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1)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系统建设,按照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源清单。
2018年出台《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管理办法》。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环境标识发放和使用申报。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园文局、市商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水局、市城投集团、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划定低排放区域。
2018年底前,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制定实施管理政策。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市商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改造和淘汰。
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用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通过农机财政补贴,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通过换购补贴,结合工程招标,促进老旧工程机械淘汰报废。加快淘汰港作老旧燃油机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岸吊、场吊、吊车、叉车、牵引车等作业机械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推广空港陆电项目,以萧山机场为重点,推动机场运行车辆和装备“油改电”工程,新建机场必须配套建设陆电工程。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强化执法监管。
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自2019年7月1日起,进入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重点行业的工程机械,有条件的应全部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并将相关要求列入工程招标要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园文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水局、市城投集团、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开展船舶污染控制。
(1)加快老旧船淘汰及提升工作。
加快高污染老旧内河船舶的提前淘汰。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到2020年,力争内河船舶平均吨位达到600吨。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推动船舶清洁能源替代。
推广使用纯电动船舶和天然气船舶。推进港口(码头)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鼓励开展港作机械电动化、气动化试点。2018年年底前,全市开放水域港口的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率、内河水域船舶和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率分别达到省下达的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设置低排放区及管理要求。
加强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2019年底前,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覆盖沿海重点港口,排放控制区内不得使用硫含量大于0.1%的燃油。研究探索在船舶排放控制区同步管控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在我市行驶的船舶应使用低硫柴油,划定全域河流为船舶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以国V标准以下柴油为燃料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强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船用燃料油使用监管,重点区域抽检率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加快绿色港口建设。
加强港口码头粉尘控制。加强船舶装卸、运输干散货物的扬尘污染控制。加快港口码头低压岸电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以湖库为重点推进船舶清洁化改造。制定并实施岸电技术规范和受、供电政策,全市所有码头及泊区停靠船舶优先使用岸电。2018年全市新建作业区(码头)低压岸电工程覆盖率达到100%;到2020年,京杭运河重点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具备岸电供应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船舶尾气治理。
加强船舶尾气治理。推动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治理,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国家排放标准,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一阶段排放限值,2020年1月1日起提前实施第二阶段排放限值。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运河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强化油品监管及污染防治。
(1)提高油品的供应和使用要求。
持续提升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汽、柴油油品质量。2018年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显著降低车用汽油烯烃、芳烃含量和夏季蒸汽压。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中石化杭州分公司、中石油杭州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加强油品的监管。
从源头供油、市场流通以及末端使用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非标汽柴油生产、销售行为。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中石化杭州分公司、中石油杭州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加强油气回收治理。
加强汽油储运销油气排放控制,减少油品周转次数。加大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检查力度。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19年底前完成。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新建的原油、汽油、石油等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新造油船全部具备油气回收条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委、中石油杭州分公司、中石化杭州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治理“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理精细化。
加强工地、道路、堆场等扬尘控制,防治矿山粉尘污染。建立监管、考核、督查等有效的扬尘管理制度,落实“七个100%”长效机制,降尘量逐年下降,各区、(县、市、管委会)区域降尘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
1.加强工地扬尘管理。
(1)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控制。
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落实《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78号)、《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杭建文领办〔2018〕1号),落实“七个100%长效机制”,房屋建筑、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道路养护改善工程、建筑物拆除、水利工程建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编制完成本行业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以上;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施工时,做好扬尘控制工作。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城管委、市地铁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制定扬尘在线监测具体办法,按扬尘监测技术规范逐步推广安装扬尘监测系统。优先选择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终端设备并联网,逐步实现所有建设工地全面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扬尘监测设备并联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加强拆房工地扬尘控制。
拆房过程严格落实湿法施工,六城区1个月以上暂不开发的裸露土地、绿化带裸露土地落实临时绿化或覆盖等抑尘措施,其他区、县(市)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市城中村整治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市园文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加强道路扬尘控制。
(1)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
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加快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到2020年,主城区(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县、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
控制车辆运输扬尘控制。渣土以及砂石等运输车辆要实现密闭运输,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加强市域公路(含高速公路)扬尘控制。
加强市域公路(含高速公路)保洁提标。按标准实施道路喷洒和冲洗,减少二次扬尘,逐步推进全市公路(含高速公路)保洁提标。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公路保洁全部按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实施,市域公路(高速公路除外)洒水作业1次/天。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加强堆场装卸扬尘控制。
规范铁路、公路、港口等货物运输管理,涉及散装货物运输业务且有烟粉尘排放的铁路货运站、道路货运站场、港口码头以及其他物流露天堆场,应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确实无法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到2020年,主城区物流堆场全面实施顶部覆盖,煤堆场和卸煤场所等全面启动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内河易扬尘码头及堆场地面硬化率达到100%,喷淋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办事处,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防治矿山粉尘污染。
加强矿山复绿及粉尘治理,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参与、企业主体的绿色矿山建设机制。矿山企业应严格落实粉尘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半成品、成品石料堆存场地宜进行场地硬化,装卸石料时必须采取喷淋或喷雾抑尘措施,物料的运输要使用密闭式的专用车辆。具备条件的矿山,成品料运输应采用皮带输送长廊,对易发生扬尘段必须实行全密闭,并配备除尘装置。到2020年,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开采矿山扬尘在线监测安装工作。全市在用矿山实现100%规范运行。加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加快破损山体植被修复。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绿色建设成果。
按照《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8年制定和发布高标准的《杭州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导则》,各区、县(市)政府制定属地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6月底前上报市级管理部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绿色转型提升工作。提升全市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综合治理成效,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严格按照绿色搅拌站建设标准运行。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五)推进治理“城乡排气”,实现居民生活清洁化。
1.强化餐饮废气治理。
(1)合理规划布局,配套建设餐饮专项用房。
加强城市餐饮油烟源头治理,完善城市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进一步合理设置新建小区餐饮布局,发布实施《杭州市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餐饮用房技术指引》(试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置符合条件的餐饮专项用房,在设计方案审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按要求配套建设餐饮专用烟道等设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深入开展现有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块抓条保”的工作原则,依法落实属地和部门相关职责,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建立餐饮业油烟长效监管机制。
修改、制定和完善涉及餐饮业油烟排放的法规、标准及规范,严格证照审批把关;开展餐饮油烟治理情况调查,实现清单管理;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对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强化执法,将餐饮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纳入企业征信名录。建立属地政府牵头,各部门参与的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委、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加强非经营性餐饮油烟治理。
开展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管理,定期清洗维护,开展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引导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质监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控制干洗行业污染。
加强我市干洗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选用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对现有不合格干洗设备进行整治,进一步深化干洗设施废气治理,提升本市干洗行业环保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控制装修污染。
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建筑涂料及产品,减少VOCs排放,新建民用建筑内外墙体强制性使用水性涂料,将水性涂料使用作为工程设计的管理要求。到2020年,全市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5月17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钢铁行业80%以上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放限值参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14日起就《关于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宁夏全区3家长流程钢铁企业,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成过半,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完成总工程进度的90%以上,石嘴山市兴华钢铁有限公司尚
5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限值,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层燃炉、抛煤机炉除外)实现超低排放。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到2025年,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PM2.5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详情如下: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预案》主要从总则、组织机构和责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监督问责、附则等8项做出明确规定。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及依据。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
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近日,扬州市发布2024年度水、气、土环境工作计划,部署2024年144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守护扬州“蓝天、碧水、净土”。2024年,扬州市确立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其中,扬州市国考断面优Ⅲ比例为86.7%,省考断面为95.7%;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估目标中,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16日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详情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广西2024年度大气
5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的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属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系列标准。
《淮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3日,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由于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大面积秸秆焚烧等污染物排放而发生在较大区域的累积性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
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02.9万元,目标通过建设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各县(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全面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为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着眼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集中治理,企业集群综合整治以及减排明显的淘汰类项目的谋划,统筹考虑重点难点区域、领域和行业,有效引导和推进大气污染减排。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
5月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多名个人、企业被罚。案例1:蔡某某水泥彩砖项目“未批先建”案【案情简介】2023年12月5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北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蔡某某租用该公司厂房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泥彩砖项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8日,位于浙江杭州建德市寿昌镇的电网侧晶网储能站一期项目正式并网。该项目于2023年8月被浙江省能源局增补列入“新型储能项目重点推进清单”,是2024年以来全省首个完成并网的网侧储能项目。据悉,该储能站是建德市首座、杭州市第二座电网侧储能电站,总容量为50MW/100MWh,一
5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滨政〔2024〕12号),其中提到,持续加强电网建设,迭代升级企业错避峰负荷奖励政策,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此外还指出,推动全区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26亿千瓦时以上,交易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杭州市拱墅区湖墅街道街巷、公厕等保洁(含绿化养护)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发布,滨和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755.805万元中标该项目,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HSJD-ZFCG-001二、项目名称:湖墅街道街巷、公厕等保洁(含绿化养护)外包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
5月8日,浙江杭州淳安县青溪新城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浙江恒邦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1379.688618万元中标,服务要求为道路及人行道人工和机械清扫、垃圾拾检;道路、人行道、交通护栏常态化人工清洗;沿街果壳箱常态化人工清洗;道路机扫、洒水降尘常态化以及道路保洁范围及等
5月8日,杭州建德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正式投运。该工程是浙江能源“绿保稳”重点项目,总投资14亿元,新建线路205公里、500千伏建德变电站1座。建德变电站也是杭州西部三县市目前唯一的一座超高压变电站。至此,杭州超高压变电站数量达到10座,为杭州乃至浙江能源电力保供稳价提供重要保障。近年来,杭州
5月7日,深圳市欣旺达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智慧能源”)与浙江省环保集团在杭州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浙江省环保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吴刚,欣旺达智慧能源公司总经理孟祥军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约。双方将围绕分布式综合能源、“光储充换检一体化”、开发风电、光伏、储能及氢能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30日,浙江杭州拱墅区文晖路等40座公厕保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1074.73854万元,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拱墅区文晖路等40座公厕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正式开展业务不足一年时间,累计拓展规模已超过1400MW,户用光伏市场上的这家“豪强”——中拓光盈,自成立以来可谓吸睛十足。4月28日,中拓光盈又一场盛大的合作伙伴大会在浙江杭州隆重召开。各省协会领袖、业界代表及来自全国各地的经销商等300余人出席此次盛会,共探双碳新趋势、共享光伏新商机。会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5日,浙江杭州拱墅区莫干山路等30条道路保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浙江鑫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4098.8333万元中标。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ZJOB-GSCG(CG)-2024002二、项目名称:拱墅区莫干山路等30条道路保洁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五、评标专家抽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5日,浙江杭州拱墅区上塘路等30条道路保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滨和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3980万元中标,服务范围拱墅区上塘路等30条道路保洁项目主要内容:涉及道路30条(段),保洁面积1010727.85平方米。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CTSC-2024-019二、项目名称:拱墅区
在“双碳”大背景及一系列重大利好政策推动下,我国户用光伏迎来爆发式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1、2022年户用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均超20GW,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超43GW,再度创下历史新高。在户用光伏市场爆发式增长的契机下,浙商中拓将新能源行业确立为第二增长曲线,而户用光伏项目则担任着整个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