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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工程
1.深化工业源VOCs治理。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减排。强化深度治理,加快推进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进度,严格按照《“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的治理方式和治理工艺进行整治,确保长期稳定低于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达到《三河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夏秋季错峰治标,对未按深度治理要求完成高效治理的企业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管控措施,于2018年5月-9月实施错峰生产,在易形成臭氧的高温时段10:00-16:00时错峰停产。
完成时限:2018年5月-9月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镇、区、街道
2.加快安装VOCs企业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对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逐企建立清单台账,结合企业VOCs排放情况,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施或超标报警装置,实现自动在线监控,确保稳定达到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要求。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加强移动源、生活源VOCs管控。加强在用车辆监管,强化运输企业环保治理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进行摸排,建立清单台账,实行分级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2018年底前,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实时在线监管。新、改、扩建的服装干洗店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6月底前对已投入使用的开启式干洗机进行改装,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建筑装饰行业使用低(无)挥发性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淘汰溶剂型涂料,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商务局、交通局、燕郊高新区
4.实施汽修喷漆行业污染整治。强化汽修喷漆行业监管,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汽修喷漆企业管理台账,规范喷漆作业,严格环保要求,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置,确保达标排放。6月底前,喷漆作业的汽修企业全部安装室内喷烤漆设备,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严禁无组织排放。全面取缔露天喷漆作业,依法关停取缔无证、无环保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和设施处理效率低下、不能达标排放的汽修喷漆企业。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区、街道
5.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加强对餐饮企业、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的监督管理,全面治理餐饮油烟,禁止露天烧烤。建立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城市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对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设施不标准、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责令暂停营业并限期改正。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试点实施居民油烟高效净化处理,减少生活油烟排放。合理规划餐饮建设布局,优先使用先进餐厨油烟治理技术,积极探索第三方餐饮油烟治理模式,提升净化设施维护保养。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工商食药监局、公安局、各镇、区、街道
6.开展恶臭气体专项治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恶臭气体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日常监测,实行“一源一策”,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治理档案。加强工业企业恶臭气体排放设施的源头密闭管控,对重点部位加装收集处理装置,防止跑冒滴漏;对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对产生恶臭的污水处理单元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过程密闭,并进行废气收集和有效处置,确保达标排放。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燕郊高新区、各镇、区、街道
(五)深化车油路治理
1.优化道路通行条件。科学规划道路禁限行交通疏导方案,加大警力在上下班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和商圈、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进行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污染。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交警大队
2.严控高排放车辆入城。继续实施柴油重卡禁限行措施,在三密路与国道交口入城方向、东外环与国道交口入城方向设置尾气监测卡口和遥感监测设备,筛查、处罚各类高排放车辆,强力治理机动车污染。在三平路与102国道交口、三密路与102国道交口、马皇线与南外环交口、北外环与西外环交口等卡口处增派警力,24小时执勤,严禁重型卡车在建成区及四条环路上行驶,加强对各类闯行车辆的处罚和对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农用柴油车、私自改装翻斗车、工地施工机械等)的管控力度。交警大队增派警力在建成区内各主要路口路段、城中村出入口等,设立流动卡口,禁止各类无登记的超排放机械驶入建成区。严控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上路行驶。鼓励发展清洁货运,严格市场准入,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对环保排放不达标的重型货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环保局、住建局、燕郊高新区
3.严控油气污染。持续开展油品油质和油气回收装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凡是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燃油和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顿;督促各加油站实施错峰加油、卸油,每天10时至18时日照强烈期间不得进行装卸油作业,规范加油程序,不得出现渗漏、滴油等现象,油罐车除每天23时至次日6时外不得进入市区,并对各加油站派驻专人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的督促加油站整改,落实台账式管理,确保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规范使用;对各加油站所售油品不定期抽检,严查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对质量不达标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或停业整改,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建成区及周边私储油罐进行排查取缔,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行为,取缔黑加油站点,追究违法者责任。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工商食药监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消防大队、各镇、区、街道
4.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全市域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对高排放的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车辆设备进行深度治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清出三河市场。严格落实轻型柴油车国五准入标准;重型柴油车继续实施国五标准。完成上级布置的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对道路机动车尾气开展实时监测和监控。安装4台(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和1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完善环保、公安联动机制,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机动车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建立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运输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对运输企业和用车大户建立车辆排放控制档案,加强执法检查,对不达标的车辆依法严惩。实行在用燃油、燃气的出租车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开展重型柴油车安装颗粒物捕捉器试点工作,督促省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燕郊高新区
5.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步伐,扩大推广应用数量规模,积极稳妥推动公交、公共服务和社会领域推广应用,逐步扩大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加快完善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使用激励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探索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与管理的新模式。年内按照省下达我市的任务数量,推广应用新能源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实行限行。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财政局、供电公司、各镇、区、街道
(六)推进城区精细管理
1.强化扬尘管理。完成全市建筑工地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更新,建立建筑扬尘管理清单。针对2018年拆违和建筑工地数量大量增加的现实,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保障金制度和省工地抑尘管控“十八条”措施,利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切实做到无尘施工。对市建成区各类工地、裸露土地进行全覆盖拍照、逐地块编码,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限期完成治理。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燕郊高新区、交通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2.强化东西市区建成区内渣土车运输管理。加强源头管理,在常规渣土车治理基础上,将轻型(蓝色牌照)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纳入统一监管,规划合理路线,切实减少道路遗撒。渣土运输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行24小时线上监管。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燕郊高新区
3.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实现建成区主次干道和小街巷湿式清扫全覆盖,设立路段长和职责标牌,明确道路保洁责任人,对未达到“以克论净”考核标准的予以资金处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区、街道
4.严格管控秸秆、垃圾焚烧。加快推进秸秆储运体系建设,提高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水平,提高能源化利用比例,规范秸秆还田技术标准,保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对本市域内农作物秸秆规模收储并综合利用的企业进行奖补,用于鼓励农户有效处理秸秆,预防秸秆焚烧。推广天龙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的运作模式,开辟解决秸秆禁烧难题新途径。
加快建设农村垃圾治理设施体系,开展农村地区各类垃圾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选取治理模式和治理技术,对农村田间地头、林地和道路两侧的秸秆、杂草、落叶、垃圾进行大清理,有效消除垃圾焚烧隐患。健全禁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市、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焚烧火点高架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涉农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加强禁烧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禁烧规定的一经发现严惩重罚,并对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严肃问责。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燕郊高新区、各镇、区、街道
5.严格祭祀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继续深入做好建成区祭祀物品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通过有奖举报、严惩重罚和公开曝光典型案件等手段,营造高压氛围,形成标本兼治的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食药监局、环保局、民政局、各相关镇、区、街道
6.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土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土地硬化和绿化,对道路两侧树池采取防尘措施,确保无泥土裸露,对建筑工地未及时清运的渣土实行临时绿化,对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开展复绿控尘工程。对国省干道、铁路等穿城路段两侧裸露地实行绿化,建设绿化景观好、生态功能强、综合效益高的绿色长廊和防护林带。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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