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六)农业及生活源污染防治。
23.严禁焚烧秸秆。2018年10月底前,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及无人机等应用,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辖区范围内的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的巡查力度。成立秸秆、垃圾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不间断巡查,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对焚烧秸秆或生活垃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焚烧秸秆或生活垃圾的当事人,由辖区环保局或其授权的乡镇四所合一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市环保委将根据相关证据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曝光,并作为当年大气治理绩效考核扣分依据;同时,每核实一个火点,由火点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缴纳50万元资金到市财政局,专项用于生态损害修复。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因秸秆露天集中焚烧引起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牵头单位:市农业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严格执行《广西乡村清洁条例》,加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区域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监管,及时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减量化处理。(牵头单位:市市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控制农业源氨的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鼓励城市建成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安装使用并定期维护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开展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的集中整治,全面取缔露天烧烤,禁止在市区内的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从事露天烧烤,推广无烟烧烤设备,实现“集中布局、进店经营”。(牵头单位:市市政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环境保护局、工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制定烟花爆竹禁燃放限放严控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建立禁限放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行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商务局、工商局、市政局、教育局)
(七)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排放。
26.开展秋冬季和初春攻坚战。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完善应急预案,重污染期间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错峰运输,建设施工工地停工,加强道路机扫。细化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完善通报排名和考核奖励机制,奖优罚劣、鼓励先进。统一调配全市环境执法力量,实行异地交叉执法、驻地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并实施量化问责办法、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责任;完善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监督考核。(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实施超标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组织专业的跨部门执法队伍,明确责任主体,制定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机动车“全防全控”监管制度,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开展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制定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窑炉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窑炉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工业窑炉治理纳入环保强化督查优先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窑炉纳入秋冬季及初春专项行动督查及错峰生产方案中。(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调查,2018年底前,建立排污单位名录。推进木材加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行业VOCS监测工作,加强工业园区VOCS监测监控。加大印刷、家具制造、汽车制造、纺织印染等产生VOCS行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力度。(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积极推动化工、电镀等行业VOCS削减和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深入推进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新建加油站、油库以及新购油罐车,均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质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查。
30.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化调整扩展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区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在交通要道、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加密设置空气质量微型站,开展贵港市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大气光化学前体物VOCS的监测,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服务系统。(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推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全覆盖建设。2020年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须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20年底前,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广使用环保治理设施用电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贵港供电局)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等责任追溯制度。(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31.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建立科研团队驻点跟踪研究机制,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开展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加强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支持钢铁、建材等行业超低排放、工业污染源头控制、货物运输多式联运、内燃机清洁燃烧等技术研究。开展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扬尘管控、工业窑炉、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建立完善督察、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县(市、区)督察全覆盖。督察蓝天保卫战作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夯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重点战役
(一)空气污染预警和人工消减雾霾。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体系,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实现以中心城区为单位的5-7天预报能力。完善预警分级标准系统,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出现大范围污染天气时,提前1-2天发布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和县(市、区)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附件3)。密切关注气象条件变化,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能力,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能够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霾,改善空气质量。(牵头单位:市气象局、环境保护局)
(二)不利天气条件下关停市区内重污染排放企业。
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贵港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规范启动应急预案,分类实施减排措施,加强对预案启动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可统计、可监测、可操作、可核查。
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附件3),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细化工业污染源管控措施,建立“一企一策”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清单要具体到单位名称、所在地、具体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用电户号、主要产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不同预警级别下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在III级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未搬迁污染企业实施停产,搬迁后未实现超低排放的污染企业实施限产50%以上;有色冶炼、水泥制品、造纸等实施以停代限或轮换停产方式落实应急减排;其他不宜实施频繁停限产的工业企业(如电厂),采取工艺减排、提标减排等措施,实施应急减排,确保减排措施可执行、可核查,通过实施管控,有效缩短污染过程,降低污染强度,缩小污染范围;对钢铁、有色、煤矿和矿石等涉及大宗货物等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局、交通运输局)
(三)重污染企业搬迁和提标改造。
按照城市功能分区,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分阶段推进城市规划区内工业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12月底前,推动实施完成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至市产业园区粤桂园。2018年12月底前,制定明确的企业退城时间表并向社会公开,对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未按时完成搬迁前实施无限期停产。搬迁计划要明确城市主城区工业退城搬迁的范围、方向、时序、政策和方式,逐步实行退城进园,有效解决工业污染围城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等)
对迁入产业园区的化工、造纸等燃煤类企业全面深入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改造,制定大气污染物清洁排放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实现能源集约化利用和排放集中高标准处理(附件4,表1-2-3)。对贵港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收严,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结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要求,在用燃煤锅炉(非发电用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满足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到2025年,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PM2.5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详情如下: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其中,《意见》提出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受到高度关注。如何系统理解“美丽蓝天”建设?下一步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5月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多名个人、企业被罚。案例1:蔡某某水泥彩砖项目“未批先建”案【案情简介】2023年12月5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北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蔡某某租用该公司厂房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泥彩砖项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5日,山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近期,四川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发现部分涉气污染源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充分警示、曝光典型,现公布2024年第二批部分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污染源名单。成都市龙泉驿区富奥威泰克汽车底盘系统成都有限公司主要污染问题:1.表面处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现场开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6日,中国安能一局港北大圩风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储能装置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发布,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以3390万元中标该项目,折合单价0.8475元/Wh。国能港北大圩风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境内,场
4月12日,中国安能发布了中国安能一局港北大圩风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储能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储能装置设备容量为20MW/40MWh。中国安能一局港北大圩风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储能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港北大圩风光互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贵港市人民政府发布贵港市产业园区(粤桂园)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项目总投资63534.28万元,建设单位为贵港理文纸业有限公司。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污水处理厂设计水量50000m3/d、二期污水处理厂设计水量50000m3/d,合计100000m3/d。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有
近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桂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暨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项目总投资19008.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暨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贵环审〔2024〕23号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桂平市城南
2023年12月29日,贵港市统计局举办了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能源登记报表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统计局分管能源统计工作局领导以及能源统计专业业务人员共8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市统计局能源统计负责人重点讲解了经济普查登记报表业务,强调了其中的重点和难点。对能源核算部分、购进、消费与库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11月27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广西公司贵港国能能源有限公司国能贵港白花山(一期)7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投标报价:10215.640006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29.7500
10月23日至25日,水电水利规划总院在广西贵港组织召开贵港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会议一致同意贵港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顺利通过审核,标志着电站前期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项目核准奠定了坚实基础。会前,参会专家和代表赴贵港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下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贵港市港南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广西贵港北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西路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分别为30595985.61元、26268000元,服务期限3年,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GGZC2023-G3-030060-GXTF二、项目名称:港南城区环卫保洁市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6月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侨联引进益海嘉里(贵港)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8MW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据悉,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1.8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模式,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约180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810万元,计划今年9月竣工。
2023年5月23日,中国能建广西贵港覃塘区电源侧储能项目首次并网投运;5月30日,广西崇左市电源侧储能项目如期完成首次并网投运。两项目采用了奇点能源模块化液冷储能柜集成产品方案,海辰储能作为项目设备的核心供应商,提供先进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产品。广西贵港覃塘区和崇左中原电源侧项目,总建设规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与华源电力有限公司举行项目签约仪式。据了解,此次签约的华源(贵港)1.5GW异质结电池片及1.5GW光伏组件项目总投资11亿元,项目建设年产1.5GW的HJT电池+光伏组件产线,建成达产后每年产值约25亿元,年税收约0.9亿元;覃塘东龙黄练三里风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