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工作方案情况的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情况2017年度评估工作的函》(皖土壤办〔2018〕1号)要求,我市对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认真开展了自评,自评结果为“优”。自评情况如下: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我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土十条》各项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六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推进。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和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地矿局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举办了六安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技术培训班,配合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已完成对我市农产品的第一次采样和农用地土壤详查布点及农用地表层土壤样品采样工作。
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方案编制,通过了技术审查,并报省环保厅备案。指导霍邱县完成了产粮(油)大县环境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相关情况。组织对我市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市硫酸厂、市淠河化肥厂、安徽省益农化工有限公司等22个搬迁工业企业场地及周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了调查评估,为下一步对污染地块进行场地修复或风险管控打下坚实基础,且为下一步环保部即将开展的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申报提供科学依据。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积极防范建设用地新增土壤污染,对有色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的新建项目,在环评审批阶段强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审查,要求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到位。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发布及土壤污染责任书签订情况。2017年8月,省环保厅发布《安徽省2017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皖环函〔2017〕1044号),对纳入名单的重点企业提出环境监管要求,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同我市两家重点行业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市政府将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以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截至2017年12月底,各县区均完成了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三)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情况。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根据省环保厅印发实施的《安徽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精神,我市正在组织编制《六安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及《六安市“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切实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把关。配合省厅开展进口固废进口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问题企业认真整改。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关停取缔与居民区混杂、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无证无照小作坊,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对环保基础设施落后、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集散地予以取缔;规范引导再生利用企业和集散地园区。严格控制重点重金属总量。督促各县区加强对重点重金属的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对涉重点重金属排放的新(扩改)建项目,必须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和来源以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资源化利用为原则,引导和鼓励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积极推进历史遗留尾矿库、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公布重点监管尾矿库、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名单。
(四)机制和能力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调度《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贯彻落实情况,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34个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部门合作。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委等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坚持项目引领。在各县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六安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筛选了一批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块,优选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调查评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三、存在问题、困难及建议
(一)土壤环境质量“家底”不清。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部署,我市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但由于当时点位布设网格较大,数据缺乏且精度不够,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
(二)土壤环境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土壤污染防治法还处于审议阶段,尚未颁布;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肥料、饲料、灌溉用水、农用污泥、农膜、农药包装等相关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建议加快立法和标准修订进程。
(三)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相对于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土壤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能力、技术支持能力薄弱。建议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评估结论
2017年,我市较好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未发生因土壤污染引发的重大社会稳定问题和不良社会影响事件,自查评估结果为“优”。
2018年2月8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六安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主要目标是到2024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16日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详情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广西2024年度大气
搬迁企业原址场地可能受原生产生活遗留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因此,在原场地再利用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污染调查。对北京市某化工厂搬迁场地进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以超建设用地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或管制值来表征污染物超过土壤背景值的程度。初步污染调查结果表明,该场地土壤中苯、甲苯、氯苯、四氯化碳和氯仿浓度超标。其中苯、四氯化碳和氯仿的最大浓度分别超筛选值的32.5倍、59倍和151.2倍,且都超管制值,属于重度污染;甲苯最大浓度超筛选值(等于管制值)3.23倍,属于中—重度污染;氯苯略微超过筛选值,属于轻度污染,超标土样均来自同一钻孔AD56。
为进一步落实“土十条”各项要求,稳步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9月19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考核组对兴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会由兴平市副市长段朋泊主持,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农工办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2018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土壤
“土十条”下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路径,“土十条”下我国土壤治理的目标是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筑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6月18日,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会议在京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并讲话。李干杰强调,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方面。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摘要:长期以来,中国土壤资源面临着过度开发、严峻的环境问题和巨大的发展压力,土壤污染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已经严重影响到土壤的生态功能、人体健康和土地可持续利用。2016年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壤保护的高度重视,从顶层设计的战略角度对更好地推进
上海市《奉贤区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方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将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奉贤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
在土十条实施后的两年时间里,至少10项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国家政策出台,为我国土壤污染方式提供了强大坚实的靠山。业内分析认为,经过深度酝酿,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市场有望在今明两年迎来大爆发,开启冲刺5万亿市场规模的征程。土壤污染防治历经深度酝酿今明两年或迎来大爆发2016年5月28日,被习惯性称
自ldquo;土十条rdquo;颁布以来,土壤修复行业立即成为环保产业的风口。随后国家土壤保护政策密集出台,2017年12月,土壤污染防治法二审通过,2018年有望正式出台。准确把握未来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趋势,才能更好的推动土壤修复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土壤修复技术、装备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外污染场地土壤修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拓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2023年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案件,6起典型案例如下:1、沅江市巴南湖采区超时、超量、越界采砂问题。2020年至2023年4月期间,益阳沅江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市砂管事务中心违反规定超时采砂,越界到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摆拍现场照片、伪造采样签名、未经审核通过监测报告……近日,通过多轮异地调查,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通报一起执法典型案例,揭开了某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走过场式检测”的真相。相关涉事单位和个人被依法严处,该案例也是温州市土壤环境调查领域查获的首起弄虚作假案例。同一张地块的照片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