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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日前印发,详情如下: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地方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8月1日前将意见返回我厅,意见电子版发邮箱:gddaqichu@163.com,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1.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
2.计划项目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要求,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地级以上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深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
实施协同减排,进一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完成国家“十三五”工作要求,相对于2015年分别下降5.4%、3%和18%。
二、工作任务
(一)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 制定实施准入负面清单
省和各地级以上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参与,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全省不再新建煤电、石化、钢铁项目,已核准、已列入国家规划和已开工项目除外。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和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中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珠三角地区及清远、云浮市禁止新建普通陶瓷、玻璃、电解铝、水泥(粉磨站除外)项目。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和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 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
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18年底前,完成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各地建立整改挂账销号制度,对已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停产关停类做到“两断三清”,整合搬迁类限期迁移至合规工业园区实施升级改造,整改提升类完成后需经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确认。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定期报送治理进度。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散乱污”综合治理。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2020年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抽查审核,凡发现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的严格依法取缔,纳入环境保护等责任考核,严肃追责。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食药监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 压减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
深入实施传统支柱型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制定重点转型升级产业目录。全面落实《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综合运用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钢铁、有色、水泥、玻璃、陶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加工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落后、过剩产能淘汰退出,推动限制类项目改造升级或关停。各地要组织排查并制订本行政区域重点行业集中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珠三角地区和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每年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的淘汰比例不低于10%,其他城市不低于5%。组织开展高污染行业企业淘汰工作的评估考核。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 清理退出重点区域污染企业
2018年底前,组织相关城市制定出台狮子洋周边地区、佛山西江经济带等大气污染排放集中地区的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火电、纺织、塑料、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地要制定污染企业退城计划,明确时间表和任务单。2019年底前完成肇庆、清远、潮州低端陶瓷企业,惠州、梅州、肇庆、清远、云浮低端水泥企业和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江门低端玻璃企业的清理淘汰和搬迁升级,2020年底前逾期不退城的一律停产。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启动中石化广州分公司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粤电集团和南方电网公司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 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
推进“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重点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将涉VOCs排放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建立对已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力度,到2020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产业转移园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超过80%。推广先进的行业清洁生产共性技术和设备。继续深化粤港清洁生产合作,逐步扩大“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规模。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 实施“百园”循环化改造
重点围绕园区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推动100个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鼓励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和有机废物回收再生利用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
7. 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重调整到37%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26%。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 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未完成年度煤炭总量控制目标的城市,任务结转累加至下一年度,并禁止新建耗煤项目。到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居民用散煤全部清零,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以下,实现“零增长”;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7006万吨以下,比2015年减少1000万吨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 扩大天然气供应规模
按照全省“一张网”的原则建设和运营省天然气主干管网,从气源供应、管输等环节降低天然气价格。2020年底前,天然气主干管网通达全省21个地市,珠三角地区天然气管网通达全部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及重点工业行业企业,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80亿立方米以上。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天然气供应能力增至500亿立方米。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锅炉及窑炉煤改气,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广东天然气管网公司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 增加清洁电力供给能力
合理增加接收西电,鼓励西南富余水电参与我省电力市场交易,到2020年全省接收西电规模达到约4000万千瓦。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分布式能源系统和智能电网建设,到2020年,核电、风电、光伏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600万千瓦、650万千瓦、500万千瓦。建设深圳、梅州(五华)、阳江、清远等抽水蓄能电站。开展热电冷联产项目监督检查,以保证供热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为前提,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安排热电项目机组发电。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 调整淘汰老旧燃煤电厂
推进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服役到期与服役时间较长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燃煤电厂优化整合和淘汰。2020年底前,关停广州发电厂、广州旺隆热电、坪石电厂、东莞沙角A、B电厂等315.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清洁替代电源或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资委、粤电集团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2. 加快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各地全面摸查在建、已建、拟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制定集中供热替代分散计划,加快供热管网和集中供热锅炉建设。2019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基本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和小热电联产机组。2020年底前,全省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 替代高污染工业锅炉
2019年底前,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市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广州基本完成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20年底前,佛山、惠州、江门、肇庆等市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全域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关停其他未实行清洁能源或超低排放改造的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14. 推进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
推进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到2020年,珠海、佛山、韶关、东莞、江门、肇庆、清远等市完成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15. 实施玻璃行业清洁能源改造
推进玻璃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到2020年,所有玻璃制造企业完成天然气替代。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16. 严格工业和建筑节能管理
强化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珠三角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实时动态监测,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研究制订我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国资委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智慧绿色交通发展
17. 优化运输结构顶层设计
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广东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引导中长距离大宗散货和集装箱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水路运输,减少公路运输量。完善铁路货运线网和港口码头规划布局,推进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运输转移,提高货物铁路和水路运输比重。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18. 提高铁路货运能力
加快沿海主要港口的疏港铁路建设,重点推进广州南沙港铁路、湛江东海岛铁路、汕头广澳港铁路、茂名博贺港铁路等项目建设,全面建成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等沿海五大枢纽港的铁路集疏运网络。结合高速铁路客运网建设,研究推进京广、京九等普速干线铁路客货分线运输,释放既有普速铁路网的客运能力,提升铁路线网货运能力。推进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柳州至韶关铁路、柳州至广州铁路、鹰潭至梅州铁路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线网布局,拓展铁路网货运服务覆盖范围。加快黎湛铁路、广茂铁路、广梅汕铁路龙川至龙湖南段等既有线路技术改造,基本完成主要铁路干线电气化改造。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全省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全省铁路货运量力争比2017年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广铁(集团)公司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9. 加快发展多式联运
完善多式联运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规范等方面对接,推动货物“铁、公、水”多式联运和江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加快发展。大力推广珠三角地区集装箱运输“陆改水”工程,组织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注重集装箱等专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铁联运、铁水联运中转设施,加快末端配送服务设施配套,提升物流基地集散能力和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广铁(集团)公司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 建设“绿色物流”片区
珠三角地区在城市中心区逐步试点设立“绿色物流片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优化城市公路货运站场布局,逐步清退城市中心区内的公路货运站场和商品批发市场,引导货运站场向城市外围地区发展,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每年清退不少于2家货运站场或商品批发市场。完善与货运站场能力匹配的集疏运公路系统建设,减少货运车辆进入城市中心区行驶。以发展枢纽园区经济为导向,推进传统铁路货运场站向城市物流配送中心、现代物流园区转型发展,逐步改变中长距离用公路大规模转运货物的状况,减少公路货运量和货车使用量。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牵头,省工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1. 提升物流信息化、集约化管理水平
加快建设国家交通物流平台广东区域交换节点(分平台)和广东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省级平台与货运枢纽场站、物流园区互联互通,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实现站场资源、车源以及货源的共享。推进甩挂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标准化工作,引导开展社会化甩挂运输,推进区域甩挂运输网络化发展,提高交通物流运输效率。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广铁(集团)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2. 基本实现公交电动化
2018年起各地级以上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2018年底前广州、珠海市要实现公交电动化,惠州、东莞、中山市实现60%以上公交电动化,佛山市全市柴油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电动公交车。2019年底前,东莞市实现100%公交电动化。2020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实现100%公交电动化,粤东西北各地级以上市公交电动化率达80%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23. 推动物流领域车辆电动化
各地优化货车限行政策,放宽外观符合一定规格要求、载重量不超过1.5吨的纯电动物流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的限制,促进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2018年起,深圳市新增的营运类轻型货车需全部采用纯电动车,广州、佛山、东莞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物流快递车辆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10%。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24. 加快其他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2018年起,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市政、环卫、通勤、邮政车辆以及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10%以上。省本级和珠三角地区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纯电动车的比例不低于95%,其他地市的比例不低于60%。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泥头车电动化替代。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25. 初步建成充电设施网络
全省所有新建住宅停车场必须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及商业建筑类、旅游景区停车场,要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一定比例配建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其中广州、深圳市不低于30%,东莞市不低于25%,珠三角其他城市不低于20%,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10%。加快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配套充换电设施建设,各地市公交站场、出租车和市政车辆集中停放地、物流集中区应优先配建充足的充换电设施。推进珠三角区域城际快充网络和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珠三角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主要高速公路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南方电网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26. 完善城市绿色出行交通网络
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大力开展城市交通建设、交通结构、交通组织的优化工程,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进一步加密广州、深圳中心城区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积极推进佛山、东莞、中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完善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各地级以上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积极发展社区公交、支线小公交,构筑微循环公交系统,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不同公交体系之间的便捷衔接。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等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和绿道建设,引导共享交通规范有序发展,提高城市交通绿色出行比例。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7. 缓解减少交通拥堵
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着力缓解因施工和交通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大力推广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快赔,减少因事故车辆停留而引发的交通拥堵。优化城市交通信号灯设置和配时,完善城市智能交通诱导系统,推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区域合并,减少道路主线收费站,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因拥堵而加剧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全面深化工业源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28. 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2018年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完成钢铁、石化、有色金属、陶瓷、砖瓦等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等15个行业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排污许可规定排污等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所有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纳入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的排污单位,应在其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纳入相关应急减排措施。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9. 实行工业源达标排放闭环管理
各地结合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等情况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分布、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对查出的所有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整改到位,并将超标排放问题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对超标排放企业整治实行跟踪整改销号。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类现役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0. 实施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在钢铁、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和工业锅炉逐步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8年底前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意执行钢铁、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质监局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1. 全面实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
推动10万千瓦以下燃煤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公用煤电机组(含循环流化床和W型火焰锅炉发电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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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积极推进退役风电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原文如下:邯环〔2025〕1号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3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东城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链接:北京丰台区环保新政!年底落实氢燃料电池汽车各领域应用通知显示,在东城区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中,以车(械)“含绿量”提升为重点,推动结构减排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近日,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浓厚氛围中,一场盛大且意义非凡的“南京工业遗产专题展”在南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盛大启幕。此次展览规模宏大、规格极高,吸引了近千家企业踊跃参与,共同为观众呈现一场工业文化的饕餮盛宴。在这场备受瞩目的展览中,大唐南京发电厂作为中
5月29日,中国中煤华东分公司宝山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在北京电力规划总院成功召开。《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初步设计》顺利通过评审。相关单位及行业专家参加。与会专家对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审查。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的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
5月30日,由中国能建中电工程西北院总承包的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项目1号机组圆满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各项运行指标优良,正式投入商业运营。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是“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的新型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两台350兆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
“十五五”是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全球能源格局深刻调整的重要时期。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能源电力将持续处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的大趋势大环境中,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电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促进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
5月29日,引导资源环境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答记者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为何出台该意见?意见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
全球新能源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但政策不确定性、技术迭代加速、国际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法律风险频发。近年来,全球新能源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然而,行业高速发展背后暗藏多重法律风险。(作者:莫泰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新能源行业法律风险白皮书——合规挑战与应对策略目录一、行业趋势
5月2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
5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行业降碳潜力和碳排放核算基础等,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
二氧化碳连续监测技术,是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检测的试点技术,但目前在精确度上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协同攻关、重点突破。(来源:能源新媒文/魏子杰作者系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遵循“核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NOx和VOCs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有关事项的复函。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明确NOx和VOCs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有关事项的复函粤环办函〔2025〕33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你局《关于商请进一步明确NOx和VOCs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的函》收悉。经研究,有关情况函复如下。一、
过去一年,得益于可再生能源的高速发展,中国电力系统碳排放强度下降明显,发电碳排放强度同比减少5%[1],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也在引领着全球绿色产业的蓬勃发展。当前,中国正站在能源转型的十字路口,2025年既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碳达峰攻坚战的起跑线,无论是国家层面还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五大发电“旗舰”上市公司——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大唐发电、国电电力、中国电力2024年报,披露了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整理如下:华能国际》》》》》一、发展战略华能国际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发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以下简称“花都区分局”)牵头组织编制的《广州市花都区小迳±800千伏换流站地块(CG12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成果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标志着列入《“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国家重点能源项目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
“绿电直连”11类应用场景测算(来源:微信公众号“孙小兵”作者:孙小兵)2025年6月4日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650号文”)。作者结合近期在零碳园区策划上的实践和思考,对绿电直连专线缴纳输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由南网新能院负责设计的“兴宁市工业园200MW/400MWh新型共享电站项目”在梅州兴宁顺利开工。此项目是梅州兴宁首座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业主单位是梅州市界电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储能系统由80套5MWh储能预制舱组成,配套建设一座
近期,山东、广东、内蒙古相继发布省级“136号文”配套细则,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新能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但相较陆上风电起步略晚、且已经在上一轮的国补退出中快速降本的海上风电产业,在造价、成本分摊、供应链韧性、消纳能力及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存在发展难题,亟待优化。电价不确定下,地方
5月29日17时06分,江苏吴中区太湖街道雷山路与东太湖路交叉口处往西60米一货车运载的磷酸锂电池组起火。消防员立刻同步调派叉车转移起火电池组至安全区域,结合锂电池起火的特殊性最终决定使用“围堰淹没处置战法”快速控制火情,有效避免次生灾害。约半小时后,火势已被控制,一小时后明火已完全扑灭
5月20日,南方电网首个网安远程运维模式全覆盖地市级电网顺利建成。据了解,在传统运维模式下,变电站二次安防设备策略修改需人工现场作业,存在效率低、成本高、安全风险大等问题。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全面完成网安远程运维模式改造,借助网安远程运维主站实现运维模式的重大突破。中山供电局运维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提升电力设施设备抢修恢复和电力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安全可靠供应。近年来,南方电网公司积极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格局,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基石不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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