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严格产业准入条件。
加快世界名城快建设,结合杭州产业发展的需求,制定实施严于国家和省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根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对各区、县(市)实施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性项目,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和滨江区(以下简称六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产生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严格控制处理过程中产生废气、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的市域外废弃物转移到本市处理(已存在的项目不得在现有基础上扩大规模)。严格限制石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全市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的项目均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深入开展工艺废气治理。
(1)全面开展以VOCs为重点的废气整治。
全面深化涉气行业废气治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化工、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水泥、石化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合成革等8个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和VOCs治理。积极推进卫浴、制鞋、制笔、羽毛球拍等特色产业VOCs治理。2018年底前,力争完成工业涂装、印刷包装行业VOCs治理任务;2020年底前,化工、涂装、制鞋、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合成革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30%以上,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50%以上。完成化工等重点行业LDAR治理任务。
全面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整治。2018年完成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制定VOCs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方案,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到2020年,列入整治计划的10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要制定园区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开展废气整治工作,确保园区内涉气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明显提升,企业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水平,每年完成120家以上废气重点工业企业整治。重点企业应当编制废气治理方案,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2018年,制定全市VOCs排放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占全市工艺源VOCs排放总量65%以上的重点企业纳入监督性监测;完成41家重点排放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推进“油改水”源头替代。2020年,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水性胶黏剂替代比例达到100%。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和钢结构制造行业高固体分、粉末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汽车制造行业整车制造行业底涂、中涂水性涂料使用比例达到100%。包装印刷行业低VOCs含量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无法替代的优先使用单一组分溶剂的油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全面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大排查,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实施“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到2020年,完成50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有色、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实施季节性污染调控。
市区两级分别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针对冬春季PM2.5及夏季O3污染现状,企业合理调节产能;印染、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在冬春季及夏季合理安排生产设备轮检轮休,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轮检轮休过程确保环境安全。实施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负荷控制,强化减排管控措施。当年11月至次年2月组织全市水泥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开展恶臭及异味治理。
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开展臭气异味源的排查工作,建立臭气异味企业清单,全面开展工业臭气异味治理。涉臭气异味企业应当做到生产工艺“全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全加盖”,建设臭气异味“全收集”体系,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采用高效治理技术实现臭味异味“全处理”,显著减少工业臭气异味的排放。2018年启动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聚酯化纤行业整治,加强全拉伸丝(FDY)系统工艺废气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恶臭和VOCs治理,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全面完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制定恶臭异味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到2020年消除辖区区域性恶臭异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异味控制。完成以工业污水处理为主的污水处理厂和处理能力超过5万吨/日(含)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恶臭和VOCs治理,推进其他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治理。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臭气异味控制。新增的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应提高标准,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加强垃圾的清运和管理,提升垃圾处理各环节恶臭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1)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
制定印发年度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计划,推进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到2020年浙江建德经济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浙江桐庐经济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浙江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等全面实施循环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及审核。
制定实施印染、化工、水泥、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提升”指引,逐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工艺改造。对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或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示范,完成省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2020年,全市90%以上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改造。逐步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改造。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三)加快治理“车船尾气”,实现车船尾气清洁化。
坚持统筹“油、路、车”治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实施杭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优化车辆、运输、交通结构,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进一步推动老旧车淘汰和机动车清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污染控制,逐步提高车船尾气排放水平,强化油品监管。到2020年,淘汰国Ⅲ柴油车2万辆以上,车船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1.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优化车辆结构。
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围绕“重型货车和城际车辆燃气化、城区车辆电动化”目标,推进营运车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更新替代,持续推进私人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到2020年,主城区、各区、县(市)建成区轻型货车全部实施电动车。
大型营运客车2020年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替代比例在2017年基础上增加12%,主城区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100%,各区、县(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5%,全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力争全市营运货车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数在2017年的基础上增加100%以上。
2021年底前,出租车(含网约车)力争全面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
到2020年,邮政、快递企业车辆购置或租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8%。
到2020年,国Ш排放城际运输车辆全面淘汰,清洁能源比例达到2%;城区内全部使用清洁能源物流配送车。公路中长途货物运输应优先采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推进老旧车辆淘汰。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超标排放监管执法等措施,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19年1月1日起,在新能源货车通行权保障下,力争小型柴油车和汽油车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交警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加快淘汰国Ⅲ柴油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环卫车,力争2018年完成,2019年全面完成。淘汰国Ⅲ排放标准的轻型营运柴油车和邮政、快递行业柴油车。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有条件的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合理配置路权资源。优化现行早晚高峰限行措施,对新能源货车进一步开放道路通行权,2018年年底前出台新能源货运车辆通行政策,相对一般货运车辆,增加允许通行的道路数量和范围,在高速通行、停车收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2018年四季度在主城区适当范围实施国Ⅲ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并逐步扩大限制通行范围;2019年,各县市建成区划定国Ⅲ柴油货车限制通行范围;到2020年,绕城范围内全部实施国Ⅲ柴油货车限制通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2018年底前,实现柴油货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查验全覆盖。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及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加快推进道路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2018年底前,市本级建成不少于2个遥感监测点位;2019年底前,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任务,建成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并与国家和省联网;各区、县(市)建成不少于5个遥感监测点位,同步建设遥感监测系统平台。2018年底前完成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试点;2019年底前,重型柴油货车全部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优化运输结构。
积极推进长途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开展码头、铁路、货运三合一的小型铁路疏港建设调研。结合河道码头或铁路运输,建设市内配套的集散地。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到2020年,基本形成完善、高效、清净的运输结构。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规划局、杭州铁路办事处、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环保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
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完成物流转运系统调研,优化物流设施布局,制定清洁化物流方案。择优遴选机动车进出城的综合枢纽调度中心,实现货物快速中转。通过扩大新能源车路权使用等手段,建立完善城区内新能源货运车辆配送系统。完善城市主要商业区、校园、社区等末端配送节点设施,优化城市货运和快递配送体系。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完成混凝土搅拌站、长途货物运输集散地清单调查,逐步推动混凝土搅拌站、长途货物运输集散地、物流基地搬迁至绕城高速公路以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
(3)优化交通结构。
合理设计城市路网,倡导绿色出行和环保驾驶,采取高峰限行等措施,促进道路畅通,减少机动车使用频率和怠速时间。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地铁和公交之间的运力配置,合理建设P+R停车场,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进一步完善全市充电桩布点。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继续优化现有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网络体系,到2020年新建集中充换电站不少于160座、公用充电桩不少于3000个。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5月17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钢铁行业80%以上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放限值参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14日起就《关于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宁夏全区3家长流程钢铁企业,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成过半,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完成总工程进度的90%以上,石嘴山市兴华钢铁有限公司尚
5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限值,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层燃炉、抛煤机炉除外)实现超低排放。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到2025年,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PM2.5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详情如下: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预案》主要从总则、组织机构和责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监督问责、附则等8项做出明确规定。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及依据。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
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近日,扬州市发布2024年度水、气、土环境工作计划,部署2024年144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守护扬州“蓝天、碧水、净土”。2024年,扬州市确立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其中,扬州市国考断面优Ⅲ比例为86.7%,省考断面为95.7%;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估目标中,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16日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详情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广西2024年度大气
5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的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属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系列标准。
《淮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3日,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由于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大面积秸秆焚烧等污染物排放而发生在较大区域的累积性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
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02.9万元,目标通过建设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各县(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全面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为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着眼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集中治理,企业集群综合整治以及减排明显的淘汰类项目的谋划,统筹考虑重点难点区域、领域和行业,有效引导和推进大气污染减排。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
5月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多名个人、企业被罚。案例1:蔡某某水泥彩砖项目“未批先建”案【案情简介】2023年12月5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北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蔡某某租用该公司厂房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泥彩砖项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8日,位于浙江杭州建德市寿昌镇的电网侧晶网储能站一期项目正式并网。该项目于2023年8月被浙江省能源局增补列入“新型储能项目重点推进清单”,是2024年以来全省首个完成并网的网侧储能项目。据悉,该储能站是建德市首座、杭州市第二座电网侧储能电站,总容量为50MW/100MWh,一
5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滨政〔2024〕12号),其中提到,持续加强电网建设,迭代升级企业错避峰负荷奖励政策,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此外还指出,推动全区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26亿千瓦时以上,交易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杭州市拱墅区湖墅街道街巷、公厕等保洁(含绿化养护)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发布,滨和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755.805万元中标该项目,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HSJD-ZFCG-001二、项目名称:湖墅街道街巷、公厕等保洁(含绿化养护)外包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
5月8日,浙江杭州淳安县青溪新城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浙江恒邦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1379.688618万元中标,服务要求为道路及人行道人工和机械清扫、垃圾拾检;道路、人行道、交通护栏常态化人工清洗;沿街果壳箱常态化人工清洗;道路机扫、洒水降尘常态化以及道路保洁范围及等
5月8日,杭州建德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正式投运。该工程是浙江能源“绿保稳”重点项目,总投资14亿元,新建线路205公里、500千伏建德变电站1座。建德变电站也是杭州西部三县市目前唯一的一座超高压变电站。至此,杭州超高压变电站数量达到10座,为杭州乃至浙江能源电力保供稳价提供重要保障。近年来,杭州
5月7日,深圳市欣旺达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智慧能源”)与浙江省环保集团在杭州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浙江省环保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吴刚,欣旺达智慧能源公司总经理孟祥军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约。双方将围绕分布式综合能源、“光储充换检一体化”、开发风电、光伏、储能及氢能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30日,浙江杭州拱墅区文晖路等40座公厕保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1074.73854万元,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拱墅区文晖路等40座公厕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正式开展业务不足一年时间,累计拓展规模已超过1400MW,户用光伏市场上的这家“豪强”——中拓光盈,自成立以来可谓吸睛十足。4月28日,中拓光盈又一场盛大的合作伙伴大会在浙江杭州隆重召开。各省协会领袖、业界代表及来自全国各地的经销商等300余人出席此次盛会,共探双碳新趋势、共享光伏新商机。会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5日,浙江杭州拱墅区莫干山路等30条道路保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浙江鑫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4098.8333万元中标。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ZJOB-GSCG(CG)-2024002二、项目名称:拱墅区莫干山路等30条道路保洁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五、评标专家抽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5日,浙江杭州拱墅区上塘路等30条道路保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滨和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3980万元中标,服务范围拱墅区上塘路等30条道路保洁项目主要内容:涉及道路30条(段),保洁面积1010727.85平方米。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CTSC-2024-019二、项目名称:拱墅区
在“双碳”大背景及一系列重大利好政策推动下,我国户用光伏迎来爆发式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1、2022年户用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均超20GW,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超43GW,再度创下历史新高。在户用光伏市场爆发式增长的契机下,浙商中拓将新能源行业确立为第二增长曲线,而户用光伏项目则担任着整个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