覆盖。督查期间,共查阅各种资料12621份,检查企事业单位和重点点位8221家(个),发现存在环境问题3937家,占检查总数的47.9%。其中涉气企业612家,"散乱污"企业942家,燃煤锅炉拆改未按期完成209家,扬尘管控不到位637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不彻底737家,餐饮油烟治理不到位493家,清洁取暖燃煤取代工作滞后80家,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26家,其他环境问题201家。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求限期整改2931家,立案处罚792家,停产治理191家,查封扣押149家,关停取缔644家,市级挂牌督办7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7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76起。

7月13日,5个督查组分别召开反馈会,向被督查市(区)通报专项督查情况,移交未整改到位的环境问题,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铁腕治霾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西安市共检查重点涉气企业、行业和点位3064家,发现存在问题1280家,占检查单位的41.8%。宝鸡市共检查1022家,发现存在问题609家,占检查单位的59.6%。咸阳市共检查1449家,发现存在问题597家,占检查单位的41.2%。铜川市共检查299家,发现存在问题223家,占检查单位的74.6%。渭南市共检查1305家,发现存在问题744家,占检查单位的57%。韩城市共检查173家,发现存在问题135家,占检查单位的78%。杨凌示范区共检查207家,发现存在问题76家,占检查单位的36.7%。西咸新区共检查702家,发现存在问题273家,占检查单位的38.9%。

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各督查组要求被督查市(区)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清单式、销号制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统筹推进,立行立改。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求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立案处罚、限期整改、停产治理、关停取缔、移送公安、责任追究等措施严厉查处。其中要求西安市限期整改980家,立案处罚293家,停产治理82家,查封扣押149家,关停取缔148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7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44起;要求宝鸡市限期整改560家,立案处罚194家,停产治理1家,关停取缔47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2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3起;要求咸阳市限期整改488家,立案处罚58家,停产治理21家,关停取缔64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2家;要求铜川市限期整改208家,立案处罚41家,停产治理8家,关停取缔5家;要求渭南市限期整改392家,立案处罚64家,停产治理32家,关停取缔251家,市级挂牌督查4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20起;要求韩城市限期整改76家,立案处罚24家,停产治理9家,关停取缔31家,市级挂牌督查3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3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4起;要求杨凌示范区限期整改70家,立案处罚11家,停产治理10家,关停取缔1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家;要求西咸新区限期整改157家,立案处罚107家,停产治理28家,关停取缔97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5起。

督查发现,关中8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岗双责"未得到有效落实。督查发现,一些县、乡政府和职能部门缺乏担当意识,政治站位不高,存在消极厌战情绪。坚持"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各相关部门缺乏联动机制,没有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的牵头组织部门,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存在推诿扯皮、消极搪塞现象。督查发现中、省环保督察、省大气办2017年第一、二季度和秋冬季大气污染巡查执法移交督办的问题,仍有一些问题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一些问题出现反弹。实行清单式、销号制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不整改、慢整改、假整改问题在有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涉气企业监管不力,违法违规问题较为普遍。督查发现,关中8市(区)612家涉气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问题。主要表现:1、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不严格,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及批建不符等问题;2、污染物超标排放;3、污染防治设施长期故障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4、原辅材料堆棚、储煤场、渣场、废渣填埋场建设不规范,"三防"措施不到位;5、物料输送带、转载点等未按要求安装收尘除尘设施;6、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维管理不规范,自动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7、危险废物贮存库(室)建设不规范;8、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9、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不科学、未按照要求在环保部门备案。咸阳市135家涉气企业存在环境问题,西安、宝鸡、铜川、渭南、韩城市共有217家重点涉气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咸阳市陕西延长石油西北橡胶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4月份污染物超标排放达11天;彬州市陕西彬长小庄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启用无脱硫、脱硝治理设施的2号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西咸新区121家工业企业无相关审批手续,11家无排污许可证,6家排污许可证过期,97家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31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杨凌示范区涉气企业环保手续不全6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10家。

三是施工工地"六个100%"措施落实不力,扬尘管控缺位。督查发现,施工工地"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防治联动制度流于形式,一些挂红牌施工工地,不仅未落实停工整改要求,仍在违规进行作业。建筑施工"六个100%"要求措施不落实;施工场地围挡不完全;未建设车辆冲洗台,进出车辆未冲洗;未安装喷淋设施,未开展湿法作业;部分开挖土方露天堆放未覆盖;部分工地内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西安市210个施工工地和40个两类企业(预拌砂浆、商砼站)普遍存在"六个100%"落实不到位、防扬尘治理措施不完善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宝鸡市检查156个建筑工地和商砼站,83个未落实"6个100%"措施要求、未安装视频监控设施,9个县(区)的所有建筑工地视频监控未与主管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咸阳市下辖各县(区)建筑工地均未全面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和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关中环线咸阳段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铜川市30家建筑施工工地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渭南市92个建筑、拆迁、市政工地普遍存在道路未硬化,开挖土方、物料未覆盖,无环保公示牌和扬尘监督牌,未按照"6个100%要求"开展施工作业等问题。临渭区南湖公园项目是省委环保督察和秋冬季大气巡查督办问题,现场检查时挂"红牌",但仍在违规施工;临渭区创新湖景区建设项目无证施工,作业区无围挡,无冲洗设施,大面积裸露黄土未覆盖,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韩城市多数建筑工地存在裸露黄土覆盖不全、道路未硬化、喷淋措施不完善,"红黄绿"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四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突出。督查发现493家餐饮油烟企业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定期清洗维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大气环境;未安装油水分离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效果不佳,油烟排放口有"跑、冒、滴、漏"油迹;烟道建设不规范,不具备监测、检查条件;未按规定对油烟废气进行监测;餐厨废油脂转运、处置和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督查发现737家汽车维修企业、4S店、表面涂装和印染企业存在环境问题。部分表面涂装和印染企业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涂装车间未密闭作业,废气治理设施治理效果差。汽车维修企业和4S店烤漆房VOCs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采用非工业用活性炭对废气进行吸附过滤;烤漆房所用活性炭、顶棉、底棉、封口棉更换不及时;未按规定对烤漆房废气进行监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到位,贮存间建设不规范,危险废物未分类储存,标识、标牌错误,出入库台账登记不规范;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混合露天堆放,随意处置。督查发现加油站存在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不规范,运行不正常;未按期完成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和双层罐改造任务;未建立油气回收记录台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在环保部门备案等问题。

五是燃煤锅炉拆改进度缓慢。督查发现209家企业燃煤锅炉未按期完成拆改任务。西安市32家企事业单位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未拆除,仍在使用;宝鸡市列入计划的80台燃煤锅炉未拆改,11家重点涉气企业18台燃煤锅炉、10家企业的工业煤气发生炉未拆改,另有45家58台燃煤锅炉未列入拆改计划;咸阳市彬州市拆改锅炉进展缓慢,所辖大佛寺煤矿、下沟煤矿等7家煤矿21台燃煤锅炉未按期完成拆改;铜川市5家煤矿的18台燃煤锅炉未按期完成拆改;渭南市46家85台燃煤锅炉未按要求拆除到位,并发现7台燃煤锅炉未列入拆改清单;韩城市17台燃煤锅炉未在拆改名单内,应拆除的6台燃煤锅炉未按要求拆除到位;杨凌示范区2台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未列入拆改计划;西咸新区1台20蒸吨燃煤锅炉未拆改。

六是"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取缔不坚决。各级工信部门作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的牵头部门,要对"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综合整治,并实现动态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治到位。督查发现各级工信部门仅仅是下发文件、分派任务,收集汇总,"散乱污"企业底数摸排进展迟缓。清理取缔和提标整改界限定性不准,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一些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落实"两断三清"措施不彻底,存在死灰复燃问题。"散乱污"企业,涉及废旧塑料加工、小木器加工、露天喷漆、石材切割、小机械制造喷涂、小食品加工、小干拌灰厂等类型,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且大部分设置在城乡结合部,地方隐蔽,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督查发现西安市299家"散乱污"企业在17个区县、基地普遍存在,"散乱污"企业摸排清查和监管整治存在明显短板。宝鸡市岐山县有清单内的12家"散乱污"企业未整改、未取缔,仍在违法生产;金台区对2018年摸排出的73个"散乱污"企业,既未甄别,也未下达年度任务清单,13家"散乱污"企业未被及时排查发现;眉县73家"散乱污"企业未列入年度综合整治清单。咸阳市118家"散乱污"企业中,清单内84家"散乱污"企业有60家未按要求取缔到位,24家未整改到位,并发现清单外34家"散乱污"企业。铜川市抽查"散乱污"企业38家,18家存在环境问题。渭南市发现232家"散乱污"企业,83家取缔不彻底,49家死灰复燃,仍在违法生产。韩城市36家"散乱污"企业,27家未列入清理取缔名单,仅有工商营业执照,无其它部门审批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杨凌示范区有9家"散乱污"企业未列入整改取缔清单。西咸新区北槐村、大王镇等区域"散乱污"企业取缔不坚决,死灰复燃问题突出。

七是区域环境问题整治不到位,监管不严,措施不力。督查发现铜川、渭南两市粘土砖厂未整合到位,违法违规生产问题突出。渭南市临渭区、蒲城县、富平县未按照《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依法取缔粘土砖厂,富平县有44家未取缔到位,临渭区16家砖厂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建设、违法生产。铜川市耀州区、印台区10家粘土砖厂未办理采矿许可手续,6家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长期违法生产;耀州区建国砖厂、印台区同睿砖厂生产线项目,属淘汰落后产能,检查时仍未取缔。

渭北"旱腰带"采石企业整治不彻底。督查发现,渭南市富平、蒲城、澄城、合阳、白水5县72家采石采矿企业虽已停产,但部分设备未拆除,存在死灰复燃隐患。渭南华可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央环保督察670号信访举报问题,未按照"三保三治"要求整改到位,裸露开采面未进行生态恢复治理,现场停放有大量生产设备,露天堆存大量碎石、石粉,存在违法生产迹象。铜川市矿石开采企业虽整合到位,但环境问题仍然存在。共检查矿山开采企业11家,9家成品库未完全封闭、布袋除尘设施收尘效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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