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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丨陕西《神木市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2018-08-02 10:3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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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神木市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神木市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神木市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榆林市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现状

(一)五年来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污染防治责任。组织实施《神木县“治污降尘˙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和年度工作方案,坚持系统施策、统筹防治、协调推进,持续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我市空气质量现状。我市空气质量在不断改善的同时,与中省市考核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有时二氧化氮和臭氧浓度超过国家标准。随着神木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面临更大压力。

(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优。我市第二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较大,高于全省和全市平均水平。受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及市场机制等因素制约,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广困难大、矛盾多,能源结构不平衡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二是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愈加明显。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相对滞后,二氧化氮浓度呈上升趋势,臭氧污染呈现时段提前、浓度加重的特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三是铁腕治霾的合力仍需加强。一些镇办、工业园区和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充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尚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铁腕治霾还有盲区,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现象。四是对大气污染成因的研究比较薄弱。对大气污染的机理、源解析和污染物迁移规律等研究不足,对臭氧污染成因中NOX和VOCs的控制对策、协同转化关系研究不够。现有环境管理手段尚不能适应新时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求,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综合管理能力欠缺,科学治霾水平亟待提升。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深入推进铁腕治霾,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完善交通运输结构,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污染物控制。到2020年,神木城区优良天数达到270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1.优化产业结构。按照全市布局,制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加大服务业扶持力度,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步伐。(市发改局负责)

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完成煤炭削减任务。以散煤削减为主,规模以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实施新建耗煤项目与煤炭削减任务挂钩机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同时禁止新建耗煤项目。(市发改局负责)

3.大力推行电化工程。充分释放电力行业产能,加强电网建设,探索用电机制,大力推行电化工程,通过电能替代减少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盘活电力行业过剩产能,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市发改局、环保局牵头,国网公司、市电力局配合)

4.稳步推进清洁供暖。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新增天然气产量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用气。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对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推动热电联产富余热能向合理半径延伸,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集中供热站全部予以拆除,覆盖范围外的统筹布局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2019年底前改造完毕,其中,2018年不少于60%。(市发改局、住建局负责)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市电力局牵头,神木镇配合)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智能电表改造。(市电力局牵头,各镇办配合)

5.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市发改局牵头,各镇办负责)

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原料利用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市发改局牵头,各镇办负责)

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焚烧。杜绝使用散煤、秸秆、玉米芯、枯枝落叶等生物质燃料。(市农业局牵头,各镇办负责)

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要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市产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建局、环保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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