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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09-13 09:31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境影响评价新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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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改委日前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原文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03〕)相关规定,现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请关心本规划的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

规划概况:随着自治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垃圾产量快速增长,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有利于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规划以生活垃圾焚烧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为方向,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推进重点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调发展,切实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底,新疆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量达到7.73亿千瓦时/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61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生活垃圾总产量比重为42.3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体系初步建立。

规划项目:到2020年自治区规划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7座(其中3座核准在建,新规划建成4座),2020~2030年规划建成10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有组织排放环境影响

对于2020年自治区规划建成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垃圾焚烧项目,根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及评价结论,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够满足相关评价标准,其中由于乌鲁木齐装机规模较大,导致其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较高外,其余项目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低。

对于其余规划项目,除NOx和HCl占标率较高外,其余污染物(SO2、烟尘、CO、汞、二噁英)占标率均较低。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在950~750m之间。

②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分析

根据2020年自治区规划建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预测结果可知,2020年自治区规划建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对其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贡献值均较小,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类比2020年自治区规划建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预测结果,其他规划项目采用相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③无组织排放环境影响

根据2020年自治区规划建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计算点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NH3:1.5mg/m3,H2S:0.06mg/m3)的限值要求,恶臭气体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类比2020年自治区规划建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预测结果,其他规划项目采用车间密闭+负压+抽风的控制方式后,恶臭气体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新疆目前在建和拟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滤液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后全部回用,实现闭路循环,达到“零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周边的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在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坑及渗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站、飞灰固化间正常和非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一般情况对这些区域均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等措施,渗漏进入地下水的可能性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下,规划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主厂房区域是主要噪声源的集合,其中具有持续性影响的主要声源为汽轮机、锅炉等运行噪声,对外部环境有一定影响。类比乌鲁木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主要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可满足厂界噪声达标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飞灰。

根据国内外类似垃圾焚烧厂的运行情况,炉渣主要成份为SiO2、Al2O3、CaO等,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可用作建筑材料,如铺路(可作为道路基层和底基层的骨料)或者制砖(作为水泥/混凝土的替代骨料)。

飞灰处理推荐采用螯合稳定化,该方法结合力水泥固定和螯合剂定化的优点,在固化过程中加入水泥和螯合剂,有效地防止重金属和二噁英的浸出,同时也弥补了水泥固定浸出不达标和螯合剂价格昂贵的缺点。该方法由于其经济适用,被多个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理系统利用,达到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处置中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3.6条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①对植被的影响

规划项目占地较小,且多为荒漠和工业用地,植被稀少,项目占地对生物量会有一定的损失,但损失量较小。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会对项目区道路两侧及空地绿化,能够补偿一定的生物损失量。从对区域生物量的影响来说,规划项目的影响不大。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较小,均低于植物伤害所需浓度,因此,规划项目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植被造成的影响不明显。

②对土壤的影响

垃圾焚烧厂二噁英的排放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处于不同地理位置、采用不同烟气控制技术及采用不同排放标准的垃圾焚烧炉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各不相同;采用先进污染控制技术的垃圾焚烧厂几乎不会对附近的大气及土壤、植被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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