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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07-27 14: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危险废物珠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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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十七)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禁止建设和全面取缔简易填埋场、小型简易焚烧炉等。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和石油生产加工、机动车维修、汽车拆解、货物运输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加工、遗撒、倾倒、堆放、转移、销售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合作,形成合力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市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政和林业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依法查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开展非法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依法查处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主要包括:无证无照小作坊;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工利用“洋垃圾”的企业(洋垃圾是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废旧衣服、生活垃圾、废轮胎等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和走私进口的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废物、废塑料(如沾染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废塑料包装物,以及输液器、针头、血袋等一次性废弃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加工利用的企业。对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等参与)

(十九)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偷运走私。全面排查全市非法经营加工“洋垃圾”情况,加大海上和沿边非设关地打击走私力度,重点打击工业废料、电子废物、生活垃圾、废塑料等“洋垃圾”走私,集中打击走私“洋垃圾”的团伙,有效切断走私“洋垃圾”的通道和链条。开展进口废物专项稽查,建立完善查获到的非法偷运走私固体废物处理机制。(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牵头,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珠海海事局以及我市其他打击走私相关成员单位等参与)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

(二十)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体系。构建市、县两级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完善固体废物监管制度,加强辖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明确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装备,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等企业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整改不达标企业,到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市环境保护据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

(二十一)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经营年报、危险废物转移等企业网上报告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工作机制,对拒报、瞒报、谎报、漏报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二十二)提升固体废物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完善风险源分级防控制度,夯实风险防控基础,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推进隐患治理和防控。依托危险废物重点处置单位,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七、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政策

(二十三)完善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经济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加大对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和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推进市政工程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市政和林业局等参与)

(二十四)探索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第三方监管。试点开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第三方监管服务,加大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单位的现场监管,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驻点监管模式,重点监督固体废物运输、处理过程及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情况,严格把好固体废物末端处置关口,严防二次污染。完善处理设施的环境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第三方监管标准,提高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提升监管的效率和专业化程度。(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和林业局牵头)

(二十五)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主动积极化解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邻避效应”。新建、改建、扩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应依法向社会定期公布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和达标情况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政和林业局等参与)

八、强化行动计划实施保障

(二十八)推动设施建设。为落实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行业的主力作用和标杆作用,加快解决当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包括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具体工程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以及珠海市生活垃圾相关规划执行。

(二十九)明确任务分工。各辖区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和联合执法,研究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问题,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十)强化综合评估。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和林业局等职能部门对各辖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并视情将评估结果作为有关考核项目的参考,并按规定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项目进度滞后、未达到年度目标的辖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三十一)强化环境教育。鼓励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或静脉产业园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保综合示范教育基地申报及创建工作,向社会各界普及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相关知识,加强科普教育。强化国民和校园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本行动计划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表1 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表

附表2 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表

附表3 生活垃圾安全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表

附表4 其他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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