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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二噁英信息公开情况简报

2018-08-29 10:06来源:垃圾分类行动作者:零废弃村落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恶英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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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张图的基数是121座,就我们收到的有效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121座垃圾焚烧厂,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当中,只有27.3%公开了环境二噁英信息。在收到的信息当中,信息量是36.7%,也就是说,121座焚烧厂实际的监测信息的公开程度只有10%。


这33座有环境二噁英监测信息公开的焚烧厂当中,只有2座是监督性监测,只有1座是每年按要求在同一监测点进行监测,有6座出现了超标的情况。


额外获得的烟气二噁英数据当中,有一些是出现了超标情况。然后环保部门答复的、无力开展监测的焚烧厂有39座,占比是32.2%。

有些存在一些答复不合法和不合理的情况,比如他说是商业秘密,或者说信息量太大不整理或者是要维稳,所有这些都属于答复不合理和不合法。


整体看来,信息公开情况并不理想。大多数默认为是企业自行监测的要求,而绝大多数的企业又没有按照要求开展监测。监测了的发现有些环境二噁英污染水平偏高,还有不少烟气二噁英排放不达标。这就说明环保部门对这件事情重视程度不高,基本能力建设也不足,最基本的是环保部门的执行存在着认识和行为上的偏差。

今年三月份的时候,当时我们的研究已经做了一半,有了大概的了解了,然后我们就根据当时的收到答复的情况,在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个提案。这个提案居然通过了,还得到了答复。答复的时候,他们邀请我们去进行当面的交流和沟通。

我们当时提的是,要求开展一项全国专项检查,责令那些超标企业进行整改,将环境二噁英监测纳入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的范围,并且着手制定环境二噁英监测国家标准等等。这些都是基于我们信息公开的过程当中得到的答复提出来的建议。


6月份的时候,我们与生态环境部的官员就这个提案进行了交流。我们得知17年6月份的时候,环保部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这个总则要求企业对周边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开展定期跟踪监测,要做好记录、保存,并向社会进行公开等等。还要求说监测主体是企业。但是我们没有看到二噁英这个词,不过有看到可能与二噁英监测有直接相关的内容,就是他要求涉重金属和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等的重点排污单位,对土壤、地下水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我们理解为二噁英就是包含在这个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当中,但是不确定。

关于环境二噁英监测标准,他们说在去年12月份的时候,环保部发布了《环境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并且于今年4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规定的是水、气、土壤、沉积物和固废(固废主要是指飞灰)当中二噁英类的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并对监测程序、现场监测要求、质量保证等等情况作了详细规定。

基于我们做信息公开的一个结果,以及做提案的答复,我们觉得国家对于垃圾焚烧厂环境二恶英的监测还是要继续加强,应该说是真正的落实下来。


所以我们还是会继续去提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对我们这次研究发现的一些环境二噁英超标的情况或者比较高的情况,去开展系统调查,分析超标原因,如果是与焚烧厂相关,应该加强对焚烧厂的监管。

建议各级各地方部门依据环发82号文要求和其他相关法规要求,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开结果。建议环保部尽快制订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将二噁英纳入到监测项目中,并明确它的监测主体、监测内容、监测频次、技术要求,以及信息公开的方式。最后其实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制定环境空气和土壤二噁英标准,因为只有有了标准之后,才有个办事的依据。

原标题:13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二噁英信息公开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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