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五、加快区域低碳发展
(一)实施碳排放强度控制。“十三五”期间,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碳排放强度均下降20.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推动部分区域率先达峰。鼓励崇川、港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提出峰值目标,明确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鼓励各地研究探索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加大减排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力争提前完成达峰目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机制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7〕7号),推动区域低碳发展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融合,鼓励条件成熟的农产品主产区和禁止开发区域、沿江城镇等先行先试,优先支持省级低碳城市、低碳园区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加快探索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零碳”发展模式。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低碳城(镇)试点。探索工业园区低碳发展新模式,鼓励进一步申报国家级、省级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低碳产业示范园区。积极推动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组织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低碳示范社区。组织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试点,选择一批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开展节能低碳试点,争创国家级、省级节能示范单位,围绕沿江、沿海等生态廊道打造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绿色旅游试点单位。以投资政策引导、强化金融支持为重点,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做好各类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形成独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金融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经信委、财政局、旅游局、教育局)
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
(一)建立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积极融入全省碳交易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重点单位碳排放报送制度,加强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的管理和督查。落实国家、省碳排放权总量设定与重点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和标准、重点单位碳排放盘查和核查等管理机制,将碳交易有关工作责任落实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明确碳排放交易责任目标,逐步建立专职工作队伍,完善工作体系。按照国家、省要求,对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实行基于新能源汽车生产责任的碳排放配额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二)强化碳排放权交易基础支撑能力。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体系,全面统筹、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监督指导相关工作。建立技术支撑体系,积极参与省碳排放监测报告核证、配额分配等技术委员会,建设符合国家、省要求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多方面、多层次、持续长效的能力建设机制,提升各级政府部门、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核查机构的业务能力。建立覆盖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核查机构、碳交易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形成与碳交易相关的人才管理制度。引导培育碳交易咨询、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等碳交易服务机构,推动碳市场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办)
(三)启动碳排放权交易。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完成全市重点排放企业开展历史数据核查、配额分配落实等工作,确保国家和省要求行业范围内的重点排放企业按期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积极参与、落实全省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和抵消机制,参与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逐步健全交易规则,增加交易品种,探索多元化交易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七、加强低碳科技创新
(一)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加强区域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和观测预测研究,深化气候变化的事实、过程、机理研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候变化基本事实监测,开展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和分析,编制南通市气候变化年度监测报告,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对敏感行业影响评估和风险基础研究,加强农业、林业、水资源、海岸带地区、卫生健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气候变化影响及适应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开展碳市场建设、碳排放配额分配及管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及履约管理等方面研究。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与低碳发展融合研究,加速实现基础研究成果应用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气象局、发改委、环保局)
(二)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依托省、市科技计划,加快研发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海洋等重点领域经济适用的低碳技术。支持节能环保领域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建设,提高核心技术研发、制造、系统集成能力,加大低碳技术及产品的孵化、推广、应用力度,形成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联动机制。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提高温室气体排放计量技术水平。加大低碳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低碳技术孵化器,对减排效果好、应用前景广阔的关键产品组织规模化生产,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等市场资金投入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增强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产业化基地、高新区对低碳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加强低碳技术集中示范应用。支持实施重点关键节能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和现有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遴选发布重点推广的节能低碳技术目录。探索建立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机制,实现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有机联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发改委、教育局)
八、强化基础能力支撑
(一)落实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积极配合做好《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条例》相关立法工作,推进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产业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省定限额标准。围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全省在秸秆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的标准。围绕适应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探索多领域防灾减灾技术和管理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低碳产品标识和认证制度,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和推广工作,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运行、认证等服务,到“十三五”末,重点用能单位基本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力争全市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位居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农委、质监局)
(二)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统计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统计报表制度,改进统计数据汇总方式。根据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的总体要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专项调查制度。加强相关机构和企业的统计核算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专职工作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定期核算碳强度目标完成情况并编制市县温室气体清单,建立长效协同工作机制,实现碳强度核算和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碳强度核算方法,按照省级制定的市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扎实开展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测量,提升碳强度和温室气体清单数据质量。探索建立温室气体监测评估系统,适时开展大气温室气体浓度时空分布特征分析,为温室气体减排提供决策建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气象局、南通供电公司)
(三)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我市低碳发展目标实现及政策行动进展情况,建设温室气体清单数据信息系统,设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发布平台,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公开。探索建立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活动水平数据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构建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系统。推动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企业主动公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要率先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国资委)
(四)完善低碳发展政策体系。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市级财政资金对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运用PPP模式,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鼓励金融行业在低碳环保、绿色经济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碳金融创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市场减排、产业减排和技术减排行动,帮助绿色低碳企业解决发展初期融资难问题,带动更多市场资金进入低碳产业。加大各级政府对节能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支持引导用能单位加大节能改造投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涵盖节能、环保、低碳等要求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高能效等级的用能设备和产品。开展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医院等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根据省级部署推进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市场化价格改革,规范并逐步减少不利于节能减碳的化石能源补贴。完善区域低碳发展协作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环保局、金融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卫计委、税务局、物价局)
(五)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技术研发、产业管理、国际合作、政策研究等各类专业人才,建立重点排放单位核算报告员、第三方核查员、碳交易员等碳排放权交易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探索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鼓励发展低碳社会团体,加强气候变化研究后备队伍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增强学生绿色低碳意识和低碳创新创业能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等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的低碳战略决策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
九、积极参加国际和区域合作
学习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加大技术引进力度,提升低碳发展水平。积极参与省、国家与国际项目合作和交流活动。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低碳项目合作,推动海外投资项目低碳化。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借助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推动节能与能效提升、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燃料替代、碳捕集与封存等领域的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外侨办)
十、强化保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长负责,各分管副市长牵头,市政府秘书长,市发改、经信、财政、建设等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控制温室气体各项工作职能。各县(市)、区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本工作方案,落实重大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及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市人民政府或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围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统筹相关各类专项资金,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各项措施的保障力度。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募集资金用于低碳发展。加大对低碳企业融资服务,积极宣传绿色金融政策,依托全省项目融资库,开展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挂牌上市、兼并重组等融资对接活动,拓展低碳产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于低碳产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低碳产业,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好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传播培训,提升媒体从业人员报道的专业水平。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公众参与机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工程决策等领域,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来源:《中国电力》2024年第4期引文:李虎军,张栋,吕梦璇,等.考虑碳排放约束的新能源与调峰资源优化配置方法[J].中国电力,2024,57(4):42-51.编者按能源电力行业是推进碳减排的重要领域,大力发展以风光为主的新能源已成为国内外能源低碳转型发展共识。在中国提出“双碳”目标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方
能源电力行业是推进碳减排的重要领域,大力发展以风光为主的新能源已成为国内外能源低碳转型发展共识。在中国提出“双碳”目标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方向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发布“十四五”风光发展规划,新能源装机正迎来爆发式增长。由于新能源出力固有的随机性和波动性特点,大规模新能源并网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印发《安徽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围绕新能源汽车、光伏、电池等重点行业制定10个左右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完成100个左右重
据悉,近日北京发布关于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指出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承担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交易机构职能,负责建设和运行交易系统,组织开展本市碳排放权统一交易和结算。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为进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印发《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其中指出:气候投融资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体系包括区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气候投融资发展、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气候投融资能力建设、气候投融资特色创新5类一级评价指标。按照突出重点、数据可
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和基础性内容,也是提升能源系统本质安全的长远性战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实施十年来,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成为了中国务实推动绿色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亮眼“名片”。截至2023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超过14
2024年,碳圈迎来“开门红”。(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月22日,阔别七年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正式重启,补齐全国碳市场拼图,市场体系更加完整;1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发布,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开启了碳市场法治新局面;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是核算电力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要基础参数。本次发布的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可供不同主体核算电力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
近日,《四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其中指出:“十五五”期间,新型能源体系基本健全,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肇庆市下达的目标,为四会市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四五”期间,新型能源体系和现代综合
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TS)下,配额可以交易,且每个履约期结束时,被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其履约期内碳排放量的配额。因此,配额具有环境和资产双重属性,配额分配方法直接影响体系的数据需求,直接影响重点排放单位的利益,从而影响体系的政治接受度,直接影响实现体系减排目标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消息,陕西省全面启动202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我省碳排放核查,大力提升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效能。4月22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我省2023年度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省厅应对气候变化处、省环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3号)同时废止。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重庆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技改项目(热岛中心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湖南湘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预中标,投标报价38672200元。重庆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热岛中心现有燃煤锅炉1#、2#均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SNCR工艺,石灰石一石膏
近日,海南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期海南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详情如下:案例1某槟榔合作社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9月16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大队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万泉镇人民政府对琼海市万泉镇某槟榔合作社进行检查。槟榔合作社建设槟榔白果烘干线2条,检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3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830-2024)》,该标准自4月15日起实施。图解如下: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3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830-2024),该标准自4月15日起实施。生活垃圾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如下:全文如下: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2024年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到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严格落实西安咸阳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实施“创A、增B、减C、清D”行动,执行统一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和重大活动期间大气污染管控政策。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十大行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行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行动、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行动、重点行业提质增效行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行动、面源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大气环境管理科技提能行动、涉气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类所有制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生产特种水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以电石渣为唯一钙质原料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垃圾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日均处置危废实物
4月22日,甘肃发布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大气等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其中指出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深化城市道路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推进供热设施提级扩面等主要任务。详情如下: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大气等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甘建质〔2024〕109号各市(州)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关于征求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电石炉、砖瓦工业、陶瓷工业、玻璃工业、耐火材料工业、炭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铸造和锻造工业等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将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清洁生产水平低、治理难度大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范围,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目标要求,到2025年,细颗粒物(PM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江西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标到2030年,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资源充分开发,试点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达1000万吨以上。在生态系统碳汇、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业减污降碳、公众低碳行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就《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体系的设计、建设、运行及其监督管理。“碳惠通”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普遍参与、惠民利企的基本原则,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一封信,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致全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一封信全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1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3月12日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管理,协同控制污染物排放,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联合发文,开展重点行业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示范工程案例征集及推广应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包括源头控制、过程优化、末端治理三个方面,申报工程至少在一个方面取得显著减排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全流程
近日,东珠生态发布公告,公司与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合同》,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按《公司章程》及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告显示,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将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地约92.5万亩(最终以实际签发为准)授权东珠
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市场在北京启动,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碳资产公司在首日交易中以自有资金买入4万吨风电项目CCER和1万吨碳汇造林项目CCER,成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可再生能源项目首单,也是当日可再生能源项目CCER最大成交。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调动全
2024年2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拟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候选项目公示的通知,共4个项目,基于水体污染底泥鉴别评估的环保疏浚范围的确定方法、一种共混合-浸渍联合法制备多金属臭氧催化剂的方法、一种用于控制生活垃圾温室气体CH4释放的设备及其控制方法、一种面向生态保护红线的人类活动变化识别监
生态环境部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细化了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规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程序,明确了清单编制技术方法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指南适用于编制不同时空尺度的人为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支撑减污降碳
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活动,宣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作为生态环境部公布的首批并网海上风电项目业主代表,国家电投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栗宝卿参加启动仪式并签署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和减排量交易合规倡议
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活动,宣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作为生态环境部公布的首批并网海上风电项目业主代表,国家电投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栗宝卿参加启动仪式并签署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和减排量交易合规倡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