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评论正文

图文实录丨江苏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新闻发布会

2018-08-02 11:30来源: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键词:污水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江苏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1498个行政村、5284个自然村,其中重点村1363个、特色村270个、重点特色村201个、一般村3450个。2016年我市组织开展全市镇村布局优化工作,并通过省住建厅的审查备案。2016年1月通过省级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全域验收。截至目前,共创建三星级康居村庄58个,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首批试点村2个、第二批试点村3个,创成国家级卫生乡镇2个、省级23个。近三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村庄设施维护、河道管护、道路修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得到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二、行动目标

在巩固村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引领,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力争到2020年,全市美丽宜居村庄达到500个。

——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达80%;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7.2万座,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80%;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800户;镇村道路提标升级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达到60%;全面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达90%;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万座,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4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85%;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700户;镇村道路提标升级达到80%;黑臭水体整治达到80%;进一步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步伐。

——2020年,全面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可腐烂垃圾镇级处理,每个县(区、功能板块)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每个县建成垃圾焚烧厂1个,垃圾填埋备用厂1个;有条件的县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所有县区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8万座,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厕所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0%;完成农村存量危旧房改造任务;镇村道路提标升级达到100%;黑臭水体整治达到100%;着力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带动县(区、功能板块)共同培育40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建成500个左右美丽宜居村庄,保护10个左右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三、重点任务

综合起来主要有八项工作要抓实抓好:(一)垃圾整治提升工程。(二)厕所粪污治理提升工程。(三)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四)农业生产污染治理提升工程。(五)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工程。(七)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八)提升建设和管护水平。

《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情况说明

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地下管线管理,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落实。2016年,我市获批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试点项目位于徐圩新区,徐圩新区按照序时进度积极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市建设局牵头起草了《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办法》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为规范我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管理,集约利用、优化城市地下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该《办法》。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为进一步规范《办法》的起草,市建设局会同徐圩新区委托专业咨询单位进行了《办法》的初稿拟定,初稿起草完成后进行了内部合法性审查,并于2018年1月和3月两次召开会议专题,征求了规划、财政、发改、物价、法制办、民防局等相关部门和管线单位意见,书面征求了各区、功能板块的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期间,市政府分管市长、秘书长多次召集会议研究。2018年5月,《办法》基本修改完善,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上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规划编制与建设管理。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需根据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调查相关基础资料,合理确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等,合理预留增容空间,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对已建成管廊的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线,除特殊情形外,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在管廊内敷设。

二是明确管廊运营和维护要求。市人民政府设立管廊建设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管廊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地下综合管廊的相关管理工作。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管廊产权单位、管廊运营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费用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管廊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三是严格管廊管理的相关法律责任。对管廊运营单位、管线单位不履行维护职责,造成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行为;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施工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危及管廊安全的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廊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进行相关法律规定。

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理工作,关系到各管线运营单位和终端用户的切身利益。《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将标志我市地下综合管廊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

如果各位记者朋友想详细了解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细节和具体条款,请会后与我局城建处对接。

孙志伟: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城乡建设和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宣传鼓动,再一次感谢各位的到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水处理查看更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查看更多>江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