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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二噁英信息公开情况简报

2018-08-29 10:06来源:垃圾分类行动作者:零废弃村落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恶英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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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1家答非所问的当中,有20家给的是烟气二噁英数据,有1家给的是另外一家焚烧厂的环境监测信息。

这20家当中,常州环保局给的也是烟气二噁英,我们就向江苏省环保厅发起行政复议。江苏省环保厅行政复议给的答案是,责令要求常州市环保局做出答复,因为他认为他原来给出的烟气二噁英就相当于没有给,然后让他们做答复。常州市环保局最终给答复说,他们没有这个信息,这个环境二噁英是属于企业自行监测的内容。

我将常州市环保局之前第一次给的烟气二噁英数据,和后来在一家网站上看到的二噁英数据进行对比,然后发现有一些不太能理解的一些地方,然后我当时写了一篇文章——常州环保局:焚烧厂环境二噁英由企业自行监测,本机关不存在该信息


那67家没有给出任何数据的答复当中,有39家焚烧厂的环保部门说他们没有开展监测,有37家的环保部门说这是企业的责任。

这39家没有开展环境二噁英监测的环保部门,他们的理由大部分是没有二噁英监测能力或者监测资质。有些直接说我们没有信息,然后有一些说是省环保厅测的,你们去找省环保厅,我们去找环保厅之后又被踢回给环保局,还有一些让我去找环保部。那认为是企业责任的就让我们去向企业咨询,或者让我们去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进行查询,还有就是让我们上企业网站进行查询,但是这两个网都查了都没有找到过一家焚烧厂环境二噁英的监测信息。

除了这两大块比较突出的以外,还有一些很特别的,就是有两三家要求我们提供科研信息,因为他说涉及商业秘密,还有两家说数据量太大了,他们不具有给我们整理信息的义务,然后所以就不公开,还有一家说他们正在停业整改,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就不予公开。

针对这么多种不给出答复的理由,我们进行了分析,就是说环保部门对于环发82号文的监测主体的解读是不一样的。


有一些认为这是属于监督性监测要求,他们就监测了然后公开,或者监测了但是不公开。我们后来分析的结果就是,公开的那些,信息不全,没公开的那些,信息量太大,不予公开。那些没有监测的要么没能力,要么就是找环保厅监测了,还有些是没有开展监测的。

那一些环保部门认为这不属于监督性监测。那如果说这属于企业自行监测要求,环保部门是否应该要掌握这些监测信息呢?有一些认为他们需要掌握,有些认为他们不需要掌握。

认为他们需要掌握的,有三十来家与企业取得联系,然后把数据公开了,但是公开的信息有些不完整,有些是完整的。有些不公开的,他们要求提供科研信息,或者提供了错误的信息给的是烟气二噁英信息,这在我们看来,他是属于没有公开环境二噁英信息的。

还有一种就是他需要公开需要掌握,但是没有与企业联系,然后给我们答复是国家秘密。这里有一个例子是这样,吉林市环保局他们第一次给答复说这属于国家秘密,还把环保部给我们的答复的那篇文章链接放在答复里面,我一打开就觉得很惊讶,后来就发起的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之后,他们就与我们取得联系说,他们与企业沟通了,拿到了部分年份的监督信息,因为那个焚烧厂经历了一次转换,转换之前的信息他们没有拿到。

还有部分他认为他不需要掌握这个监测信息的,他就让我们去找企业,但是我们上网找了也没找到。

上面就是对环境二噁英信息公开申请一个大致回复情况,然后我们把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包括监测信息的完整性、超标情况等等。


我们一共收到了33家垃圾焚烧厂环境二英检测信息。这33家焚烧厂里,有6家提供的只有环评或者验收时候的环境二噁英信息,有9家提供的包括了环评和运行之后的数据,还有18家只给了运行后的数据。只给了运行后的那个18家焚烧厂当中,有一些是因为焚烧厂的环评是环保厅审批的,环保局没有这个数据。

环发82号文要求的是每年在同一个点位进行监测,但我们发现33家里只有1家每年是在同一个点位进行测的,而且只有3家是每年都测了,剩下的都没有按要求进行监测。

这33家的监测书当中,有2家是监督性监测,也就是环保部门、环保局去做的监测,剩下的都是企业自行监测的。

企业自行监测,不是说企业自己拿个仪器去测,而是委托给第三方检测机构,由第三方机构去采样,并拿到实验室去检测,再把报告给企业。

因为我们要求公开的是焚烧厂运行前和运行后每年的环境二噁英数据,然后不同的焚烧厂运行的年份、运行年数不一样。按道理,运行前的环境空气二噁英数量我们应该获得33份,但实际上只收到15份,占比只有44.5%。运行后的环境空气二噁英数据,应该收到144个年份环境空气二噁英数据,但我们只收到46个年份的环境二噁英数据,占比为31.9%。

土壤的话,运行前的只收到13份,运行后的只收到56份,分别占比是39.4%和38.9%。

从总计上来看,我们理应收到354个年份的不同焚烧厂的环境二噁英监测信息,但是我们只收到了130份,也就是说比例只有36.7%。


对环境二噁英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有6座焚烧厂在运行期间出现过环境空气二噁英浓度超过参考标准0.6ng  TEQ/m³的情况,有14座出现超过一半的情况。但是这两个数据也不能进行类比,因为我们申请公开得到的数据,是一年当中某一天的环境二噁英浓度。而环发82号文参考的日本标准,是年均浓度,其实不是一个概念。

烟气二噁英数据,我们一共获得的只有烟气二噁英数据的是20家。然后那33家有环境二噁英数据的当中,还有23家是有烟气二噁英数据的。这样的话,就有43座焚烧厂有烟气二噁英监测信息。然后因为不同的年份,不同地方执行0.1标准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所以大概有十来家出现过超标情况。最严重的是,2006年10月十七十八号,在德州绿能垃圾焚烧厂二号楼,它有三个烟气样品浓度分别为0.85、0.69和0.30ng  TEQ/m³,均超过了国标0.1的限值。

七月初的时候,泰州绿色动力的二噁英是0.17ng TEQ/m³,因为他超过了0.1,被罚了两百万。那如果德州绿能要执法的话,他得罚多少钱!


原标题:13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二噁英信息公开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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