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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完善绿色制度,让生态文明建设既生机勃勃又规范有序。加快推动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着力抓好具有牵引性重大改革,更多体现生态建设“山西智慧”。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强化执法检查,用法治力量管权治吏、保蓝增绿,为建设美丽山西护航。
会议指出,要聚焦突出问题,拿出超常举措,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我省位于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范围的8个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要着力破解大气污染源头治理难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解决城内重化工企业集中、煤炭采暖污染、重柴油货车排放和抛洒污染、城市扬尘和露天焚烧燃放污染等问题为重点,抓好污染源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明年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在我省举行,要当好东道主,办成绿色青运。
二要着力破解地表水污染治理难题,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执行国家污水排放标准,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和工业废水深度治理,认真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大力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
三要着力破解工业固废历史堆存和垃圾处理难题,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抓紧拿出治理煤矸石和粉煤灰的省级规范处置标准,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加快设区市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全覆盖,大力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加紧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开展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严防新增土壤污染。
四要着力破解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难题,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攻坚战。认真实施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着力解决白色污染、“垃圾围村”、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突出问题,建设黄土高原上的美丽家园。
会议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摘掉重污染的帽子,是全省3700万人民的强烈愿望。山西人民历来就有光荣的革命传统,面对这场硬碰硬的革命,全省党员干部要善于从根本、大局、长远的角度看问题,不为蝇头小利所困,不为一事一情所扰,勇于担当、挺身而起,团结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加这场革命、推动这场革命、打赢这场革命。今年是三年攻坚战的开局,各级各部门要盯紧目标任务,找准工作差距,倒排时间进度,拿出管用举措,争取最好结果,为三年攻坚奠定好的基础。
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贺中伟通报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介绍
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
日前,省人民政府于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今天由我向大家介绍《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情况。
一、《三年行动计划》制定背景
2017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59微克/立方米,尽管比2013年下降23.4%,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的目标。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排倒数第一,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全国最高。长期以来积累形成的以重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和大量裸露地面存在的用地结构,对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构成重大挑战,亟需全力攻坚。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要求抓紧制定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起草《三年行动计划》,征求并吸纳了相关部门、各市政府及相关方面的意见,经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印发。
《三年行动计划》的印发,是山西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具体行动,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必将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乃至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
《三年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和汾渭平原4市(晋中、临汾、运城、吕梁)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重点,以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为主攻方向,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三、《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具体指标是: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以上,11个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争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50%左右。
以上指标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下降目标和11个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均为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目标为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全国平均目标,“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50%左右”为我省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的努力争取完成的目标。
四、《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八个方面33项具体任务。八个方面分别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以上任务与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一一对应,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细化。
五、关于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保障
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时间节点,确定了责任部门,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各市县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制定本部门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目标及任务分工等,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三年行动计划》还强化了考核问责有关内容。明确规定,要对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实施公开约谈、区域限批,取消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并要求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和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此外,《三年行动计划》还提出: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设立环境问题曝光台,每周曝光突出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的具体内容可在省政府网站上下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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