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内容提要:我国自2018 年1 月1 日起开征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的开征,目的是解决原排污费制度的各种弊端。但对于环境保护税能否达到该目的,以及如何进行征收管理,学界有热烈的讨论。本文主要研究环境保护税制度对比原排污费制度的改进及其征收管理,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 排污费 制度设计 征收管理
一、《 环境保护税法》对排污费制度问题的改进
(一) 排污费制度层级方面的问题及《环境保护税法》的改进
排污费制度层级不高、规定分散,且强制性不足,导致征缴不足。一方面,征收排污费的主要依据是《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各地方政府对排污收费标准也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制度层级普遍较低,导致强制性不足。另一方面,排污费制度有其法律来源,而且法源比较分散。《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基本上都有关于对排污收费的规定。这种分散的立法规定常常带来执法上的困惑。
《环境保护税法》将分散的规定予以统一,提升了制度层级。一方面,《环境保护税法》将分散在各项规章制度及法源中的规定予以整合归集,实现了法律依据的统一性,有利于提升执法的准确性和效率度。另一方面,“费改税”,从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完成了从行政设定到税收法定的提升,解决了原排污费制度层级过低的问题。《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意味着对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可以适用税收征缴程序和强制手段,赋予了环境保护税强制性,大大提高了《环境保护税法》的威慑力。
(二)排污费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及《环境保护税法》的改进
1.缴费人界定不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将缴费人界定为“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环境保护法》则界定为“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两者的界定明显不一样。而《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这一规定对缴费人的不同界定进行了统一。
2.征收标准过低。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对与治污成本的关系考虑得不够充分,征收标准过低,导致排污者缴纳的排污费远远低于企业可能付出的和政府已经付出的治污成本,结果是很多企业宁肯缴费也不治污,而政府治污不堪重负。《环境保护税法》追求从费到税的制度平移,基本上承袭了以前的征收标准。但其关于税目税率的规定更加科学。《环境保护税法》在既有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下限基础上,增设了不超过最低标准的10倍这一上限,只要不超过上限幅度,各省可以自行选择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标准。环境保护税的这种调整既考虑了地方的需求,又以法律形式对幅度予以明确,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3.优惠政策不明确。排污费制度优惠政策只有一项,即“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此规定比较模糊、优惠面偏窄。《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下列几种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同时,《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相比排污费,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的规定更加全面、规范、科学和明确,政策引导和鼓励作用更明显。
4.收入分成比例影响地方征收积极性。《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排污费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284 号)规定排污费(含滞纳金)按中央和地方1∶9 的比例进行分成。而各省的具体分成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中央与地方两级分成,这种分成办法最为常见。
如《湖南省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8 号)规定“中央、省属单位缴纳的排污费,10%缴入中央国库,90%缴入省国库;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排污费,10%缴入中央国库,90% 缴入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国库“。再如《江苏省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苏财建〔2003〕44 号)规定”10% 作为中央预算收入缴入中央金库……90% 作为地方预算收入缴入同级金库。“二是中央与地方三级分成。如《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 号)规定”10% 作为中央预算收入,15% 作为省预算收入,75% 作为地方预算收入。再如《北京市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14〕2107 号)规定”各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排污费划缴比例为:10% 上缴中央国库,40%缴入市级国库,50%缴入区(县)级国库。无论各级地方如何分成,中央均分成10%,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级地方征收排污费的积极性。《环境保护税法》出台以后,2017 年12 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国发〔2017〕56 号),明确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对地方征收环境保护税的鼓励性政策指向非常明显。
5.征收管理规定不明确。一是排污费制度只明确了缴费的期限以及申请减缴、缓缴的条件及审批,而对于核定部门核定期限、征收部门如何征收、两部门如何协作等没有明确规定。二是排污费征收管理自成体系,不依据《税收征管法》,但对于执法程序、文书使用等没有明确规定,由各省级政府自行规定,一方面不利于统一执法,另一方面也为跨省污染执法带来难题。
《环境保护税法》比较引人注目的就是对征收管理的强调。《环境保护税法》共28 条,对于税收征管单列一章,且规定了11 个法条,法条数量上为各章最多,几乎赶上了前三章的法条数(总计13条)之和。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于征管方面的规定仅有7 条。相比《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于征收管理比较宏观的规定,《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更加细致明确。一是明确了环境保护税的各税收要素,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期限、附送资料等,要素齐全。
二是强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如《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五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这说明理论和实践中都已经充分注意到部门协作的意义。三是征收管理遵循税收征管规定。《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四条规定“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将环境保护税置于《税收征管法》的框架之下,在全国范围内予以统一,既有利于税务机关统一执法,解决跨省执法难题,又增加了税务机关的执法手段。在排污费制度下,征收机关对于经过催缴仍不缴纳的欠费单位,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环境保护税作为税收,税务机关可以适用税收的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能对纳税人产生更大的震慑作用。
(三)排污费监督机制方面的问题及《环境保护税法》的改进
排污费制度下存在着权力寻租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风险。由于排污费缴纳数额多少取决于环保部门监控和核定数据,其中可能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
同时,由于地方政府重视GDP 增长,可能将排污费作为招商投资的交换条件,从而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使排污费征收无法取得实效。
费改税后,依据税收的征管模式,将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环保部门协同配合。这将排污费的单部门核定转变为两部门负责,两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提升监督防腐的效果。同时,从“费”上升到“税”,税收法定的特性更能压制地方保护主义情绪,有利于环境保护税依法征收、制度落实。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推动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5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办公和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动企业将绿色生产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加快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全文如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
近日,《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文件指出,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能源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进液化天然气等接收及储气设施、配套码头和配套外
当地时间6月1日,中国能建国际集团与江苏院共同推动的埃及首个垃圾发电项目——阿布拉瓦须垃圾发电项目成功中标,实现了中国能建在埃及市场新突破。业主Renergy公司首席执行官Robert,国际集团副总裁、西北非区域总部执行总经理朱洪刚参加授标仪式。项目位于埃及吉萨省,总装机容量30MW,垃圾处理量为1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北京城市副中心力争到2027年,绿色创新能力、绿色企业数量、绿色产业产值不断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绿色技术发明专利数量年均增长20%左右,建成北京市国际绿色技术概念验证中心。绿色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加快发展,绿色企业数量超过300家,建成1个绿色
智能化建设是推动矿山安全发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煤炭供应企业,国家能源集团全力全域全速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形成一套煤矿智能化管理体系,依靠自主创新、协同创新两种模式,开展国家示范类、集团安全类集团高效类三类示范煤矿建设,多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
5月29日,中国华电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贺信精神和《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主持会议并讲话,公司领导叶向东、祖斌、赵晋山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3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发布谷山梁300MW/1200MWh电源侧储能项目牵头企业优选公告。其中提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达拉特旗,接入谷山梁500千伏变电站,投产时间为2025年12月。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牵头单位应为储能装备制造企业。鄂尔多斯市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谷山梁30万千
5月30日,河北恒昌能源旗下的赵县陆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河北恒昌能源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河北石家庄赵县范庄镇孝友村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口西行300米路南。本工程建设建设磷酸铁锂电池100MW/200MWh,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近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5月22日正式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指出:统筹提升能源安全供应能力。夯实市内电源基础,加快推动两江燃机二期等天然气发电、合川双槐三期煤电项目,加快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力推进外电入渝工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提出,健全以治水治气为牵引的“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打好治水攻坚战,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进度,全域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打好治气攻坚战,严格控制PM2.5浓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协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为推动河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助力美丽河南建设,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工信节〔2023〕166号)要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大同市加力支持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当年按总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费)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分期实施的重大项目,可按建设进度及完成投资额分期申报);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云南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落实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政策。落实国家峰谷分时电价、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政策。鼓励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铁路运价调整机制
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7.4%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加快漳州、宁德霞浦等核电基地建设;加快开发海上风电资源;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开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置储能需求研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开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置储能需求研究和配建;持续增加天然气供应。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5日发布《广西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于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一般性
9月25日,山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环境安全风险,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实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来源:人民日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其中提出,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液货船除外),在沿海港口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靠泊超过3小时,在内河港口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靠泊超过2小时,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的,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
近日,全国人大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法典》)全文,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涉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等多个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5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1起水污染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广元市某公司利用暗管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4年7月9日,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住建局转办的长滩河河道环境污染问题,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元市某公司经营的煤炭洗选厂开展突击检查。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根据《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汇总统计了2025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节能减排信息,现予公布。一、总体情况2025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加权(下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4.22g/kWh,同比降低0
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纺织生产设施以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企业和纺织生产设施的水污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污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辖区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