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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南通印发南通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南通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应气变小组发〔2017〕1号),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进“两聚一高”“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低碳发展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机遇,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能源节约、增加碳汇为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我市“三城”同创,加快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左右,林木覆盖率达到24%以上,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碳排放权交易稳步推进,配合做好具有江苏特色的碳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建设。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推进绿色能源体系建设
(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实施能源消费“三控”,坚持节约优先,强化政策引导和制度约束,加快推进社会用能方式变革,积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529.2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削减221万吨。积极加强源头管控,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扎实推行节能审查制度,提高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强化项目节能验收监督和专项督查,从源头上积极削减和有效管控能源需求。加大电力行业节能力度,降低全市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行政审批局、南通供电公司)
(二)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着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按照《南通市“十三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通政发〔2016〕53号),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多形式促进光伏利用,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城乡各类屋顶资源利用为重点,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有序推进地面光伏电站建设。加大农林秸秆和生活垃圾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生物质能充分利用。到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00万千瓦、80万千瓦、17.9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40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的3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南通供电公司)
(三)优化利用化石能源。认真贯彻国家煤电发展“三个一批”政策,全力实施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减煤实施方案。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除在建项目、已经纳入国家规模的项目、公用背压热电联产项目外,不再新上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扩大禁燃区,禁燃区内一律不再新上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深化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鼓励区域热电联产整合优化,实施大型机组改造供热,推广跨区域集中供热。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积极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煤行业节能减排改造,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稳步发展天然气发电,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化工业用能结构,鼓励工业企业以天然气替代煤炭、柴油、燃料油,推进工业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或燃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优化交通用能结构,建立完善加气设施布局,推动公路客货车辆和内河、长江船舶使用LNG燃料。优化居民用能结构,继续加大居民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用气保障力度,全面消除民用散煤。到2020年,电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天然气利用规模力争达到15亿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
(四)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战略,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加强工业节能。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开展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行动。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实施燃煤锅炉节能提升综合工程,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强化节能监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质监局)
——推进建筑节能。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进一步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增节能量37.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8万吨。到2020年末,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较2015年提升20%,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无车承运、“互联网+物流”等先进组织模式。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到2020年,营运客车、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较2015年降低2.1%和6.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6%。(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在市级公共机构实行建筑能耗定额管理,鼓励推行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到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消耗水资源分别较2015年降低10%、11%和16%。(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经信委)
——制定实施《南通市“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三、加快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将低碳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促进产业结构调优、调轻、调高、调强。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50号),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增加产能的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行政审批局)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南通实施纲要》(通政发〔2015〕46号),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加快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商务局)
——大力发展服务业,推动服务业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服务方式智能化、低碳化。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规模扩张和质态提升并重,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逐年提高。推进互联网平台经济建设,支持行业企业联合服务企业建设行业特色的电子交易及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
——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对“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南通海关、市商务局)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二)控制工业领域排放。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体系,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增强碳资产管理意识,实行企业碳资产开发推行计划,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降低单位产品的碳排放强度,实现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积极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采取原料替代、改善生产工艺、改进设备使用等措施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开展六氟化硫、氢氟碳化物等控制排放行动。围绕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推进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做好环境风险评价。(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发改委、质监局、科技局)
(三)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降低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农业固碳。改善农田土壤水分,合理选用间歇灌溉、深水灌溉等灌溉技术。科学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施肥机械,鼓励肥料深施、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使用长效氮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推行农业免(少)耕、轮作休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建设。推广高地隙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化技术装备。推进农田机械节能,减少作业工序、提高作业效率,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深松整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强节能型农业机械的研发与推广。推广农业固碳技术,研究集成配套的选种、育种和种植技术,增加植物生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避免秸秆就地燃烧。推广生态健康养殖,优化饲料配方、改进饲料调制,提高饲料转化率。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发展沼气工程,并结合种植业生产需求对沼渣沼液等附加产品进行利用。开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培育构建“种植业-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沼肥还田、养殖业-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种植业”等循环利用模式。到2020年,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达到60%,力争适宜深松整地地区轮流实施一遍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责任单位:市农委、环保局)
(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加强林业建设,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沿江河湖防护林体系、高标准农田林网、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和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等六项重点林业工程,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整体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相结合,全面推进江、河、湖岸防护林建设,加快公路、铁路绿色通道建设步伐,扎实推进绿美乡村和城市森林带建设。加强林业资源管理与灾害防控,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实施中幼龄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全面提高单位面积林地的蓄积量,实施林地林木与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消防、湿地保护与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程。大力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加强沿海滩涂湿地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增强湿地储碳能力。探索开展海洋等生态系统碳汇试点,以海岸带生态保护为重点,大力发展碳汇渔业。到2020年,全市完成造林2万公顷,完成森林抚育3万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24%,活立木蓄积量达400万立方米,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国土局、水利局、海渔局、建设局、环保局)
四、推动城镇低碳发展
(一)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提升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标识的比例,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继续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十三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400万平方米。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方式,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温能、高效热泵、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实施光伏屋顶计划。加大公共建筑能耗管理,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率先普及绿色建筑,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开展公共机构用能大数据管理,对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耗在线监测和用能优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用能托管。积极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在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经信委、科技局、农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发改委)
(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沿江、沿海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长江两岸高铁环线和过江通道建设,推进兴东机场、动车枢纽等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及港口等物流节点集疏运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公交优先战略,开展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城市轨道建设。继续推进公共交通线网优化,不断提高城市居民公交分担率。积极推动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加强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加快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慢行交通系统,市区实现全覆盖。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内河集装箱运输和甩挂运输,合理配制运力结构。推动运输装备低碳化,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十三五”期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超过1.3万辆,完成上级下达的LNG燃料动力船舶任务和14座水上LNG加注站的建设。严格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管理,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发展智能交通,提升交通运输智慧化水平。到2020年,“三纵四横”高速铁路网全面形成,铁路客货运枢纽布局、千吨级干线航道网络更加完善,铁路总里程达到220公里,高等级航道整治60公里,省干线航道网规划里程达标率达到54.8%,千吨级航道县级节点覆盖率达到83.3%。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在建里程达到59公里以上。公交分担率达到30%,镇村公交实现全覆盖,邮政快递服务行政村通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经信委、发改委、铁路办、邮政局、轨道公司)
(三)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加强生活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形成回收加工、资源利用新模式。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倡导“绿色焚烧”。加强焚烧和填埋设施日常运营监管,优化技术工艺,定期开展处理设施污染排放物的监测,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改(扩)建垃圾焚烧厂2座,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350吨/日。合理布局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鼓励采用餐厨废弃物与污泥协同处置等创新工艺,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机制,提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3座,新增处理能力200吨/日。加快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行装潢垃圾源头分类,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和使用标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拓展建筑垃圾再生品应用市场,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全覆盖,新建、扩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3座,新增处理能力175万吨/年。加快建设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鼓励选用碳排放量低、资源利用率高的污泥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技术,提升污泥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水平。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资源化利用或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在条件具备的填埋场开展甲烷收集利用及与常规污染物协同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商务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积极践行低碳理念,加强绿色消费行为引导,推广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和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应用,反对过度包装,严禁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提倡低碳餐饮,推行“光盘行动”,遏制食品浪费。倡导低碳居住,鼓励使用节电型电器和照明产品,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倡导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公众选择利用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倡导出行1公里内选择步行、3公里内选择骑自行车、5公里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将节能驾驶技术纳入驾驶培训内容,多渠道多途径推广节能驾驶知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局、商务局、工商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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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2024年9月,由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风电公司”)牵头起草的《风电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T/CSTE0650-2024)团体标准顺利发布,标志着我国风电行业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领域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该标准的发布,为风电场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提供了统一和
10月11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和管理的通知》。全文如下: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年度完成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不少于80家,完成238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深度改造任务,完成含喷涂工艺汽修企业面漆使用水性涂料替代不少于700家,完成25个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如下: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
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
9月11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产品SHCERCIR1上线运行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上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产品SHCERCIR1上线运行的公告各交易主体:为规范上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保护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上
由生态环境部提出并指导制定的GB/T24067-2024《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以下简称“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近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发布。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是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
为加快构建上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进一步丰富上海碳普惠减排量消纳渠道,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量交易规则(试行)》有关文件规定,首个上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产品将于2024年9月13日正式上线交易。本次上线的交易产品是依据上海碳普惠I类方法学产生的减排
9月2日,首批CCER项目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上开始公示,其中海上风电项目较多。在目前已公示的32个项目中19个为海上风电项目。项目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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