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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浙江杭州市园文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杭西管办〔2018〕123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高水平推进景区“五水共治”工作,巩固治水成效,防止水质反弹,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杭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特制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及相关调查、建设、验收等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风景局、区规建局、区宣传部、区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局)领导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和《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杭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防止水质反弹,实现“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管网建设为基础,以持续推进全面彻底的污水纳管和精准的雨污分流为核心,基本实现景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到2021年,力争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
西湖街道、各公园管理处、市政市容中心要“点、线、面、网”结合,系统全面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网格式排查,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彻底理清管网底账和污染源头情况。
1.全面查清村庄社区类、公建单位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对污染源性质、排水许可证、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逐一排查记录。
2.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对排水体制、管网服务范围、管径、长度、标高、埋深等情况逐一排查记录。
3.全面查清排水(污)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水(污)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二)制订方案
1.西湖街道、各公园管理处、市政市容中心要根据景区行动方案和部署,编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按照逐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建设方案均需报区治水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规划区域间的共享统筹,优化管网布局,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有管收集、有厂处理。市政市容中心要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系统谋划管网建设,制定相应提升改造方案。
3.存在问题的村庄社区类、公建单位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基本建设单元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均要对照相应建设标准,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三)全面整改
深入推进污水纳管和雨污分流工作,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治。
1.深入开展辖区雨污分流改造,实施精准化雨污分流。对2年内拆迁改造和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块、排水户,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对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全面取消截流井;阳台污水合流制的村(社区)进行分流改造;新改造村(社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
2.全面开展景中村、管理处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
3.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和公建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辖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生活餐饮污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
4.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四)加快建设
1.抓紧实施包括梵村、杨梅岭村等11个村社区在内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截污纳管改善工程》及8个污染源治理项目,11月底前完成。
2.抓紧完成金沙曲苑、阔石板小区等2个居住小区生活污水零直排整治目标任务。出台生活小区内部雨、污水管长效管理办法,建立定期巡查和整改机制。
3.加快已查明113处雨污混接点中剩余12个雨污混接点整改,积极与水务集团对接101处已整改点位,争取验收销号。
4.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
(五)强化管理
全面落实已建排水设施养护单位,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
2.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各类排水户及排水设施的动态监管,特别是沿街商铺等业态变化较快的区域,实时对管网图进行更新,防止出现新的错接、漏接、混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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